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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源流与发展——以党的历史文献为中心的文本考察
2026-01-22 15:02:19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6期 作者:黄诗竣 【 】 浏览:138次 评论:0

【摘要】“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中极具标志性的关键概念,是新时代做好党的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术语。从理论渊源上看,“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无产阶级执政党建设论述的理论赓续,与西方政党理论中的“提升执政合法性”的论述在制度体系、价值取向、法理基础等各方面具有本质差异。从概念史角度梳理,其话语表达经历了从“执政党的建设”到“执政能力建设”,再到“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演变与跃迁,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来对执政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系统考察“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一原创性概念的源流与发展,不仅能为当下更全面理解和诠释“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提供理论参考与历史经验,更能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指明现实方向。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长期执政能力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加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一命题作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并将其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核心命题,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下错综复杂的现实环境及现代化变革浪潮相互激荡的产物,是确保党领导下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蓬勃发展的重中之重。

针对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当前学术界已形成了一系列颇具启发意义的观点。一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加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进程研究。唐皇凤等从历史经验出发,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重视执政能力建设,形成了理念更新、制度优化、方式创新和队伍建设有机贯通的合力型执政能力建设模式。杨彬彬围绕长期执政话语的历史演进深入总结中国共产党对自身长期执政的认识历程经历了从理论形态到实践形态、从概念突破到系统表达、从话语创新到正式确认的阶段性转变。二是关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内涵及内在逻辑研究。程又中指出勇于自我革命、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有效掌握国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并系统分析了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起始点、关键点与落脚点,认为三者间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张明军认为执政能力是诸种要素交织作用而形成的对国家权力掌控和运用的力量,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心在于执政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具体包括优化权力的配置结构、提升执政能力内生性、完善执政行为模式等方面。三是关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推进路径研究。马晓星以政治韧性为切入点,提出党的政治韧性直接影响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高低,要沿着坚持使命自觉、保持政治定力、完善激励机制、创新政治艺术等路径增强党的政治韧性,从而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唐皇凤从使命型政党的典型特质出发,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素质能力和执政本领等方式、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开展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路径。上述代表性观点角度多元,体现出较强的学理性与思辨性。不过,现有研究总体上较多关注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经验总结以及新时代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自身在党建视阈下的源流与发展尚未完全进入研究视野。

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是基于何种理论生成的,其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它在中国共产党党建史中为何会经历从“执政党的建设”到“执政能力建设”再到“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话语转变?党在新时代又是在何种程度上对它进行了时代化阐释和规范性改造?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基于党的理论文献和历史文件,从概念史的视角系统梳理“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一原创性概念的前世今生,在概念的形成以及变迁历程中理解其在新时代的发展样态。进行这一努力,不仅可为更全面地理解和阐释“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内涵与外延提供理论解读与历史参考,更能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理性思考和逻辑遵循。

二、“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理论溯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形成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思考主要蕴含于其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深刻阐释中。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首次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指出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并夺取政权后,为实现“四个达到”的必然的过渡阶段。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组织载体只能是共产党,因为唯有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并“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当夺取政权,进入无产阶级专政阶段后,共产党的执政目标在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将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手里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是马克思对无产阶级政党执政问题的思考起点。1871年,巴黎公社成立,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政权进行了伟大尝试。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视角进一步丰富了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以巴黎公社为蓝本具体细化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形式。从基本原则上看,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打碎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传统国家工作机器,建立起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就具体方式而言,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中的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等一切职位必须由普选选出,对选民负责且随时可以被罢免。同时在廉价政府的口号下,要求一切公职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让政府真正“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批驳了拉萨尔“自由国家”的谬论,再次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在他看来,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后的首要任务是通过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巩固自身的执政地位,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列宁对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认识集中体现于执政党建设理论中。十月革命后,俄国正式建立起由俄共(布)领导的苏维埃政权和政府,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在夺取政权后巩固执政领导权成为俄共(布)面临的现实问题。对此,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若是“没有铁一般的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一切正直的人们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是保障无产阶级政党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中执掌政权的重要前提。此时,列宁虽未明确提出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概念,但其已深刻认识到处于执政地位的无产阶级政党的自身建设状况同国家管理工作间的内在联系,并强调要从思想、组织、纪律等多方面提高执政党建设质量,促进良政善治。一方面,他强调先锋队政党应具备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新型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完全是靠广大群众的信任,完全是靠不加任何限制、最广泛、最有力地吸引全体群众参加政权来维持的”,因此执政党“只有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近似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才能在各种困难挑战中保有执政地位,提升执政效能。另一方面,他又要求执政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准确了解社情民意,改进工作。因为先锋队性质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只有当它不脱离自己领导的群众并真正引导全体群众前进时,才能完成其先锋队的任务”。在具体举措上,列宁主张通过设立非党工农代表会议、信访接待室、批评专页等渠道巩固党群关系,避免脱离群众的政治风险,反对和杜绝官僚主义。

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思想谱系,“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中所蕴含的无产阶级政党执政观念和党建逻辑使其自形成之初就具有同西方政党理论对“提升执政合法性”的探讨完全不同的内在属性。“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在操作层面,“合法性”通常具象为为实现执政主体长期执政目标所提出的“执政合法性”概念,即执政党“在一定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稳固有效执政所必须努力形成的基础和条件”,包括民众对执政党的内心认同和服从以及行动上的拥护和支持。从制度主义视角分析,西方对“提升执政合法性”的探讨是基于熊彼特式精英民主的连续性理论建构工程,多党竞争性选举是讨论“提升执政合法性”的制度根基。在这一政治制度下,国家宪法、政党法等成文法律是政党执政的法理基础,政党获取执政地位的方式在于通过政治许诺在合法的竞争性选举程序中获得选民支持,最终在取得选举胜利后掌握政府的行政权。这使得绝大多数政党具有强烈的掮客性质,以获取多数选票作为自身价值取向。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建立起新政权。其执政的法理基础是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因此,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中的标志性创新,“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是建立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没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先锋队政党作为执政党掌握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等在内的全部国家权力的基础之上的。换言之,“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核心意涵是在先锋队政党已经成为执政党的前提下,如何通过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方式的调整,促进执政能力的提升,进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先锋队政党执政地位的拥护与支持。综上所述,虽然“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与“提升执政合法性”都是基于增强执政能力以实现长期执政政治目标所提出的概念范畴,但是二者在制度体系、价值取向、法理基础等方面具有本质差异,“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马克思主义立场并同中国具体实际相联系的原创性政治概念。

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语境下“执政党的建设”概念的出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边革命、边局部执政”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经验。但由于这一时期的执政举措大都是围绕实现民主革命胜利这一首要目标展开的且执政地域范围有限,中国共产党并未从主观层面对执政问题展开系统性思考。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全面执政的现实需求下,执政问题才成为独立于民主革命的现实性问题被纳入到中国共产党思考的重要议题范围内。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在党夺取全国胜利“将要在全国范围成为执政党的时候”指出可能有一些共产党人“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因此党在执政后必须保持革命时期的优良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里虽然尚未提出“执政能力”的概念,但对执政党作风问题的探讨实质上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对“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认识起点。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由局部执政转向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执政,基于身份地位转变,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全面执政意识并充分认识到“执政党”身份的全新特征。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文件中强调“我们的党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执政的党”。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党中央发现部分党员干部虽然在革命时期建立过功绩,但在和平时期经不起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腐化堕落走向人民的对立面,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中国共产党意识到执政党身份背后隐含着的是执政风险与考验,若想进一步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执政党建设。自此,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执政党自身建设为切入点,相继提出了“执政党的建设”“执政的党,必须永远注意加强党的建设”等一系列意涵高度相似的概念表述。

党的八大揭开了对党在执政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问题探索的新篇章。一方面,大会深刻总结了执政党的特征以及当前面临的执政风险考验,阐明了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的状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已经在全部国家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而“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具体而言,执政党的地位“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也“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最终导致“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于人民可能产生的危害,也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另一方面,大会针对党执政所面临的现实考验提出了执政党建设的重点推进方向。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在未来执政过程中“特别应当注意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并且用极大的努力在每一个党组织中,在每一个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中,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生活的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斗争。”自此,为巩固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开始在实践中系统思考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的问题。出于对以官僚主义现象为代表的现实执政风险的判断,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的建设”的理解集中于坚持群众路线、革命优良传统以及党的组织原则等方面。一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重点克服官僚主义现象。1962年初,在“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强调作为“掌握了全国政权的执政党,许多党员是国家政权的各级领导人”,执政党的地位容易滋长官僚主义的作风,必须认识到群众路线对于执政党而言的重要性,“党和国家的一切机关,都应该密切联系群众,严肃地处理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地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二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防范执政党变质。邓小平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联系群众、及时纠正错误”等党的优良传统搞好执政党建设,若优良传统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克服命令主义现象。1963年1月,《中共中央对〈组织工作会议纪要〉的批示》中强调:“执政的党,必须认真地建立和健全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唯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才能有效保障执政党的领导不是命令主义下的个人包办。

在探索执政条件下党的自身建设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初步认知。1962年,邓小平在“七千人大会”上指出执政代表着党的责任加重,“在过去我们无非是闹革命,革命胜利以后,我们党执了政、掌了权,就要担负起把国家引导到社会主义道路去和进行建设的艰巨任务”。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开始初步意识到“执政能力建设”与执政党自身建设之间存在些许不同,它不仅涉及执政党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还要思考如何提升党领导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能力。不可否认,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理解有其准确性,但受限于国内以及国际局势急速变化,加之极“左”思潮的广泛影响,中国共产党对国内矛盾作出了不恰当的估计,党对“执政能力建设”的进一步认识因“文化大革命”的爆发陷入停滞。

简言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话语体系更多借用“执政党的建设”概念表达,“执政能力”一词尚未明确提出。同时,党对提升执政能力的认识仍未与“党的建设”这一更加宏观的上级概念完全剥离,而更多停留在执政党自身建设这一侧面,重点关注发扬群众路线等优良党风、落实民主集中制等组织原则与强调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但中国共产党在加强执政党建设的过程中产生了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初步认知,这为此后“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正式形成提供了有益思考。

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成熟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经济体制转轨、社会体制转型、利益多元化等新形势使党的执政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与此同时,包括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在内的国际局势重大转变让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地位并不是天然的,较长的执政时间也并不等同于拥有较强的执政能力,若是执政党“不能通过新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就会落后于时代,就有失去执政资格、失去人民信任和拥护的危险”。对此,中国共产党人开始系统思考如何通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来巩固自身的执政地位,正式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执政能力建设”概念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和理解,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提出建构了主体框架和基本内涵。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国共产党以反思“文化大革命”为出发点重新建立起对“执政党的建设”问题的认识。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基于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提出:“对一个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当然必须时刻警惕和防止走上对内压迫人民、对外追求霸权的修正主义道路。”在此基础上,邓小平重申了党所面临的执政风险考验,即由于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对此,他在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了“执政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全党认真思考“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等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在改革开放的现实考验下,中国共产党加强了对党的执政能力内涵的认识并逐步将其与“执政党的建设”这一宏观概念区分。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虽然仍未明确提出“执政能力建设”这一具体概念,但已逐步明晰提升党的执政能力除了加强自身建设,更要通过加强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调整执政方式,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江泽民在党的建设历史发展进程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执政能力”及“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表述。在“执政能力”尚未提出时,党内外风险考验促使中国共产党曾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频繁使用“执政本领”“执政水平”等话语表述阐释“执政能力”的内涵。1989年12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党建理论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提到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实现,全党“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但不论是“执政本领”抑或是“执政水平”都难以完整概括表达出其应有的核心内涵。直至1999年,江泽民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金融研究班上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执政能力”这一概念,指出“认真、刻苦、全面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对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是极为重要的”,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使用“执政能力”的表述。只不过,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共产党在各种文件中通常混合使用“执政能力”“执政本领”“执政水平”等表述,“执政能力”仍未成为党建话语体系中的固定表达。进入新世纪以来,“执政能力”概念的使用频次显著增多。2000年5月,江泽民在上海主持党建工作座谈会时指出“必须适应新情况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保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2001年7月,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必须“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这意味着“执政能力”概念作为党的建设两大历史性课题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得到了实质性提升。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战略性命题并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具体内涵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概括,即“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正式使用“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对“执政能力建设”的内涵进行系统性阐释,“执政能力建设”概念自此成为党在论述提升执政能力问题时使用的专有名词。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执政内外环境的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已有认识的基础上持续加深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内涵的理解。2003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在实践中特别是要在关键时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中来推进”,点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同党领导政府治国理政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清晰阐明“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与外延,即“执政能力”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具体涉及“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等五大领域。同时,《决定》在强调“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的基础上对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规定,从执政方式、执政理念、执政方略、执政基础等角度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内涵进行了系统性补充,建构起“执政能力建设”理论体系。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建设“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进一步将“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定位提升到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主线的新高度。

简言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话语坚持守正创新,正式提出了“执政能力”和“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范畴,其先前内隐的核心内涵也随着政治实践的逐步推进而逐渐外显,从内容上、表述上为新时代“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创新作了有效铺垫。

五、新时代“两个大局”中“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身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形势环境变化之快、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以及治国理政考验任务之重都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丰富的要求。在更为严峻复杂的执政环境以及形态各异的现实问题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从理论内涵和实践操作上对“执政能力建设”概念进行了新的剖析,创造性构建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全新概念并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国家治理水平等视角对“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多次作出重要阐述,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话语的多维意涵与时代价值得到充分彰显。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七大的基础上重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线地位,强调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结合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报告还重新强调了“执政能力建设”概念下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意蕴,提出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提出填补了关键性逻辑拼图。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使用了“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完整概念表述,指出“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构成部分。这事实上是以全党共识的形式对“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一党建概念进行政治确认,使其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专业性、固定性政治术语。从构词上分析,“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在表述上比“执政能力建设”多了“长期”二字作为修饰词,其中内涵上的“增量”主要体现于两方面:一是作为描述性概念的“长期”修饰执政能力建设,即直观描述中国共产党已经进行了较长时期执政实践并累积了丰富执政经验的既定客观事实与历史基础。这是对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的关键政治判断的重申,此后“长期执政的党”“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关于长期执政党的论述多次出现在党的重要文献中。在实然视角下,“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创新本质上是创造性地将“长期执政党”这一党的自我定位融入到“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表达中,将“执政能力建设”放置于更广阔的时空范围中进行审视。二是以作为规范性概念的“长期”修饰执政能力建设,即指明继续维持长期执政的地位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未来期许与重要使命。“长期执政”的应然目标要求“执政能力建设”实现执政党的领导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深度融合。一方面,调试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社会的关系,赢得民心是“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集中体现,必须加强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另一方面,执政党自身建设是“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通过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保证自身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使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

“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新时代党建话语体系乃至政治话语体系中的高频热词被广泛地放置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多元视角下进行考察,形成了更为丰富的政治内涵。一是理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明确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举措。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以人做比喻,提出人的“身子弱了就要补,免疫力下降就要加强”,而党的自我革命“要在自我完善上下功夫,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唯有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才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路径下增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为破解长期执政考验难题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论述了党的自我革命与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党的自我革命要“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警醒“及时消除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各种隐患”以“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二是建立“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联结,明确推进依法执政是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手段。早在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指明依法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向。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了《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的讲话,进一步指出“要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更成熟的制度体系与法治保障。2023年1月,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百年大党长期执政,思维惯性、行为惰性客观存在”,若要长期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克服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与时俱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以法治确保执政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三是探寻“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命题之间的联系,明确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二者有机统一。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初步构建起党的执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之间的逻辑联系。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这意味着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协同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突破口。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的重要目标,着重强调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二者必须实现有效对接。

简言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通过复合式概念建构策略将“长期执政”的自我定位纳入“执政能力建设”主线,着力打造“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全新概念表述。在长期执政考验的问题导向下,“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内涵框架随着中国共产党对长期执政问题认识程度的加深而丰富,同时逐渐形成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极具时代特色的重要命题紧密相连的体系结构。

六、结语

概念的生成、演变、改造和创新过程源于人基于历时性和共时性要素对于特定问题认识、思考的不断深化,而符合时代精神与现实需求的崭新概念又将在扬弃旧概念的基础上对未来一段时间内人的认识与实践起到关键引领作用。从“执政党的建设”到“执政能力建设”,再到“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演进是一个层层递进、不断深化的逻辑链条。一方面,“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演进过程深刻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执政理念的成熟。“执政党的建设”侧重于党的自身建设,核心是解决“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政党”的问题,没有坚强的党组织,执政能力就无从谈起。而“执政能力建设”则将执政问题的重点从党的自身建设扩展到了提升执政实践的有效性,即执政地位的确立要求在确保党组织功能健全的前提下重点关注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水平等现实绩效,以“执政好”为目标提升人民的政治认同。“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则是进一步对“执政能力建设”的时空延伸和战略升级,它在融合了前两个阶段内容的基础上为执政规律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强调执政党的领导与执政党自身建设深度融合,不仅要求“执政好”,更要求“持久执政”。另一方面,“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概念演进过程是党对自身历史使命和时代挑战的有力回应。从改革开放初期如何重建党组织威信,到市场经济深化过程中如何提升治理水平,再到新时代“两个大局”中如何应对叠加的矛盾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时代课题不断变化,“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关注重点也从“如何执政”走向“如何执政好”,再走向“如何长期执政”,这从侧面反映了党针对时代挑战从理论到实践、从短期到长远的系统性、连续性、动态性思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的话语表达不断演变,但其实质内涵始终折射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特有政治意涵,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永远的执政根基,长期执政能力的本质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信任的能力。

  言而总之,“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概念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并在历史性与时代性的交织中展现出严整自洽的逻辑结构,其本质上正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成熟的百年大党在系统总结自身执政历史经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经验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尝试。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重大原创性概念,“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通过逻辑严谨的复合式建构方式将“长期执政”的时代命题同“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命题相连接,有效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和世界政党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概念支撑,更为世界各国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维护执政地位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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