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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数字文明: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的建构
2025-12-18 09:36:08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5期 作者:刘婷立 【 】 浏览:13次 评论:0
  【摘要】 “数字文明”是在工业文明基础上跃迁而来的一种崭新社会形态。相较于西方数字文明,中国式数字文明实现了在价值导向上从“资本中心”到“人民本位”,现实应用上从“数字孤岛”到“普惠包容”,国际治理上从“数字霸权”到“数字红利”的多重超越。中国式数字文明通过生产力的包容性发展、生产关系的社会化重构和制度优势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动态调适,呈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质。中国式数字文明在“数实融合”驱动下推动产业创新,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重构建立多元治理范式,运用数字技术深化文化守正创新,通过“数绿交融”重构生态治理模式,构建出“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数字文化—数字生态”四位一体的数字文明范式,为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的建构提供了现实道路,生动展现了推动人类文明形态转型的中国智慧。

  【关键词】 数字文明;数字霸权;数字红利;文明新形态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担起为人类谋进步的历史责任,……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社会主义文明的崭新形态,中国式数字文明的图景已然展开,这是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深刻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追求。数字文明是一种全球性的文明形态,中国式数字文明在真理和道义上较西方数字文明具有显著优势,展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质,为构建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提供了当代中国范式。

一、中国式数字文明对西方数字文明的三重超越

数字文明是新型的社会文明形态,致力于绘制未来人类社会新图景。西方数字文明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受资本逻辑束缚,追求单向度经济利益,呈现“数字孤岛”现象和“数字霸权”面貌。反之,中国式数字文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出普惠包容的博大胸怀,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参与全球共治,为人类社会勾勒出新型的社会主义文明图景,具有超越资本主义数字文明的显著优势。

(一)价值导向:从“资本中心”到“人民本位”

数字文明作为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技术形态表征,其价值导向从根本上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本质属性。放眼人类历史,数字文明这种新型社会形态率先在西方展开,然而,“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在强调市场自由竞争和个人财富积累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下,建立在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文明形态必然折射出以资本为中心的核心属性。一方面,西方数字文明以为统治阶级谋利益为目标驱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即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以及资本家通过雇佣劳动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尽管数字文明时代的生产方式和劳动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生产关系并未发生根本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同样适用于数字文明形态下的资本主义。数字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成为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新工具,它们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精准定位市场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资本积累的空间,巩固统治阶级利益。另一方面,西方数字文明以人的主体性丧失为最终归宿。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始终以资本逻辑为核心。“利润根本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资本家不论对数字劳工还是数字“玩工”,都展现出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他们要么为资本增殖谋利,要么受算法权力规制,始终逃脱不了资本逻辑的桎梏而使得马克思揭示的“劳动异化”在数字时代演变为“数据异化”,这些数据的剩余价值完全被资本占用,正所谓“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困”。

中国式数字文明建立在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为理论根基,通过对西方数字文明资本中心主义的批判性超越,构建起以人的解放为核心的数字文明新形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的历史地位决定了中国式数字文明坚守人民立场,对资本中心主义进行价值重构。一方面,中国式数字文明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导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那天起,一切伟大事业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几千年来梦寐以求的好日子”。中国式数字文明的建构体现了“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价值倡导,满足人民对社会发展并共享发展成果的新期待。另一方面,中国式数字文明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决定着文明的最终走向,文明新形态的建构自然要将人放在核心位置,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即“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中国式数字文明形态中,不论是数字劳工还是数字“玩工”,都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数字化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充分依靠人民群众,提升人的数字素养和能力,极大发挥了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突破了西方数字文明以资本为中心导致的人的主体局限性。而这种价值导向下的实践验证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构想:“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二)现实应用:从“数字孤岛”到“普惠包容”

数字应用是数字文明的实现手段,但西方的数字应用呈现出“数字孤岛”的割裂现象。“数字孤岛”本质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数字时代的具象化,是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矛盾的新表现。一是数据垄断构建数字围栏。数据是数字文明时代的“石油”。庞大的数据堆积是数字文明的鲜明表象,是处于资本逻辑下攫取利润的数字资本。为掠夺数据资源,西方运用现代“田园诗式的方法”所进行的“数字圈地运动将公共数据资源私有化,形成新型数字封建领地。二是算法霸权搭建“信息茧房”。“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传统文明形态下,统治阶级总是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巩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但人类进入数字时代后,算法逐渐成为数字文明运行的底层逻辑,通过重构信息生产与传播范式,精准绘制关键人群的认知图景并进行信息分发。西方国家通过算法上的技术优势,打造认知上的“信息茧房”,系统性实施意识形态干预,塑造算法博弈的“利维坦”,其目的在于“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三是技术壁垒加剧“数字贫困”。“数字贫困”概念由拉美学者芭兰茨最早提出,将其表述为“一种缺乏获得和使用由数字技术支持的信息的状态”。技术是建立数字文明的保障。而西方国家通过限制技术获取与应用、加剧技术差距与不平等、影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限制数字技能与知识的传播等多种路径筑起技术壁垒,导致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贫困”,这种贫困不仅体现在数字资源的匮乏上,更体现在数字技术的缺失和数字能力的不足上,是“贫困积累”在数字时代的延续。比如OpenAI的大语言模型ChatGPT通过对核心技术和算法进行保护,使其一骑绝尘,一度成为世界范围内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典范。

中国式数字文明的进程晚于西方,但中国在数字应用方面展现出了显著的普惠包容特性。“让科技更好增进人类福祉”这一理念在中国式数字文明的实践中得到了生动体现。中国式数字文明通过打破西方数据垄断、超越西方算法霸权以及跨越西方技术壁垒,为全球数字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动力和路径。一是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开放。通过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中国有效激发了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同时也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了有益参考。二是加强对人工智能算法的研究与应用,推动算法技术的自主创新与突破。通过构建以DeepSeek为代表的安全可控的算法体系,中国逐步摆脱了对西方技术的依赖,实现了算法技术的自主可控,也为全球算法技术的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近年来,中国在5G、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逐步缩小了与西方国家的技术差距,也为全球数字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和产业支撑。

(三)国际治理:从“数字霸权”到“数字红利”

数字治理指通过数字技术管理或协调公共事务。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数字治理突破国家边界,呈现治理全球化态势。但是,在资本逻辑主导下,西方数字治理模式总体呈现“数字霸权”特征,使得全球数字治理蕴藏更深层次危机。一方面,西方各国基于不同利益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如美国基于自由主义理念的治理框架在数字风险管控领域形成了相对宽松的监管范式,但为攫取更大全球市场份额,其政策导向正积极推动跨境数据要素流通机制的构建。欧盟的治理路径则反之。这加剧了各国间的政策冲突和分歧。而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导致部分国家通过设置“数字贸易障碍”以保护本国优势地位,加剧了全球数字治理格局的复杂性。另一方面,美国通过构建排他性数字治理同盟来主导国际规则重构。美国正谋求以“科技民主联盟”机制为纽带,整合跨太平洋与跨大西洋盟友体系,着力打造排他性数字治理同盟,旨在通过国际规则主导权重构实现对华战略制衡。这种全球治理权力分配的不均衡势必导致国家间数字实力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加剧西方数字文明的“霸权”属性。

而中国通过理念创新与实践突破,推动了全球数字秩序的重构。这一转变既折射出国际权力结构的深刻调整,也揭示了不同制度文明对数字时代人类命运的不同应答逻辑,推动世界各国共享数字文明发展的红利。一方面,通过数字基础设施的普惠性供给构建起更具包容性的“共商共建共享”数字治理新范式。随着中国“数字丝绸之路”构想的提出,沿线国家积极参与并共同努力,在非洲建成首个国家级数据中心、东盟云计算中心及中国八大算力枢纽节点,为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价值链奠定了基础。这一系列实践开创了更具包容性的全球数字治理新形态,有效弥补了西方“数字霸权”的负面效应,使数字发展的红利惠及各国。另一方面,中国通过主导制定《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等,推动建立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模式,增进数字协作发展共识。中国的主动作为并非对西方治理模式的简单替代,而是开创了更具包容性的数字文明新形态。这种转变印证了马克思“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的预见,全球治理正迎来从“霸权稳定”向“共享红利”的范式跃迁。

二、中国式数字文明的社会主义特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二者的矛盾运动,共同构成文明形态演进的基本动力。当先进生产力与滞后生产关系发生冲突时,矛盾会通过技术革命或社会革命打破旧秩序,推动文明形态跃迁。工业革命催生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数字革命正在挑战传统资本主义逻辑,孕育新的文明形态。中国式数字文明通过重构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矛盾运动,体现了对资本主义数字异化的超越,展现出三大社会主义特质。

(一)生产力的包容性发展:唯物史观视域下的技术兼容、价值共生与生态重构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将文明视为人类物质和精神生产成果的总和,甚至将社会生产力等同于文明,故“文明的一切进步”即“社会生产力的一切增长,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一切增长”。社会生产力是“现实个”在劳动活动中展现出来的力量,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文明往往映射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结合数字文明的时空维度,中国式数字文明在技术形态、劳动价值和产业生态等层面展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质。

一是数字技术形态的兼容性创新。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其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创新的过程,每一步的进展都是对前人成果的继承和发展。西方数字文明发展的轨迹证明新技术的出现往往是在旧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扩展或改进,技术发展的轨迹往往是线性的、连续的。而中国数字技术体系突破了传统技术代际更迭的线性逻辑,呈现出一种迭代式、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趋势,构建起跨形态的融合基础。不同于工业时代机器技术对前工业文明的完全替代,中国通过数字基础设施的公共性布局,实现了工业化与数字化在技术基座上的有机叠加。这种兼容性不仅体现在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技术适配,更在于形成了“数字孪生”与物理生产系统并行的双轨创新能力。

二是数字劳动价值的双重性创造。劳动价值是生产力在劳动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在中国式数字劳动实践中形成了“物质—信息”双重价值生产机制。劳动者通过智能终端既参与实体产品的数字化改造,又创造了数据要素这一新型生产资料,实现了物质产品与数据产品的价值共生,即生产资料由社会占有,不仅会消除生产的现存的人为障碍,而且还会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有形的浪费和破坏”。当劳动者通过数字工具实现“对生产过程的智力驾驭”,实践着“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的革命路径,这种双重价值创造机制,使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而是通向“个人全面发展”的桥梁。

三是数字产业生态的共生性演进。不同于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替代性发展路径,中国式数字文明强调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的共生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同时表现为对工人个人的活力、自由和独立的有组织的压制”,而社会主义则要实现“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通过产业大脑与数字孪生技术,中国传统制造业逐渐实现“数字基因”的渐进式植入,形成产业链各环节的数字化共变。这种演进模式既保持产业体系的完整性,又培育出智能制造服务等新型融合业态。数字技术驱动的产业共生生态,通过产业链数字化协同平台打破私有制下的信息壁垒,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共享。这种“数实融合”的产业演进模式,正是“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的当代实践,使产业链各环节形成有机整体而非资本分割的碎片。

(二)生产关系的社会化重构:数据公有、协作民主与分配普惠的超越性实践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中国式数字文明通过重构数据要素的占有方式、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以及分配关系的原则导向,展现了对资本主义数字异化的超越。

一是数据要素的公有化配置。马克思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在数字时代,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资料具有天然社会属性——其产生依赖全民参与(如用户行为数据)、其价值依赖社会网络(如平台效应)。中国通过建立“数据三权分置”制度(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企业、收益权共享),通过制度创新避免数据沦为私人资本剥削工具,实践了“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构想。同时,通过“穿透式监管”遏制资本无序扩张,阻断金融数据垄断,将关键数据资源纳入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如2022年年底,重庆银保监局批准蚂蚁消金将注册资本从80亿元提升至185亿元人民币的计划,并引入杭金数科作为第二大股东,而杭金数科的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人民政府,以提升蚂蚁消金的合规水平。

二是生产过程的协作性重构。恩格斯强调社会主义应“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中国式数字文明通过生产关系调整实现劳动解放,与资本主义的数字劳动异化形成对比。目前,我国各平台注册的网约配送员超过1200万人,中国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强制平台公开算法逻辑,建立骑手配送时间民主协商机制,降低骑手劳动强度,消除“零工经济”下的劳动异化。通过制度设计让数字劳动者成为生产过程的真正主体,以保障新的就业形态。

三是分配关系的普惠性升级。马克思强调社会主义应“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种分配思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基础。在数字文明背景下,分配关系的转型和分配制度的完善会直接影响数字生产力的发展。为适应数字技术发展,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分配思想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分配关系进行了普惠性升级。《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推动了“东数西算”工程加速发展,实践了“按需分配”的过渡性原则,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实现技术普惠。同时,近年来农村电商的火热效应有效带动了脱贫地区增收,印证了通过社会化生产“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的预见,刻画了以数据要素拉动共富效应的文明图景。

(三)制度优势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动态调适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人类文明形态更替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数字文明时代将数字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发展轨道,将矛盾运动进行创造性转化,实现制度优势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动态调适。中国式数字文明的社会主义特质,本质上是将马克思主义矛盾运动规律创造性应用于数字时代的成果,集中体现为通过制度优势主动调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一是主动预判技术社会风险。马克思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可见,历史唯物主义从未忽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科学技术越是发展,人类进入的领域越多,人类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也就越多。”为应对数字技术蓬勃发展背后的潜在风险,我国出台了全球首个生成式AI监管法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算法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幅度提升主旋律内容曝光量。同时,建立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对30类重点算法实施安全评估,致力消除“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等异化现象,识别并防范数字技术带来的社会风险。

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力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指数式增长,使风险和潜在自我威胁的释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数字文明背景下随着科技发展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应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为打破技术垄断,我国积极构建自主可控技术生态,如构建鲲鹏计算产业链,提高国有操作系统覆盖率,破解“断供”风险。同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实现国外企业数据的本地化存储等。中国以实际行动破“发展和安全”这一时代命题,既通过科技创新释放数字红利,又筑牢安全屏障防范“技术利维坦”的反噬。

三是文明冲突的包容性应对。中国式数字文明深刻把握数字时代文明演进规律,既超越了西方“技术霸权—文明冲突”的零和思维,也突破了传统数字治理的被动应对模式。通过将数据主权上升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议题,中国创造性地将技术标准制定权转化为文明对话的公共产品,在全球数字秩序重构中注入“和而不”的东方智慧。具体而言,通过《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搭建的跨国协商平台,不仅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到数字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更以“数字丝绸之路”等实践框架将技术异化风险转化为文明互鉴机遇,形成“发展优先、安全可控、开放包容”的新型数字文明范式。这种治理哲学本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技术异化逻辑的主动重构。这一实践也验证了马克思的洞见:“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当数字技术被嵌入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其发展轨迹便从资本增殖工具升华为人类解放阶梯,这正是中国式数字文明对人类文明形态的历史性贡献。

三、建构中国式数字文明的现实道路

步入数字时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数字化进程在并存中交锋。中国式数字文明作为社会主义与数字文明的重合社会样态,凸显出相较于西方数字文明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彰显数字技术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的光明图景。“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为冲破西方式数字文明的局限,中国将数字中国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相结合,力图走出一条经济上“数实融合”、治理上多元参与、文化上守正创新、生态上“数绿交融”的中国式数字文明道路。

(一)数字经济:“数实融合”驱动下的产业创新

数字经济是建设数字中国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中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和国际合作,为数字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力图构建中国式数字经济繁荣之路。

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筑牢发展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石,要围绕数据这一生产要素,加快构建包括5G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提升网络传输速度和数据处理能力,为数字经济提供坚实支撑,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提高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力,通过数据的高效流通和利用,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同时,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保护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数据流通机制,促进数据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自由流动,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

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释放发展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数实融合是振兴实体经济的大势所趋。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6%”,要继续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农业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智能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教育、医疗、文旅等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发挥平台在资源配置、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推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优化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类要破解共同发展难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国际合作和开放共享。”数字经济的发展必然不是孤立的,需要各国携手合作,共赴未来。中国一方面提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中国倡议,“倡导优化数字营商环境,释放数字经济潜力”和“加强数据安全合作,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各国科技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构建全球数字经济合作新机制,积极落实“数字丝绸之路”合作倡议,每年召开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和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发布《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等。

(二)数字治理:技术赋能与制度重构的多元协同

当代社会,信息技术革命正以加速演进的态势重塑全球格局,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的深度融合已成为驱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引擎,为推进治理现代化进程持续注入创新动能。在中国式数字文明背景下,数字治理不仅是技术工具的应用,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数字文明理念的深度融合。中国通过构建“技术自主、普惠共享、安全可控”的治理范式,在数据主权、平台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了一套系统性治理框架,通过制度优势将技术革命的破坏性力量转化为建设性动能。

构建自主可控的数字治理体系。明确政务、医疗、交通等公共数据归国家所有,建立统一的国家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公共数据国有化。例如,全国健康码系统依托政务数据互通,支撑疫情防控精准化。为了解决“一些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存在风险,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深圳数据交易所试点“数据资产凭证”交易模式,企业可通过合规交易获取数据使用权,避免平台资本垄断,实现企业数据收益共享。

打造“数字政府+社会协同”治理模式。针对政府服务效率低、程序多等痛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我国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整合跨部门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实现了从“群众跑腿”到“技术跑路”的转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同时,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开放,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促进数据资源的创新应用和价值挖掘。扩展民意收集渠道,通过打造“领导留言板”“浙里办”“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平台,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社会管理,并结合算法分析舆情热点,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响应—技术支撑”的协同治理闭环。

(三)数字文化:文化基因工程驱动下的守正创新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中国发展数字文化对于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秉持创新思维,运用多元表达,借助技术赋能,致力于打造更多承载文明基因、彰显人类共同价值的文化成果。

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文化呈现样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伟大实践必将给文化创新创造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文化也要遵循因时而兴、乘势而变的规律,随时代而行,与时代共振。数字时代的文化发展要在数字技术深度创新与运用的土壤中推进,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新时代文化传播。为此,我国充分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文化深度融合,为数字文化内容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传播渠道;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行为,实现文化内容的个性化推荐;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文化表现形式,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数字文化资源和服务。

深化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实现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呈现。文化遗产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蕴含着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通过实施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利用高精度扫描、3D建模等技术,对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数字化记录,建立完整的数字文化遗产库,为后世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促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通过数字手段,使得“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兴趣,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在文化遗产数字化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优化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涵养开放包容的文明气象。制定和完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业定位、发展方向和支持政策,为数字文化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符合文化领域特点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对数字文化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同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就业,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数字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拓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四)数字生态:“数绿交融”视域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

生态文明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大计。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随之步入智慧化与数字化阶段。中国式数字生态文明通过“数绿融合”重构生态治理模式,突破理念—技术—制度三重瓶颈,推动生态治理从“治已病”转向“防未病”,这既是应对乌卡时代风险的战略选择,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由之路。

一是通过理念革新,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三元协同治理网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双重背景下,中国提出了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理念。这一理念强调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时获取、精准识别生态环境信息,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为“政府、社会和个人紧密协作”,形成协同共治的新格局,共同推动智慧治理深入发展。

二是通过技术革新,布局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基建。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数字现代化,中国加快构建覆盖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生态、气候、灾害等多要素的智慧生态治理体系。首要任务是筑牢数字底座,通过部署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打造全要素生态环境的智能感知体系,重点强化大气环境质量、水体生态健康、土壤污染状况等核心指标的数据采集能力,构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数据的资产化管理与价值挖掘。在此基础上,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数字镜像。同时,完善应急响应数字中枢建设,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智能研判与协同处置水平,最终形成数据贯通、治理协同、服务共享的智慧生态治理新格局。

三是通过制度创新,夯实生态文明发展保障。《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将“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确立为2025年核心发展目标,明确要求构建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体系。为落实这一战略部署,当前亟须完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框架。各级地方政府应立足本地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实施路径,通过专项立法明确数字化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法律边界,构建权责清晰的政策执行体系。针对数据安全领域,构建多层防护环境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强化跨境数据流动安全审查,确保生态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为提升全球治理效能,主动对接联合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搭建跨国生态数据共享平台,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的跨境生态治理合作,最终形成数字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共生的全球治理新范式。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并没有定于一尊、一成不变的套路,只有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本国具体实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才能把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中国式数字文明没有遵照所谓的“模版”或“套路”,其以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质审思并超越了西方数字文明范式,呈现出鲜明的中国样态,使得数字技术全面融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实践中。中国式数字文明的建构,既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产物,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探索的标志,为其他国家的文明跃迁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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