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既保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流砥柱的作用,也更好地利用了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功能。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情况,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进程中存在的特殊历史现象,只有牢牢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既始终避免平均主义倾向,又逐渐消解贫富分化的现象,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中始终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调整所有制的具体结构和表现形式,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的不断调整逐渐打破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创造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中国奇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同时,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也出现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一些人据此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与马克思著作中的公有制不同,生产资料不再是完全公有,从而认为当前我国社会中的“贫富分化”现象完全是由非公有制经济造成的;另一种观点则提出,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财富基本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要想发展经济就要扔掉公有制经济的“包袱”,将其完全私有化。要批判这两种荒谬的观点,就必须要回答几个基本问题: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是什么?第二,怎样客观认识我国当前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三,基本经济制度中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是否在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第四,为什么说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收入差距,贫富“两极分化”作为一种暂时性的社会历史现象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贫富两极对立有本质区别?非公有制经济能否促进我国的共同富裕?这一切问题的答案,都要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以及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来回答。
一、生产力发展阶段决定共同富裕的实现水平,所有制形式则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共同富裕奠定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共享社会生产力发展成果。因此,建设共同富裕既需要先进的社会生产力,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有足够分配的社会总产品,具备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又需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作为制度基础,能最大限度地解放发展生产力,也有利于防止社会两极分化。
(一)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了共同富裕的建设阶段
马克思深刻认识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要想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首先就需要有先进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正因此,马克思清晰地看到了资本主义创造的物质生产力不但直接改变了人类历史,瓦解了限制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形式,还为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历史时期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互相依赖为基础的普遍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发展人的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对自然力的科学支配。资产阶级的工业和商业正为新世界创造这些物质条件”。而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有其内在的历史局限性,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资本主义私有制非但不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普遍富裕的永恒形式,反而随着历史的发展暴露出其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矛盾,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其自身的毁灭。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才能“建立这样一种制度,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
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在扬弃资本主义所创造的成就的基础上,要使得社会生产力增长速度更快,社会劳动生产率更高,社会总产品质量更高、数量更多。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根据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了共同富裕的建设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且具有多层性和不平衡的特点,因此当前要建设共同富裕,首要任务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也是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一再强调,要想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一定要大力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这就说明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设。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动态发展的社会历史概念,需要相适配的所有制形式作为制度基础
马克思深刻揭示出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带来贫富两极分化,要想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矛盾,就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无产者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公有制社会“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贫富两极分化的弊病,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立了经济和社会制度基础。
所有制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在理论逻辑上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有相应的所有制形式作为制度基础。马克思从人类的感性实践活动中抽象出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活动,又从这一生产活动中抽象出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从而在生产关系中抽象出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据此用辩证思维反向重构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本质,所有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都需要以某种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前提。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经济活动的前置条件,规定着人们在分工、分配、交换和消费领域中的关系。在分配领域中,分配在“产品的分配之前”,“首先是生产工具的分配”,而“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因此,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深入贯穿整个经济社会生产过程的总线索,对社会生产总过程起支配作用。所有制的真正内涵是以生产资料产权的占有为基础,在社会生产过程四个环节中的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三种权能的总和。正因此,要深刻地认识到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规定着整个经济社会的生产总过程这一复杂体系,其根本性质是反映财产关系背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上,所有制是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来实现,分配形式正是所有制制度体系的具体实现形式之一。实现共同富裕事关社会生产成果的分配与享有,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总和来决定的。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共同富裕所必须具备的制度基础。
在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取代资本主义的贫富两极分化。但马克思语境中的共同富裕本身作为一个动态发展的社会历史概念,并不能生搬硬套到任意一个社会历史形态当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本质属性取决于当前适合我国经济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总和,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域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也自然具有其独特的规定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本身是一个由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动态发展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以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视域来看,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直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这一长时间的过程,我们党经历了低层次(打土豪均田地、一大二公),到中期(改革开放后出现贫富分化现象),最终将到达高层次(消除贫富对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长期奋斗过程。
作为动态发展的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形式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社会历史概念,不能离开社会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去空想直接实现按需分配的生产资料社会公有制。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一个僵化教条的名词概念,而是一个随着实践不断变动的历史范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理路,社会化大生产是人的“类”劳动的展现,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劳动。这种人民的共同劳动而非抽象的个体劳动是社会财富的真正源泉,因而社会财富不应归属于纯粹的个体,而应该属于全社会。因此,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扬弃以个人发财为目标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成了一个辩证的、历史展开的过程:私有制本身的历史演进,就是公有制自我否定、自我发展与自我复归的历史过程。这也是为什么不能在理论和实践中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解为刻板的规定,而是要始终抓住其核心,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要求、根本原则和最终目标。社会主义公有制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能够消除两极分化,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要从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这一角度来认识共同富裕,理解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社会成员的财富占有和共享分配的问题。
(三)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所有制这一辩证关系的认识历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努力奋斗,通过革命的方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建国初期,毛泽东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他说:“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明确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的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三个有利于”作为检验所有制形式是否合理的标准,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共同富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明确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一方面始终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变迁的过程中还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为人的发展积累了物质基础,因此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前提和制度保障。正是有了这样的制度基础,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也获得空前提高,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到2035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
资本主义私有制因其固有矛盾,注定无法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才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与基本依托,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持续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而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只有不断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保证国有企业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等措施使全社会真正共享国有经济发展的成果,才能更好地遏制收入差距扩大,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语境中,制度是具有多层次涵义的。它既包括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各项经济体制和具体经济制度。在我国,决定经济社会基本性质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从经济系统的根本层次上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分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起决定性和基本规定性作用的始终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同理,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到关键作用的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只要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就可以遏制社会的贫富分化现象,不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生产资料由整个社会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的社会形态,决定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分配方式。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所有制前提,是实现经济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制度基础与制度保证,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结合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才能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个人财富和社会共同财富的不断增长,进而为共同富裕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制度条件。因此公有制是彻底消除阶级剥削压迫与贫富差距悬殊、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制度基础。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就是要巩固和发挥公有制主体地位与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持续推进(公有)资本逻辑的建构和发展,确保公有制经济在量上占优势、在质上有控制力,不断夯实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作为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载体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必须根据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来深化自身的改革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始终坚持国有企业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挥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依托
人的本质是“人本身”,而“人本身”包含人的主体性和社会性,人的主体性和社会性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从人的主体性上看,个人的美好生活需要其自身来创造。生活于社会之中的人通过自为性将其“劳动创造性”的自然本质体现为现实本质,要从人的主体能力上来理解财富的普遍本质,劳动创造财富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追求的共同富裕道路应当是激发人的自主创造能力的公平的道路。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正是充分发挥人的主体能力的社会制度,在公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不是资本家用来剥削劳动者的工具,而是劳动者实现人生价值、为自身和社会造福的手段。邓小平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公有制经济可以起到有效地减小居民收入两极分化,增强劳动者购买力的作用。第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制度体系中,劳动者不仅拥有自己的劳动力,还作为国有生产资料的平等所有者共同拥有这部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并分享其带来的收益,有的还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享受着集体所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并分享其带来的收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生产条件占有上的公有制为主体排除了少数人利用这部分生产条件剥削他人劳动的可能性,从根本上防止和遏制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第二,我国占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经济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因为在国家有序调节的条件下,市场价格是比较平稳的,这就可以防止社会财富向极少数人过度集中和暴利行业的长期存在,从而有效降低了高收入群体的财富上限。同时,国家还会以转移支付、减免税负等方式还富于民,从而提升了相对低收入群体的财富下限,通过这种宏观调控的方式,能够使得两极分化的差距明显减小。
(三)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和创新来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首要实现形式,最终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从逻辑上说国有企业利润除去留为企业再生产的部分之外,剩余部分应当归全体人民享有。基于当前发展阶段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政府通过政策设计建立新的机制,能够让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的利润,在更大范围内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根据财政部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效益指标保持增长,国有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45164.8亿元,同比增长30.1%,两年平均增长12.1%。这证明此时我国利用国有企业提升社会公平,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已经具备相当成熟的经济条件。要积极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向全民分红的全民共享实现方式,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打造全民有效监督国有资产经营的平台和渠道,创新符合市场化和法制化要求的全民所有、全民监督、全民共享的责权体制,为迈向共同富裕伟大目标创设有效制度和实现形式。
第二,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推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公共服务支出上的贡献,实现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更紧密地联系。要探索设立新的制度体系,使作为抽象概念存在的分散的全体人民有利益相对一致的代理方,让人民群众直接分享国有企业利润。现代企业制度中出资企业的董事会依照企业经营状况按年度作出既符合股东利益、又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利润分红计划,经企业股东会议批准面向股东分红。国有企业应积极进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润分红要先行全部汇入由同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并实施监管的财政专户,人大常委会对拟进行利润分红部分的年度全民分红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并通过个人社会保障卡分层级向全民实施分红。这些举措能够进一步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完善分配制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当今人类社会仍然是一个资本逻辑起主导作用的世界体系,忽视资本的积极作用并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与资本主义的资本至上不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扬弃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中资本逻辑,从而改变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与人民“头足倒置”的主客体地位,能更好地驾驭资本为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共同富裕需要非公有制经济形式
从人类历史的大视野观察当今世界,人类仍处于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与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并存的时代,公有制与私有制构成了一个矛盾统一体,两者作为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任何国家不可能只允许某一种所有制存在,必然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正符合马克思主义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生产力落后的国家要想跨越“卡夫丁峡谷”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就必须积极吸取资本主义的一切可用成就和优秀文明成果,否则就不会成功。列宁在经历过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种种波折后,也清醒地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利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和文化遗产,“要把资本主义所积累的一切最丰富的、历史上是我们必需的全部文化、知识和技术,由资本主义的工具变成社会主义的工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能独立于整个世界环境之外,因此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能够适应和容涵总体落后、结构多层次的生产力。这一制度充分尊重了人作为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灵活的让人与生产资料进行自由全面地结合,发挥出了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优势,激发出每一个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活力,调动起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这既利用私人资本来促进生产力发展,同时也可以积极引导私人资本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就明确提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22年,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指引下,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发展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成绩中,非公有制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已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经济数据呈现出“56789”(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56789”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的显著特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首先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想达到生产力水平、经济总量、产品质量与总体规模都较高的高水平共同富裕,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贡献。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共同富裕进程是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和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之间具有逻辑一致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扬弃和超越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资本逻辑
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作为市场经济中存在着的一般规律,它在自发调节收入分配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贫富差距的负面效应。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个别生产者的私人劳动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并最终转化为货币,取决于他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存在先天自然差别,生产效率因其自然禀赋而高低不同,高效率的生产单位用较少的劳动量获得和低效率企业较多劳动量相同的利润,因此市场中就是高效率生产者愈来愈富,而低效率劳动者则亏损。
资本主义私有制则加剧了市场经济这一弊端,资本逻辑主导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完全利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追逐剩余价值,这使得资源配置格局中的“马太效应”不断加剧,资本攫取财富的效率不断提高。尤其是当代资本主义通过利用快速发展的信息科技和数字技术,基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新型资本存在形态疯狂扩张各种金融衍生品,使金融资本市场遍及世界各地。互联网技术加上金融资本可以在全球各地一刻不停地增殖,它们的增殖不需要与实物生产发生关联,于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普通劳动者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遭受结构性剥削和系统性压迫的程度不断加深,迅速成为失去超越维度和批判维度的“单向度”的人,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也进一步拉大。美国最富有的0.1%人口的收入是收入靠后的90%人口的196倍。前1%的美国富人在2020年一年中拥有的财富增加了约4万亿美元,而失业、贫穷的阴霾则笼罩着底层人口,近两年来美国低收入行业的工资下降了11.3%。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属于商品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同样起着决定性作用,商品价值规律就必然使得资产和收入分配的差距加大。从客观数据来看我国当前的确出现“贫富差距”的社会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76,超过了国际公认的收入不平等警戒线,但这种贫富差距本身并不是制度性的两极分化,只是阶段性的社会现象。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中的资本能够克服和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资本逻辑: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拥有者和企业雇佣的员工不仅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还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主人,这使得他们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资本家与工人有了不一样的性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旨归是追求公平与效率辩证统一,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决定了分配关系,因此它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内嵌入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公有制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势,成为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虽然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存在非公有制经济内部剥削劳动者剩余价值、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等客观情况,但这些都是暂时性、阶段性的,随着社会主义所有制引导、调控资本的能力不断加强,社会主义下的非公有经济完全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使资本始终服务于我国建设共同富裕的整体目标。
(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非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
第一,扩大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持股的比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式来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看,非公有制经济既能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扩大经济总量,还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人人共建”,而就业则是人民群众共建共同富裕事业的最好途径。与之相应,共享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了我国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私有制企业的职工持股当然也应属于共享发展的范畴。一方面要做到全体职工无股权限制地共享,避免普通职工因无力购买企业股票而被排斥在共享之外,避免企业发展成果的分配向资本要素所有者和核心员工的过度倾斜,另一方面要做到职工参与企业利润共享、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权共享。职工股份制这种股权社会化的模式,在西方发达福利国家早已推行并逐渐成熟,其本身就是所有制在分配环节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演变,客观上形成了劳资两利的局面,有利于建设共同富裕的目标。我国应尽快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持股的相关立法,对职工持股的相关立法做出统一的整体的发展规划,明确界定职工持股的相应程序和适用范围;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促进解决企业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资金的问题,进而更好地监管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政府要对员工持股参与方(包括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参与员工持股的员工和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贷款的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财税政策优惠补贴等。
第二,积极利用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中央明确提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初次分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主导机制,需要重点促进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对于非公有制经济,政府应通过立法等方式干预并引导市场形成更公平的分配秩序,如前文所提到的职工持股等形式,而在税收后政府应通过公共转移支付等方式将再分配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额度在全国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要充分运用政府调节机制,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重视低收入群体的能力提升,积极利用税收的转移支付功能让这一群体做到“能力脱贫”,实现更合理地调节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三次分配方面,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完善分配机制的重大战略,2021年中国慈善榜上榜民营企业超过700多家,捐赠资金超过140亿元,占比在60%以上。要积极挖掘三次分配的潜力和发展空间,设计激励三次分配发展的相应政策体系,如对慈善主体进行税收优惠与减免、简化慈善捐赠程序等,更好地利用三次分配的机制为共同富裕作贡献。
第三,逐步实行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融合试验改革。两个“毫不动摇”不是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分化对立,而是有机统一和相互融合。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现代社会的所有制形态转变为以“使用”为中心,占有权和使用权日渐分离,收益权随之分割并由不同经济主体来行使。传统的所有制形态也由此改变。应积极学习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国家在所有制改革上的先进经验,实行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通过产权融合为一体,公有和私有共同保留的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融合的产权制度中,政府规制和市场调节在经济决策管理上共同作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便于公有制更好地规制资本,促进共同富裕。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建设正在不断开辟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在新发展阶段,我们仍需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做强、做优、做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优化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公有制经济体和非公经济体的比例,不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发挥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显著优势,不断夯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