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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全面从严治党赋能国家治理的双重路径 ——中西比较的视角
2026-06-22 10:18:30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6年第2期 作者:张诗瑶 【 】 浏览:244次 评论:0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是驱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引擎。治党不仅仅是政党治理或法治配套,而且是“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双重路径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将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规则之治”注重制度刚性,通过党内法规体系的外溢效应,将党的纪律优势转化为制度供给能力,实现政党法治与国家治理的结构性耦合;“人心之治”着眼于价值认同,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凝聚政治共识,通过价值传导激活治理体系的社会动员与信任资本。二者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机制。党的“人民性”内核与“领导党—执政党”双重角色为双重路径奠定了理论与组织基础,并通过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实践案例,揭示其如何提升政策执行力、降低治理成本、加强社会整合。通过中西治理范式的比较,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方案在整合制度刚性与社会认同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也为全球治理中的政党作用提供了来自中国的理论参照与实践启示。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国家治理现代化;规则之治;人心之治;政治认同


一、引言:从政党治理到国家治理的转化机制之问

作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总方略,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政党自我革命的战略部署,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角色。然而,这一战略实践所内含的政治逻辑与治理逻辑如何实现有效衔接,政党治理所形成的制度优势与组织优势又是通过何种路径转化为国家治理的现实效能,构成了理解当代中国治理转型时无法回避的核心命题。围绕这一“转化机制之问”,既有研究已积累了丰富成果,但也存在值得深入探讨的认知局限。

(一)研究缺口:现有解释的局限与核心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断向纵深推进,学界围绕其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展开了多维度的探索。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三大方向:其一,从制度建构视角剖析党内法规体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作用,如陈松友强调党内法规构成治党的内驱力,吕永祥则系统论证了多种治理工具的组合运用;其二,致力于解释治党与法治的共生关系,李少文、周佑勇等学者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存在深层耦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同形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其三,关注政党治理的范式转型,汪仕凯从先锋队政党理论出发,阐释全面从严治党如何提高中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和竞争力,胡小君则揭示了治党实践引发的中国共产党政党治理模式调整。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研究虽在治党与法治建设、政党自我革命等领域成果丰硕,但多数学者仍倾向于将全面从严治党视为政党治理的子课题或法治建设的配套工程,未能充分挖掘其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核心引擎的独立价值。肖贵清虽提出“政党治理引领国家治理”的宏观命题,却未阐明治党实践如何通过具体机制重塑治理结构;柳宝军等虽论及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但对全面从严治党如何通过组织动员、资源整合、价值传导等路径赋能公共服务供给、政策执行优化等治理场景,尚未建立系统解释框架。尤其缺乏对治党实践与基层治理效能关联性的实证检验,导致“政党中心”叙事与“国家治理”实践之间存在显著断层。

这种失衡导致一个关键理论命题被悬置:全面从严治党究竟通过何种机制将政党治理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现有研究既未充分解析治党过程中形成巡视巡察、政治督查等制度创新如何移植为公共治理工具,也未能揭示党内政治生态净化对优化“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传导路径。正如张文显所指出的中国式治理新形态,其建构必然需要政党领导力与治理现代化的深度互嵌,但当前研究尚未打开这一“黑箱”。据此提出,在中国特色政治语境下,中国共产党如何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化的制度供给“规则之治”与价值化的政治认同“人心之治”双重路径,激活政党治理优势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驱动效能?这一追问不仅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定位重构,更直指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底层治理逻辑。

(二)理论框架:构建“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双重路径

如前所述,既有研究对全面从严治党赋能治理现代化的解读,多聚焦单一制度或价值维度,尚未揭示其系统性作用机制。提出“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双重路径框架,旨在突破这一认知局限:“规则之治”的本质是党内法治化向国家治理的结构性溢出。通过将党的纪律优势转化为制度供给能力,构建“政党法治—国家法治”的传导链条。其具体表现为:其一,通过党内法规体系为行使“公权力”的党员设立更高的标准,从而达到严格公权力运行的目的;其二,通过党政机构合署办公重塑政策执行流程;其三,党员身份与公职角色的重叠使党纪约束深度嵌入行政体系。这种制度性溢出并非简单的规则移植,而是依托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执政党”的双重属性所形成的独特治理方式,相比之下,因缺乏组织嵌入能力,西方政党的制度输出往往止步于议会立法层面。“人心之治”的核心在于以执政党先进性重塑治理正当性,通过持续自我净化保持“党纪严于国法”的政治品格。中国共产党将自身的先锋队属性转化为治理场域的价值资本,其关键在于:先进性建设不仅修复,更通过主题教育常态化等党群情感联结向社会传递“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承诺,使民众对政党的信任延伸为对治理体系的认同。这与西方选票政治催生的短期民意截然不同——后者常因政党轮替导致价值共识断裂,而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内核确保了治理正当性的可持续生产。

“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互补性构成中国治理范式的灵魂:规则之治提供治理现代化的刚性骨架,人心之治则为其注入柔性血脉。正如基层治理中“枫桥经验”所昭示的:通过法治规则构建矛盾化解机制,通过党员下沉激活群众共治力量,二者交融方能实现“小事不出村”的治理效能。这种“制度为骨、人心为魂”的有机统一,正是中国共产党突破西方“制度主义困境”的核心创新。

二、理论前提:中国共产党的治理基因与双重角色

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推动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协同发力,深刻塑造了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治理基因。这一基因体现为中国共产党两个有机统一的属性:其一是作为中国共产党根本价值内核的人民性,“党的人民性立场深刻塑造了中国共产党的行为方式”也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相关理论与实践的价值原点与合法性源泉;其二是中国共产党兼具领导党与执政党的双重角色,二者所形成的治理合力形成了政治引领与依法执政之间的动态平衡。人民性内核确保了治理目标始终锚定于人民福祉,双重角色则提供了将这一目标转化为治理实践的制度化路径。二者共同构成了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如何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理论前提,并为后文阐释“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双重路径何以可能、何以必要奠定了逻辑根基。

(一)价值基石:以人民性为核心的治理原点

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始终围绕其“人民性”特质。这一属性深植于党的指导思想、性质宗旨与奋斗历程,构成了党一切理论与行动的逻辑起点,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根本立场、目标与合法性来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可见,把握人民性是理解全面从严治党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双重路径的价值前提。

首先,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党的本质特征。在理论层面,它承袭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在宗旨层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宣示了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在历史层面,党的执政地位是在与人民休戚与共的百年奋斗中历史形成并获得宪法确认的。反之,西方政党将党派利益和选举结果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导致“国家利益的公共性与执政党的特殊利益追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和冲突……在西方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情况下,理性的公共政策因为政党博弈很难形成,更难以持续实施。”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超越了西方政党阶段性的“民众取向”,是一种融于血脉、铸入党魂的结构性特质,使党成为深深嵌入社会、以服务为使命的“使命型政党”。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党的根本性质“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其次,基于人民性,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逻辑必然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原点。这体现在两个层面:在目标设定上,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不断回应并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为人民服务”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论断一脉相承;在合法性建构上,治理正当性不仅源于程序授权,更源于通过切实政绩与价值承诺赢得的持久信任。这就将国家治理的根基锚定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动态过程之中。

最后,为确保这一价值理念转化为实践常态,中国共产党构建了制度化的保障机制:其一,通过“政党—国家—人民”的闭环逻辑,形成以人民需求驱动治理调整的循环;其二,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清除脱离群众的作风,并将“群众路线”固化为制度基石;其三,在具体治理中既赋权于制度,如医保集采改革等,又赋权于民众,如脱贫攻坚群众核验等,使“人民”具体化为治理的参与者与评判者。

相较之下,西方代议制政体中政党的“代表性”常局限于选举周期与特定利益集团,政策易被资本扭曲,形成“民主短视”与“治理断裂”。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治理原点,则致力于构建一种超越选举周期、持续回应人民实质需求的“政治契约”。正是这一根本价值基点的差异,决定了中西方治理逻辑的深刻分野,也构成了中国探索“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相结合独特道路的价值内核。

(二)角色合力:领导党与执政党的双重属性及其治理意涵

中国共产党兼具“领导党”与“执政党”双重属性。这一独特的政治构造是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进程中生成,并最终由宪法予以确认的必然结果。这种双重角色根植于中国近代以来救亡图存、振兴发展的内在需求,决定了党在治理实践中必须同时承担“政治引领者”与“国家治理者”的双重使命,形成了价值统摄与行政执行之间既相互区别又内在统一的动态张力结构。

首先,从生成逻辑看,党的领导地位具有历史与宪制的双重正当性。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它并非先验的法律设定,而是在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奠定国家基业、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凭借持续的政治绩效与价值承诺而获得的人民广泛认同。另一方面,这一历史形成的政治事实,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与总纲的明文规定,完成了从政治实践到根本法规范的升华,获得了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与保障。这种历史依据与宪制根基的合一,构成了党作为领导党的根本基石,使其超越了西方政党基于周期性选举授权的临时性与有限性。

其次,从功能属性看,领导党与执政党角色在性质、方式与范围上存在清晰界分,构成了治理体系中的有机统一体。作为领导党,中国共产党的核心功能在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进行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具体体现为通过提出国家发展的长远愿景、基本路线和重大战略塑造社会共识,整合各方力量。其权威基础是人民的持续政治信任,作用方式是宏观的、导向性的,覆盖范围是全面的、整体的。而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核心功能则在于依法执掌和运行国家政权,即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等国家政权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将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法律,并负责其具体执行。其权力来源是宪法、法律的明确授权,作用方式是具体的、程序性的,行使范围需严格限定在法定职权之内。这种界分绝非弱化党的领导,而是使其领导更加科学、法治和有效。领导党角色确保了国家治理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目标,为执政提供了“灵魂”与“方向盘”;执政党角色则要求党的意志必须通过法治化的、规范化的国家机器来落实,为党的领导提供了“载体”与“执行臂”。二者相辅相成,避免了“以党代政”或“党政分开”的极端,实现了政治原则与行政效率、价值引领与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最后,从治理意涵看,这种双重属性的内在张力恰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的逻辑前提与实践场域。正是由于党既是领导核心又是执政主体,党的自身建设就与国家治理效能产生了直接的、结构性的关联。一方面,要保持领导党的先进性与凝聚力,就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确保党不脱离群众、确保党的价值承诺真实可信;另一方面,要提升执政党的法治化水平与执行力,就必须将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严格约束,确保执政行为规范高效。全面从严治党,正是中国共产党针对自身双重角色所进行的自我革命,它通过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既巩固领导党基于人民信任而形成的政治地位,又优化执政党基于法律授权而产生的执政能力,最终成功地将政党治理的势能无缝转化为驱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动能。

三、路径一:规则之治——以制度刚性赋能治理现代化

“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领导党,行使执政权、领导权”这也意味着党的国家治理行为“本质上就是在行使公权力。”因此,“规则之治”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刚性路径,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纪律优势,系统地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制度供给与规范执行效能。这一转化需要通过组织嵌入、人事重叠与机构协同三项复合机制实现。具体而言:组织嵌入指党的组织体系与国家政权结构全面融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贯穿始终;人事重叠指党员与公职人员身份高度重合,使党纪国法在个体层面形成协同约束;机构协同指通过党政合署办公等设计,实现党组织与国家机构在职能流程上的直接整合。这些机制相互支撑,共同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向国家治理领域有效外溢,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成果,转化为提升政策执行力、优化治理结构、降低运行成本的强大动能,从而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根基。

(一)外溢机制:党内法规如何深度嵌入国家治理

“规则之治”从理论构想到治理实践的关键环节,在于党内法规体系能够超越政党组织的边界,通过一套系统化的耦合与传导机制,深度嵌入并塑造国家治理的运行过程。有学者认为“作为执政党与领导党的中国共产党,从一定角度而言,它既享有国家公权力,也享有社会公权力,前者主要通过党员当选人大代表或出任政府官员行使,后者则主要通过执政党对党内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等形式实现。”但事实上,这种嵌入并非简单的规则移植或权力延伸,而是依托中国共产党“领导党”与“执政党”的双重属性,在组织结构、人员身份与机构职能三个层面,实现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性交融,从而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纪律优势,无缝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优势。

其一,组织嵌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组织嵌入即通过将党的组织内嵌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治理结构之中,形成“党委领导、党政分工”的格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通执行。这种领导体现为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政治领导把好方向,确保国家工作正确与决策协调;思想领导武装党员干部,使党的主张转化为行动;组织领导管好干部,党对重要人事工作具有领导权。此外,党还领导各民主党派与全国各族人民,凝聚治理合力。

其二,人事重叠。在组织嵌入的基础上,党员与公职人员身份的高度重叠,构成了“规则之治”发挥效力的关键人事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这意味着国家公权力主要由党员行使,且党全面掌管领导干部的选拔、培训与考核工作,这使得“党纪严于国法”原则能自然渗透至国家治理末梢,放大了党内法规的外溢效应。

其三,机构协同。党政机构合署办公代表了一种更加实体化、制度化的整合,实现了党的机构与国家机构在具体职能与运作流程上的直接协同。例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直接约束党组织,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则直接对国家监察机关作出规定。这种“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模式,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合,党的建设直接发挥法治建设的作用,从而提升了组织效率与法治化水平。

综上,党内法规通过“组织嵌入”为党进行国家治理奠定结构性基础、通过“人事重叠”为国家治理提供主体驱动、通过“机构协同”实现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的实体性整合,三者构成了层层递进、相互支撑的外溢机制复合体。这一机制确保了党的意志与国家治理活动在目标、过程与责任上的统一,构建了独特的“政党—国家”互构型治理范式。它不依赖外部政党轮替,而是通过执政党持续的自我革命与制度创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内生性优化与效能升级,为“规则之治”从理论优势转化为实践优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管道。

(二)效能转化:刚性规则提升治理效能的实践路径

“规则之治”的最终目的在于驱动国家治理效能的实质性提升。这一转化过程依托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与党的纪律的穿透性,旨在破解科层制固有的政策损耗、部门壁垒与激励失灵,在政策执行、跨域协同与系统进化三个维度实现治理能力的跃升。

其一,通过纵向贯通的刚性问责机制,破解“政策消解”难题。针对决策在层层传递中可能被稀释、扭曲的“委托—代理”困境,“规则之治”通过巡视巡察、政治监督等党内制度,将抽象要求转化为针对具体岗位与个人的强力问责标尺。其核心是“政治—行政”双轨同责与“结果—过程”双重锁定,既追究业务责任,也追究“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政治责任。例如,脱贫攻坚中的“双约谈”机制,便将层级化责任具体化为对地方主官政治判断力与执行力的直接拷问。这使基层官员面对的不再是弹性指令,而是与其自身政治生命绑定的刚性标准,从而将外部监督压力内化为执行力,确保国家意志精准落地。

其二,通过横向赋权的跨部门协同机制,破解“九龙治水”困局。面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跨域性公共事务,“无序竞争”易导致权责不清与协调内耗。“规则之治”的创新在于利用党的政治权威创设超行政层级的治理结构。以中央环保督察为例,它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赋予督察权威,强调“党政同责”,使督察组能横向穿透多个平行部门,在更高政治权威下整合行动。这本质上是将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转化为破解行政碎片化的治理工具,显著降低了复杂治理中的协调成本。

其三,通过政党驱动的“试验—反馈—制度化”机制,破解“制度惰性”瓶颈。“规则之治”为治理体系注入了持续的制度创新活力。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责任与首创精神的背景下,地方性的治理试验,如“河长制”“网格化”,由党组织主导探索,并通过党内渠道被迅速识别、提炼。随后,这些有效做法经由党内法规修订或推动国家立法程序,上升为普遍性制度规范。“河长制”从试点到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即典型。这构建了一个由政党驱动的内生性“学习引擎”,确保国家制度能持续适应社会变迁,保持生命力与实效性。

总而言之,“规则之治”的效能转化,是一个通过刚性问责“压实责任”、通过政治协同“整合资源”、通过政党学习“完善制度”的复合过程。它揭示了政党不仅是政策制定者,更是通过其组织纪律与政治权威,深度重塑政策执行结构、跨部门协调模式与制度生成路径的核心行动者,从而将制度刚性转化为提升国家治理整体效能的强大动能。

四、路径二:人心之治——以政治认同激活治理体系

“党性与人民性具有高度一致性”,“从本质上说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性,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这种统一构建了“政党—社会”命运共同体,也构成了“人心之治”的价值内核与逻辑起点。全面从严治党是锻造这一共同体的核心实践,旨在将政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系统转化为全社会可感知、可运用的治理信任资本。这一转化通过两大相互配合的机制实现:一是信任生产机制,即通过党的自我革命承诺、持续的情感联结与政党伦理内化,从源头创造和积累政治认同;二是效能认同机制,即将积累的信任资本精准“投资”于治理实践,在危机中激发社会自组织以降低应急成本,在常态治理中以价值共识消解政策摩擦,最终将信任转化为提升治理体系长期韧性的资源。下文将依次阐释这两大机制如何相互衔接、循环增益,共同构筑以深厚政治认同为基础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

(一)信任生产:将党的先进性转化为治理资本

“人心之治”的实践起点与效能根基,在于中国共产党通过持续自我革命与价值践行,将自身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转化为可感知、可积累、可调用的治理信任资本。这一转化超越了西方基于短期选举交易或功利计算的信任模式,构建了一种基于长期绩效、伦理承诺与情感联结的深层政治认同。其生产机制是一个包含价值承诺、组织实践与伦理内化的复合系统。

其一,以自我革命构建“信用储蓄”机制。信任的核心在于对承诺的兑现预期。中国共产党以“党纪严于国法”和“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为原则,并通过反腐败斗争等实践,向社会作出关于政党纯洁性的公开政治承诺。这种持续、有力且可见的自我净化行动,构成了政治合法性的“刚性基础”。民众对反腐满意度与对党的信任度之间的高度正相关,揭示了政党自我监督力度与社会信任增量之间的兑换关系。每一次成功的自我革命,都是在为整个政治体系积累“信用资产”,构成后续治理行动被善意解读和广泛接纳的心理前提。

其二,以党群情感联结实现“信任再生产”。“人心之治”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近距离互动,将宏观政治信用转化为微观情感认同。主题教育、干部下沉、驻村帮扶等机制构建了稳定的“政治价值—社会感知”传导界面,使“人民至上”从抽象术语转化为党员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共谋发展的具体情境。这不仅促进了信息对称,使党直接感知民情,更催生了情感共鸣,使群众在共同奋斗中体验并相信政党的使命伦理。这实质上将正式、垂直的政治关系,部分转化为非正式、富含情感与社会资本的水平网络关系,推动政治信任在日常互动中不断被确认和深化,实现信任资本的动态“再生产”。

其三,以政党伦理内化塑造“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党性修养与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将政党的先进性要求内化为近乎本能的行动伦理。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关键治理时刻,这种内化伦理自动“启动”,表现为高度的角色自觉与奉献冲动,“党员先上”成为无需命令的行为准则。党员群体的这种行为模式为社会设立了清晰参照系,引导并激发广泛的社会自觉配合。基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稳定预期,社会得以快速形成有序的自组织行动,极大降低大规模集体行动的协调与监督成本,赋予国家治理以敏捷性与韧性。

综上,中国共产党的“信任生产”远非一时的民意支持率,而是一种结构性、嵌入社会肌理的治理资本,为“人心之治”降低治理成本、激活社会力量奠定了不可或缺的价值与心理基础。

(二)认同效能:政治信任如何降低治理成本并提升韧性

政治信任作为核心治理资本,其价值在于转化为切实的治理效能,降低系统性运行成本,并赋予治理体系应对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韧性。这一转化遵循从危机应对到常态治理,并最终升华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性支撑”的递进逻辑。

首先,在危机响应中,深厚的信任资本能激发高效的社会自组织,实现“超常规动员”。面对突发重大公共危机,若仅依赖科层体系的“命令—控制”模式,往往会因信息传递延迟与执行僵化而陷入被动。中国治理模式的优势在于,长期积累的政治信任构成了社会的“应急共识”与“行动默认”。以疫情防控为例,封城等重大决策能迅速获得社会理解与配合,本质上是民众基于过往经验,对政党与政府的“善意”与“能力”形成了稳定预期。这种信任预期极大地缩短了社会共识形成时间,将潜在的质疑与抗争成本转化为主动配合意愿。从社会资本理论看,政治信任在此与社会资本产生“耦合效应”,将纵向政治动员与横向社会网络紧密结合,从而以远低于行政强制的方式实现大规模、高效率的社会协同,提升集体行动效率。

其次,在常态治理中,前置的信任储备能有效化解政策执行的“摩擦阻力”。任何触及利益调整的公共政策都面临信息不对称、各方利益博弈等问题,形成政策执行的“治理摩擦力”。中国治理实践通过“人心之治”预先积累的信任与认同,为政策执行构筑“社会心理缓冲带”。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等复杂工程中,民众对基层党委、政府的初始信任使其更倾向于相信政策初衷是公共利益,这种“善意推定”大幅降低了政策宣讲与说服的初始成本。更重要的是,民众信任为深入、反复的协商对话提供了可能。党员干部基于信任开展的恳谈会、协调会,实质是将正式政策与地方性知识、个体诉求进行反复“校准”,从而在源头化解潜在对抗与冲突。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这是一种以“关系性契约”补充并优化“正式契约”的治理智慧,“即双方间的关系调整除了依靠正式契约条款以外,还会依赖于双方在共享信念和知识基础上的非正式互动”,中国共产党正是运用“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显著降低了政策执行的监督与执行成本。

最终,持续的价值认同将转化为提升治理体系韧性的“生产资料”。当政治信任在危机与常态中被反复验证和强化,便会沉淀为一种稳定的社会认知模式,即对治理体系具备基本信心、愿意给予“试错空间”并保持合作惯性的社会心态。这种心态构成国家应对未知风险与挑战时最可宝贵的“韧性资源”,使治理体系不必总是从零构建社会共识,而是在面对经济波动、社会转型或外部冲击时,能够获得社会公众的耐心与配合。这意味着政府可以更从容地进行政策迭代与创新,而不必因担忧社会承受力而畏首畏尾。因此,由“人心之治”所生产的认同,已从对特定政策或领导人的支持,升华为对治理体系本身正当性与有效性的泛化信任。它像一种可持续产生“治理红利”的生产资料,不断降低国家在实现长远战略目标过程中的社会动员成本、风险防控成本与制度转型成本,从而系统性地提升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与抗风险能力。

总而言之,“认同效能”的转化机制揭示了政治信任如何作为关键的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规则互补共生。它通过在危急时刻降低集体行动成本、在常态时期削减政策执行摩擦,并最终转化为支撑治理体系长期韧性的社会心理基础,实现了将认同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转化,这正是“人心之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路径的深刻体现。

五、双重路径形塑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

“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构成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与系统性优势的治理范式。本部分旨在阐明这一双重路径的互构逻辑如何升华为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首先,通过剖析“制度刚性”与“价值认同”之间形成的共生回路,阐释其如何超越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传统对立,实现治理体系稳定性、适应性与正当性的统一;进而,将这一互构范式置于全球比较视野下进行效能审视,通过与西方治理模式内在困境的对照,凸显其在整合战略长远性、政策执行力与社会共识方面的独特优势,从而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完整呈现双重路径如何系统性地形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

(一)动态平衡:制度刚性与价值认同的共生回路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的核心特征与内在生命力,在于实现了“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有机统一。二者并非机械叠加,而是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强化的共生回路。这一逻辑超越了西方治理理论中“制度主义”与“价值主义”的二元对立,形成了一种制度刚性为价值认同提供稳定载体、价值认同为制度运行注入活性灵魂的动态平衡机制。

“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统一,首先体现为“制度承载价值”的固化与传导功能。党内法规体系并非价值中立的程序工具,而是“人民至上”“全面从严治党”等核心政治价值的制度化结晶。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将“群众路线”确立为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可追责的条款,这实际上是通过制度的刚性权威,将政党先进性的抽象承诺固化为可长期运行、可重复检验的治理标准与行动框架。制度在此充当了价值的“稳定器”与“放大器”,确保政治目标不因人事更迭或政党注意力转移而偏移,从而为“人心之治”提供了持久可靠的实践平台与信任基础。

“人心之治”对“规则之治”的能动作用,则表现为“以价值活化制度”的内驱与调适功能。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面临执行僵化、效能递减或情境不适的挑战。而基于深厚政治认同所形成的“人心”,正是克服此类制度惰性的关键。当党员干部通过主题教育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为使命伦理时,制度执行便不再只是机械的流程遵循,而是融入创造性解决问题、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的“实践智慧”。例如,在基层治理中,党员乡贤依照村规民约调解矛盾时,会自觉融入情理考量,从而提升调解协议的实际履行率与社会认可度。这种价值内化推动行动者不仅“遵循规则”,更致力于“实现规则背后的价值目标”,使制度在落实中保持弹性、温度与实效。

这种“制度—价值”的共生关系,最终形成一个能够持续自我强化的“治理增强回路”(如图1)。“规则之治”通过提供可预期的稳定秩序和公正程序,不断生产民众的制度信任,这部分信任积累为“人心之治”的资本;而“人心之治”所激发的社会合作、政治认同与降低的执行摩擦,又反过来显著提高“规则之治”的运行效率与合法性基础,使制度更加稳固、更具权威。中国能够持续推动五年规划、脱贫攻坚等长期战略,深层机理正在于此——清晰的制度规划稳定了社会预期,而由此带来的民生改善又不断再生产出支持制度延续与深化的社会认同。这就打破了西方多党轮替制下常见的“政策短期化—信任衰减化”的恶性循环,构建起“制度效能提升—政治认同强化—治理能力升级”的正向循环。因此,中国治理范式的动态平衡,本质上是将政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通过规则与人心双重路径的深度互构,耦合成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与适应性的有机系统。

(二)范式比较:中西治理模式的效能再审视

“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动态平衡与共生回路,其生命力与优越性在与西方主流治理范式的比较中得以清晰验证。这种比较的实质,是两种不同的“政党—国家—社会”关系逻辑及其治理效能之辨。中国方案的核心突破,在于通过一个具有历史连续性、价值同一性与自我革新能力的先进政党,将制度建构与价值认同系统性整合,从而克服了西方范式因政党轮替与价值断裂所产生的治理耗散与效能困境。

西方治理范式陷于“制度程序”与“价值共识”周期性脱耦的困境。其建立在“政党竞争—选民授权—程序正义”链条上的理论预设与实践安排,导致了三重内在张力:其一,价值生产的短期化与碎片化,政党主张常随选举议题摆动,难以形成跨代际的社会长远共识,如德国能源转型政策在政党轮替中反复摇摆;其二,制度运行与价值基础分离,执政党的价值承诺在行政体系中易被稀释,反对党则以质疑政府、解构共识为政治逻辑,使“程序正义”可能沦为党争工具;其三,由此引发“信任—效能”的恶性循环,政策摇摆、党争与程序空转持续侵蚀民众信任,进而抬高改革成本,使治理体系在应对气候变化、贫富差距等结构性挑战时陷入“制度性僵局”。

相比之下,中国的政党驱动型治理范式构建了“制度—价值—效能”的可持续增强回路。这一范式的根基在于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使命型政党”所扮演的双重角色:作为领导党,党通过思想建设与政治引领,肩负着塑造并坚守共同富裕、生态文明等长远价值共识的责任,确保国家发展目标的价值连贯性;作为执政党,党又将价值共识转化为国家战略并嵌入制度体系,推动其落地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在此过程中起到关键“熔合”作用——既通过“规则之治”将价值追求固化为制度红线与问责标尺,又通过“人心之治”使价值伦理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执政自觉,从而使价值共识能持续稳定地导向制度产出,制度的严格执行又反过来增强民众信任。

可见,中西治理效能的系统性差异,根源在于能否实现“制度刚性”与“价值认同”的有机统一与相互增益。西方范式因政党轮替与角色冲突,常陷入“价值主张—制度运行—社会信任”相互削弱的状态;中国方案则依托兼具价值引领与制度执行能力的先进政党,构建了“价值制度化”与“制度价值化”的双向互构机制。这不仅避免了重大战略因政府更迭而中断,更能基于长期积累的政治信任降低改革的社会成本与执行阻力,在应对复杂治理议题时展现出更强的战略定力、政策连贯性与社会动员力。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到生态治理与科技创新,这些实践的背后正是“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相统一的政党驱动型治理范式,在整合国家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方面所释放出的制度优势。这种范式提供了一种超越西方“制度主义迷思”的替代性选择,证明可持续的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精巧的制度设计,更需要一个能承载并整合社会长远共同利益、确保制度为其服务的核心政治力量。

六、结论:政党驱动型治理的普遍意义与全球启示

全面从严治党通过“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双重路径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根本上重构了政党与国家、制度与价值、治理与发展的关系范式。这一中国方案超越了“政党—国家”二元对立的传统叙事,既非西方分权制衡下的有限政府模式,亦非依赖强制力的传统威权管控,而是依托一个具有高度历史自觉与自我革新能力的先进政党,通过“制度刚性”与“价值认同”的双轮驱动,将政党内在的先进性、组织力与纪律性,持续转化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供给能力、政策执行效能与社会整合优势。其深层贡献在于揭示了一条“制度承载价值目标,价值活化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治理逻辑:规则之治将“人民至上”的政治承诺固化为可考核、可问责的刚性规范,人心之治则通过信念内化与情感联结使这种规范转化为社会自觉的行动共识。二者形成的“共生回路”,正是中国能够统筹长期战略定力与复杂政策执行力、平衡发展与稳定、应对常态与危机的重要密码。

这种以党的自我革命驱动国家治理革命的范式,不仅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核心动力,也为反思和丰富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超越西方制度主义困境的替代性选择。一方面,中国经验为发展中国家破解“弱国家—强社会”或“政党碎片化”困局提供了可行路径。其启示在于:一个具有使命担当、严密组织和自我净化能力的执政党,可以成为整合社会利益、确立发展共识、保障政策连续性的核心行动者。埃塞俄比亚等国的实践表明,“强政党—强国家”协同能够有效引导资源、降低制度变迁成本,为后发国家在稳定中推进现代化提供关键政治支撑。这彰显了“政党建设”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之间的正相关逻辑。另一方面,对西方而言,中国方案构成审视自身“治理效能困境”的镜鉴。当多党轮替陷入“价值极化—程序空转—信任衰减”的恶性循环,难以应对气候变化、贫富分化等长周期挑战时,中国范式凸显了政治共识的连续性、价值与制度的统一性以及政党作为公共利益整合者的关键作用。西方治理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难以保障价值共识的可持续生产,且政党角色局限于选举而非长期治理。中国实践表明,有效治理不仅需要分权制衡的技术规则,更需要能够凝聚并践行社会长远共同利益的政治核心力量。

面向未来,全球性挑战要求超越国界与短期利益的协同行动。政党驱动型治理是人类社会应对高度复杂性、不确定性的一种有效政治进化方向。它通过先进政党的领导,实现制度与价值、规划与执行、统筹与动员的有机统一。中国以全面从严治党和“规则—人心”双重路径探索的治理现代化方案,不仅奠定了本国发展的根基,也为构建更具韧性、效能、可持续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智慧与实践参照。这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类谋进步”的世界情怀,也预示着人类政治文明在多样性探索中迈向成熟形态的必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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