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发展倡议(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GDI)作为中国为全球发展提供的重要国际公共产品,是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GDI通过丰富和发展国际公共产品理论,在实践中创立了全球发展学,丰富了国际发展合作的研究范式,推动了全球发展理论的创新。作为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最新统领性方案,GDI以理念引领、模式创新和机制重构,为全球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合作框架和实践路径,推动全球发展治理的民主化和有效性。在中国的国际发展合作实践中,GDI以创新、包容、绿色和合作的发展理念,促进多元化的合作渠道与聚合高质量的发展资源,致力于培育内生式发展动能,构建共同发展、共享发展、共生发展的新格局,彰显了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新思路以及致力于通过发展合作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承诺。
【关键词】全球发展倡议;国际发展合作;国际公共产品;全球发展学
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社会面临的根本挑战,谋求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全球发展倡议(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以下简称GDI),强调“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面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要共同推动全球发展迈向平衡、协调、包容的新阶段”。GDI的提出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当前的研究对其内涵、目标、实施途径和实践意义进行了深入分析。鉴于GDI的重大价值以及后疫情时代全球面临的发展赤字挑战,如何利用GDI发展全球发展理论、引领国际发展合作以及塑造中国的国际发展合作成为重要的研究议题。为此,本文旨在从理论层面揭示GDI内涵的新理念、新思想与新范式,探讨其对全球发展理论的丰富与创新。同时,通过GDI的实施路径、政策举措和实践效果,以探索其在国际发展合作中的引领意义,并揭示新时代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新思路。
一、全球发展倡议对全球发展理论的丰富、发展和创新
二战后,国际社会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各理论流派提出了多样化的发展方案,影响了战后的国际发展实践。然而,长期以来,传统的国际发展理论基于西方的现代化路径,在解释和应对发展挑战方面往往侧重于经济增长,已难以全面解释和指导全球范围内的复杂发展实践。在此背景下,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这个最高级别的国际舞台上适时提出GDI,不仅标志着全球发展理论的范式革新,更预示着全球发展学的创设。别的国际舞台上适时提出GDI,不仅标志着全球发展理论的范式革新,更预示着全球发展学的创设。
(一)GDI丰富和发展了国际公共产品理论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等人提出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根据考尔(Kaul)等人的观点,国际公共产品具有跨越国界、世代和人群的成本与收益特性,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二战后,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推动了国际金融机制、国际自由贸易制度和国际安全保障体系的形成,促进了国际合作与全球稳定。然而,随着全球化和国际环境的变化,国际和平、区域合作、自由贸易、公共卫生、气候治理等领域大量涉及国际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全球四大赤字的根源之一就是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与此同时,以美国为代表的传统大国供给国际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不断下降。相比之下,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展现出日益强劲的动能,这突出体现在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和亚投行等新兴机制在全球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进程历经多次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等领导人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0世纪70年代,中国又提出“三个世界”理论,强调建立更加公平与和平的国际秩序,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与声音。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格局的变化,中国提出了“和谐世界”理念,倡导多边主义与国际合作,强调不同国家和文明的和谐共存。进入新世纪,中国通过主办重要国际会议和开展主场外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包括新安全观、新发展观、新文明观和新秩序观等。这些理念为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但在将其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国际议程时,其国际影响力与可持续性仍相对有限。
GDI是新型的国际公共产品,丰富并发展了现有的国际公共产品及其理论。其一,GDI是倡议类国际公共产品。倡议类公共产品是指通过一系列政策倡议、合作框架、国际协议或者项目来提供的公共产品,通常旨在解决跨国界、甚至全球性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经济发展等。该类公共产品的实现依赖于多国间的共同合作。而传统上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多由美西方主导,主要以规则、制度和组织的形式存在,反映其主导的国际秩序。相比之下,中国基于自身实力、经验和国际环境,提出了一系列创新和实践并重的倡议型国际公共产品,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等。以及在网络安全、太空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绿色能源等领域也提出了相应倡议。这些创新性的公共产品形式不仅回应了全球治理的现实需求,也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和合作模式,体现了中国相对于传统国际公共产品提供者的特色和优势,为国际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实践案例。
其二,GDI强调国际公共产品之间的对接,旨在克服传统国际公共产品的分割问题。传统国际公共产品往往独立运作,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限制了对全球性问题的有效应对。相较而言,GDI提出了一种动态的互联对接策略,通过跨界合作和资源整合,促进不同公共产品之间的互补和增效,从而提高国际公共产品的整体效益和影响力。特别是,GDI与联合国2 0 3 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对接体现了核心理念、行动目标和治理逻辑上的一致性,确保倡议和项目直接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GDI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合作和人文交流等方面与“一带一路”倡议形成合力,提升了国际公共产品的综合效益。此外,GDI还强调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通过合作获得更广泛的资源和支持,以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灵活应对各国和地区的发展需求。这种全面的对接旨在构建开放、互联的全球发展网络,提高国际公共产品的整体效益。
其三,GDI使国际公共产品更具开放性。“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提供的首个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公共产品,标志着中国开启了在全球治理中提供公共产品的新阶段。GDI在共建“一带一路”基础上对国际公共产品进行了丰富与升级,提升了其内涵和实践范围。与后续的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一样,GDI欢迎所有国家和各类行为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其建设和实施,这种开放性体现在参与主体和合作形式的多样性上。GDI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强调平等协商与互利共赢,尊重各国的主权和发展道路,促进全球伙伴关系的建设。以GDI为代表的国际公共产品不仅内容丰富且可扩展,理念原则更具包容性。通过提升开放性和包容性,GDI拓展了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和实践路径。
(二)GDI在实践中创立全球发展学
2023年10月,新华社高端智库发布报告,提出“共建‘一带一路’正在孕育产生一种更具包容性、实效性的发展——‘一带一路’发展学”。以此为背景,GDI的实践扩展与深入研究有望形成更具全球性和治理性的全球发展学。GDI提出仅三年,实践时间和经验相对有限。因此,对GDI进行系统分析与理论探索,解构全球发展问题并建立独特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既具开拓性与创新性,也为全球治理提供新的学术视角。
目前,国内关于全球发展学尚未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或广泛研究。与国际发展学和全球学相比,全球发展学应具有其独特的学科定位和研究焦点。国际发展学通常关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援助和合作,强调通过国际援助和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进步。尽管这一学科框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的部分问题,但其局限性也十分明显,即无法充分应对全球化背景下跨国界的复杂发展问题。全球学研究全球化进程中的各类问题,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领域,但其广泛性有时可能导致对特定领域关注的分散。而全球发展学强调在全球范围内研究和解决发展问题,涵盖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经济合作等跨国界的综合性议题。与国际发展学相比,全球发展学更具“全球性”。与全球学相比,全球发展学更聚焦于发展,特别关注全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强调全球视角下的发展问题和解决方案。
全球发展学与“一带一路”发展学虽然在名称上有所区别,但它们在理念、目标和实践方法上存在诸多共同和共通之处,两者都强调包容性发展与跨国合作,但全球发展学更应具备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以GDI“六个坚持”及其实践为基础,全球发展学可以从以下多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全球发展的概念和含义。全球发展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概念,涉及国家、地区、国际与全球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区别。理解这些关系及其互动对于全面把握全球发展的内涵和外延至关重要。二是全球发展的目标和指标。全球发展的目标和指标是指导全球发展行动和政策的重要工具和衡量标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由17个大目标和169个具体指标组成,涵盖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维度。基于SDGs,全球发展学应持续更新和调整这些目标,以反映新的发展阶段和需求。三是全球发展的理念和思想。全球发展学的核心理念和思想指导发展实践与政策。这些理念包括包容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强调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目标,反映了对全球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四是全球发展的动力和因素。全球发展的动力和因素是推动各国和国际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要素。从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提炼出全球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因素,包括政府、资本、社会、生态四大发展要素,以及创新、联通、协同、赋能四大发展动力。这些动力和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全球发展的复杂系统。五是全球发展的途径和手段。实现全球发展目标的途径和手段涉及多种合作模式,如多边发展援助、国际发展合作、全球伙伴关系、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三方合作等。全球发展学应灵活运用和创新这些策略,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全球环境。六是全球发展的议题和问题。全球发展的议题和问题构成了全球发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这些议题和问题涵盖了经济、社会、环境和安全等多个方面,如贫困与全球发展、健康与全球发展、教育与全球发展、性别与全球发展、环境与全球发展以及安全与全球发展等。这些议题和问题间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全球发展的复杂图景。
二、全球发展倡议对国际发展合作的引领意义
GDI是一项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国际公共产品。它不仅指出了全球面临的核心发展议题,而且通过提供战略方向、促进多边合作、加强政策协调和推动资源整合,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问题、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利益注入了新的智慧和动力。
(一)GDI对国际发展理念的引领
国际发展时代的开启可追溯至二战后,1949年,美国总统杜鲁门提出“第四点计划”,为亚非拉落后地区提供技术援助。在此之后,发展知识主要基于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发展概念、理论和实践长期被美西方话语垄断。发达国家通过附加条件的援助、扶植亲西方政权甚至军事干预等策略,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然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并未因此取得显著的进展。进入新世纪,发展仍为全球重要议题。中国在自身实现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逐步由发展学研究的对象转变为主体,积极参与全球发展治理。在此背景下,GDI作为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理论结晶,体现了其对全球发展治理的探索与规范。
GDI基于中国独特的发展路径和丰富的经验,提出了一种新的国际发展合作理念,旨在超越西方主导的传统发展主义。GDI强调平等、开放、包容和创新,反对单边主义与保护主义,支持多边主义和文化多样性。GDI倡导尊重各国的主权与选择权,主张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自身的国情,以确保发展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通过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GDI强调伙伴关系下的平等、互信与互助,反对外部干涉和霸权行为。此外,GDI推动了一种以创新、开放与包容为特征的国际发展合作新机制,鼓励各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全球发展治理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最终,GDI旨在实现共享、互惠与共赢,强调各国应根据自身能力和责任为全球发展贡献力量,并享受与参与全球发展相关的机遇与利益。
(二)GDI对国际发展模式的塑造
长期以来,国际发展合作主要依赖两种模式: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南北合作和由发展中国家主导的南南合作。这两种模式在20世纪中后期深刻影响了国际发展格局。南北合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但由于附带的政治经济条件,常被批评为新形式的依附关系,削弱了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发展能力,其推动发展的效果远低于预期。传统的南南合作模式虽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但在经济合作方面缺乏明确的制度架构和足够的广度与深度,导致其在推动经济发展时遭遇困境。为了重塑国际发展模式,亟需一种更加均衡、有效的发展框架,超越传统南北与南南合作模式。GDI是新的发展经验,新的发展资源和新的发展制度重塑下的新的全球倡议,为国际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在GDI的引领下,新型国际发展合作模式旨在强化南北合作、建立新型南南合作与构建全球发展伙伴关系。针对南北合作,中国提倡加强对话,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使各国及其人民共享发展机遇和成果,反对霸权主义和以邻为壑的做法。通过这种方式,GDI致力于打破传统南北合作中的不平等与依附关系,推动更加公正的全球发展秩序。在南南合作方面,中国始终视自己为发展中国家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广泛开展政治、经济、金融和文化交流与合作,建立综合性、多层次的合作架构,旨在推动南南合作的深入发展。GDI为南南合作注入了新活力,为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有力的支持。自GDI提出以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在联合国成立,成员已从36个扩展至70多个,中国还与20多个国家和国际机构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这些举措表明,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网络的形成,使国际发展合作形成了以南北国家为核心,涵盖多国别、区域、全球多边机制和组织的多层结构。南北方合作伙伴正以开放包容、互利合作和协同增效的理念,通过与多层结构中的多元发展治理主体合作,促进发展。这一机制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发展合作路径,在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塑造了一种新的国际发展合作模式。
(三)GDI对国际发展机制的重构
自二战结束以来,欧美国家联合创建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且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传统国际发展机构中占据领导地位,形成了国际发展领域主要的多边治理机制。这些机制曾对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发展合作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治理结构,已无法满足现代全球发展治理的变革需求。在制定和实施千年发展目标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过程中,联合国作为最具权威和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发挥了核心作用。同时,纳入更多新兴经济体的二十国集团和金砖国家等机制,逐渐成为协调全球发展政策的重要平台。新兴多边机制的出现,标志着国际发展治理结构的多元化趋势。由此,以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为核心的传统国际发展机制需与以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为代表的新兴多边治理机制协调合作,使国际发展治理机制更趋公平、合理、平衡、有效和完善。
GDI的国际发展机制建构,不仅需要重新审视和完善现有的国际发展框架、机构和政策,还致力于与各国、各地区和各机制对接,以促进发展进程的协同增效。在GDI的落实机制中,中国将联合国视为国际体系的核心,积极争取联合国各层面的支持,并与联合国机构合作开展具体项目。同时,GDI也积极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欧盟、东盟、非盟、欧亚经济联盟及拉共体等区域发展规划对接,将这些机制视为GDI的重要推动平台。通过这种方式,GDI的国际发展机制建设形成了一个以联合国机构及其发展机构为重要合作伙伴,以“之友小组”国家为主体,各大区域和多边机制协同增效的“倡议+”机制化路径。这一机制不仅促进了国际发展治理的公平与有效性,还为国际发展机制的重构提供了中国方案,体现了中国在全球发展治理中积极参与和引领的角色。
三、全球发展倡议引领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新思路
GDI是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最新的统领性方案,其提出不仅是中国对全球发展问题的积极回应,也是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中的一项创新性和实践性探索。作为一个以发展为核心的全球倡议,GDI以人民为中心、以实干为途径,充分聚焦具体重点领域,要求中国的国际发展合作有更好的顶层设计。这一倡议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理念和实践的新阶段。
(一)创新引领:探索国际发展合作新方向
GDI将创新视为引领发展的首要动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抓住人工智能、量子计算、5G通信等领域的合作机会,对挖掘后疫情时代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加速全球发展进程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
在中国的国际发展合作中,创新型合作不仅限于传统的援助和投资,还涵盖数字技术、知识共享和技术转移等方面。通过多个领域的创新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增长。这不仅涉及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涵盖软实力和能力建设。同时,作为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全球公共产品,GDI还强调推动包容性发展,确保发展倡议惠及广泛的国家与人群。截至2023年6月,GDI项目库内实施的务实合作项目已超过100个,涉及减贫、粮食安全和工业化等领域,其中10多个项目已完成,近40个发展中国家正从中受益。中国在2022年启动了1000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提供2万个培训名额,基本覆盖“之友小组”国家。
此外,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中秉持生态文明理念,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建设低碳示范区、实施物资援助、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分享绿色发展经验,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围绕绿色发展、交通、产业、环保贸易和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亦在加深。2022年6月,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中国提出共同创造普惠平衡、协调包容、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会议强调发达国家履行义务,发展中国家深化合作,南北双方相向而行,共建团结、平等、均衡、普惠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创新、包容、绿色、合作”的发展理念成为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新方向。这些理念不仅推动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均衡发展,巩固了全球发展的基础,同时在加强南北对话和推动新型南南合作的进程中,创造了更多的合作机会,提升了合作水平,确保发展成果广泛惠及各国人民。
(二)多元协同:构建高质量发展合作网络
GDI强调,各国政府、相关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作用至关重要。通过调动国际发展机构、金融机构以及中外工商界等多方资源,GDI旨在将资金、技术、人才和数据等关键发展要素集聚于最迫切需要的领域,以实现最大化效益。
在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支持下,中国同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粮食计划署等机构实施了近50个三方合作项目,旨在提升相关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方合作已成为全球发展伙伴广泛参与的国际发展合作活动。在这些合作中,中国作为“新兴发展合作者”,与发达国家和联合国机构共同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融资。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联合国发展机构都将中国视为开展三方合作的重要伙伴,实施了多个典型的三方合作项目,涵盖粮食援助、疫后复苏及人道援助等领域。这些实践为全球三方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促进了互联互通与经验共享,使得三方合作成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发展治理和推进GDI落实的重要抓手。此外,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推出了“GDI for SDG”试点项目,以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跨部门全球企业合作伙伴关系,推动GDI并加速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渠道,GDI聚合了高质量的发展资源,提升了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质量与效益,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路径,有效应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社会与环境方面的挑战。
(三)能力赋能:培育自主发展新动能
GDI采用软硬援助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即在提供资金与基础设施等物质支持的同时,也重视技术合作和人才培训等软援助,通过教育和技术转让提升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发展能力。这一综合性方法体现了“授人以鱼”,与“授人以渔”的发展策略,使援助不仅限于短期支持,而是侧重于长期能力建设。在“授人以渔”的过程中,GDI重视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和友谊,秉持义利兼顾的原则,强调信义、情义、正义和道义的重要性。这意味着中国在同受援国开展发展合作时,不仅追求经济利益,更注重道义和社会责任,做到义利相兼、以义为先,通过公平公正的合作,增强国际社会的团结与互信,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中国积极推进全球发展知识网络建设,搭建综合性合作网络平台,推动国际发展知识交流与合作。在2022年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中国确立了32项务实举措,涵盖平台建设、伙伴关系、资金支持、能力建设、项目合作和知识分享等方面。具体而言,中国已成立国际民间减贫合作网络、全球发展促进中心和多区域发展知识网络,如“中国—东盟发展知识网络”等。这些网络为各国在发展战略、政策及技术领域提供理念交流和资源统筹的平台,支持发展中国家建立自身发展知识体系和技术能力,从而培育内生发展动能。
(四)共生共赢:重塑全球发展新格局
GDI从提出伊始,便与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共同发展和共享繁荣紧密相关。在实践中,中国致力于与伙伴国发展战略对接,契合周边地区及其他国家发展的实际需求,强调通过贸易、投资、技术转让和发展合作共享经济繁荣与发展成果,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构建共享型发展格局。
在周边区域,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GDI获得东盟国家的高度认可,并强调与东盟推动的《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相互促进,纳入最终成果文件。在中亚,中国与中亚五国推动“一带一路”合作,落实GDI,打造减贫和绿色低碳的新增长点,合作构建命运共同体。在南亚,中国与南亚国家发展援助主管部门进行对话,推动GDI与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南亚开展三方合作,在减贫、抗疫、粮食安全、民生、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互联互通、数字经济等领域打造品牌项目。除此之外,非洲是中国推进南南合作的重要地区,GDI以中非合作论坛为平台,通过与非洲国家的战略对接,落实减贫与可持续发展倡议,设立相关平台与机构,提升非洲国家发展能力,推动GDI在非洲大陆的落实。在南太地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首次外长会议上,太平洋岛国明确表示支持和加入GDI,并将该倡议同《太平洋可持续发展路线图》和《蓝色太平洋2050战略》相衔接。以GDI的落实为指引,中国在新时代的国际发展合作中,旨在有效解决全球发展不平衡问题,化解发展赤字和治理挑战,以促进各国人民的共同发展与繁荣,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四、结论
GDI作为推动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框架与共同愿景,不仅丰富了国际公共产品理论,还在实践中开创了全球发展学,为全球发展理论注入新的活力与创新元素。GDI通过引领国际发展主义理念,在创新发展模式和重构发展机制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深刻影响了国际发展实践的方向,推动了发展合作向更加包容、创新与可持续的方向转变。
在中国的国际发展合作中,GDI的落实不仅为中国带来了新的发展动能,更反映了新时期中国对全球发展议题的理解、认知、信仰与价值判断,是中国新时期全球发展治理观的集中体现。而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GDI,标志着其国际发展合作理念的全球延展,以及推动全球发展治理范式变革的决心。未来,中国将继续推动以创新、包容、绿色与合作为核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多元化合作渠道和高质量发展资源,培养内生式发展动能,构建共同发展、共享发展、共生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强化中国在全球发展治理中的积极角色,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事业,实现各国人民共同发展、共享繁荣的目标,为推动全球发展均衡性和可持续性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