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及其对当代中国的价值
【摘要】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基础和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最基本的和首要的观点,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基
础。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了前人提出的实践概念基
础上,科学地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这就是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再到实践唯物主义,这几个发展阶段,集中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实践观的确立过程。同时,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具有客观性、能动性、革命性、历史性、社会性的基本特征,正是实践所具有的这些基本特征,才使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有别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实践观。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着理论传承和实践创新,当今我们党全面深入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精髓实质,科学地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充分发挥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指导作用,使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彰显出强大的当代中国价值。
【关键词】 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当代价值
【基金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资助“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机制研究”(16JDSZ2001)。
【作者简介】文大稷(1965—),男,湖北恩施人,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武汉科技大学意识形态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产生于19世纪4 0年代,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近代科学技术进步、机器大工业生产蓬勃发展和无产阶级革命浪潮日趋高涨的时代条件下,在批判地吸收以前人类哲学思维的合理内容,特别是在批判地改造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实践观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理论创造的伟大成果。深刻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科学内涵、形成与发展过程及其基本特征,对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与创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一、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形成与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了前人提出的实践概念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这就是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再到实践唯物主义。这几个发展阶段,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确立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的萌芽可以追溯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开始基本形成,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两篇著作中得到了完成。
1842-1843年,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随着他走向社会斗争的舞台,使他从单纯的哲学理论研究深入到现实生活斗争的激流中,这是他从唯心主义实践观转向唯物主义实践观重要的一步,也是马克思投身于政治生涯的开始。后来由于《莱茵报》被查封,马克思又继续他的理论研究工作,1843年7-8月,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开始研究法国大革命史,并着手批判地考察黑格尔的法哲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以下简称《批判》)就是这一时期的考察结果,马克思在《批判》中阐述了一系列唯物主义原理,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市民社会同政治国家的关系的论述。《批判》是马克思实践思想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梯,它表明马克思已经自觉地转向唯物主义。
1843年10月,马克思来到巴黎准备《德法年鉴》的出版工作。同时他为《德法年鉴》写下了二本著作:《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这两本文献中马克思草拟了新实践观的轮廓,他指出“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面对自己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1。此时,马克思已经不是象从前那样把实践理解为精神活动,而是指人们的物质活动。
马克思已清醒地认识到,旧世界的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革命实践来推翻。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从以上的简述中,马克思第一次对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正确的区分和论述,这样使他完成了在实践观上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虽然尚未形成科学的实践观,但是他已经把实践看作变革社会的物质力量,并明确指出,理论变成物质力量,关键在于群众对理论的掌握。这些思想为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创立打下了基础。
1844年初《德法年鉴》停刊后,马克思在巴黎围绕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本质及其灭亡的客观必然性这一问题集中地研究了国民经济学家的大量著作,撰写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他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他把人类的劳动实践看作是整个历史之谜的解答。马克思在《手稿》中第一次表述了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不足的是马克思还没有明确地把实践作为新哲学与旧哲学的最后分界线。因此,还不能够说它已是成熟的辩证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但是马克思的崭新的实践观理论已初具雏形。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揭露和批判了以青年黑格尔派鲍威尔为代表的“自我意识哲学”,阐明了他们的历史观。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进一步得到发展,得出了关于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科学结论。
1845年春,马克思写下了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以下简称《提纲》),1845-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提纲》和《形态》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形成,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形成。马克思在《提纲》中明确肯定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科学结论为唯物史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恩格斯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提纲》是马克思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彻底决裂的标志,转向实践的唯物主义。他以新的世界观批判一切旧唯物主义;指出他们对事物只是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作实践去理解,不了解实践的能动的革命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从实践观出发,解决了人与环境的辩证关系:指出不仅环境创造人,而且人也创造环境。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以其独特的实践的功能同古典哲学区分开来,“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时期的最杰出的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详细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许多重大原理,尤其是较为系统地构建了以实践观作为指南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结构。马克思在《形态》中把人同自然界的实践关系看作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并以此同旧历史观区别开来:“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这样马克思就把科学的实践观和唯物史观统一起来了。事实表明,科学的实践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要制定科学的实践观首先要唯物主义地对待历史,而唯物史观的创立本身又离不开对实践问题的科学解决。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他们所创立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简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到此为止,我们概略地考察了科学实践观孕育和形成的几个主要时期。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著作:《资本论》、《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政治经济学批判》等,对实践概念的内容又进一步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完整的和系统的科学的实践观体系。
二、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科学内涵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和根本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围绕着实践提出了不同看法与观点,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只有认识和把握实践的观点,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
(一)实践是人们改造社会、自然及人自身的感性物质活动
马克思认为实践活动是人所从事的“感性活动”、“对象性活动”、“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
。所以,实践是人和外部世界之间相互作用的感性物质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劳动的解释也可以看作是对实践的解释。他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
,使自然物变成了对自己有用之物。马克思认为,人们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中才能对自然界产生影响,才能进行生产。因此,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实践就是人们所从事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的感性物质活动,是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通过相互作用而实现统一并使人类获得生存、发展和解放的社会历史过程。
(二)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物质方式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人类社会及其生活过程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实践及其活动过程。
第一,人类和人类社会是由于出现了劳动这一崭新的活动方式而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的。没有劳动这一活动方式,人类和人类社会就不会产生。第二,社会和自然、社会内部的矛盾,归根到底,要通过社会实践,以实践的活动方式加以解决。应该知道,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社会内部的矛盾,都是在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中产生的,即在人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同时,这些矛盾又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加以解决。离开社会实践,既不能理解这些矛盾何以产生,也找不到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第三,只有把实践理解为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才能揭示社会区别于自然的本质。社会和自然是统一的物质世界,但是社会一旦产生出来,就同纯粹的自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第四,只有把实践理解为社会的存在方式,才能克服以消极、直观为主要特点的旧唯物主义的缺陷,真正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虽然具有一般唯物主义的正确前提,但是他们还不具有实践观点,因此,当他们在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时,就难免会陷入唯心主义。同时,由于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没有看到社会中存在的感性客体是同人的实践活动相联系,并受人的实践改造而变化,因而不可能真正理解社会运动的实质。
(三)实践是人的本质活动实践创造人类社会,产生人的本质。实践创造人的本质,实现人的本质。
因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实质上就是各种实践活动关系,其中首先是物质生产活动关系。“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 1 ,而真正的社会联系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创造的。人们在生产劳动中所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决定着人们相应的本质。实践实现人的本质,使人成其为人,只是因为人通过生产劳动创造出人的世界,才能证实自己、实现自己。生产的结果是主体人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性表现和实现,在这种意义上实践就是人实现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建构自己所追求的理想境界的最现实的途径和活动方式。总之,没有社会实践,就没有人类社会。
(四)实践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和客体作为实践结构中不可分割的两极,始终存在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第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的特点,但又不能把它们相互作用的本质归结为一般的物质性。在自然界中,人是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着实践活动的,而人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则是盲目的、无意识的,他们不可能以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而人则不同,人的活动是以社会生产实践为基础的社会活动。劳动实践活动造成了主客体的分化,同时也给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奠定了新的基础,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出现了一般物质相互作用所没有的崭新的关系,主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具有主导地位和中心地位。
第二,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包含有主观和客观的相互作用,但不能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归结为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主观性无疑是主体的重要规定性。但是,主体之为主体在于它不但有意识、有目的,而且能把自己的这种理想和追求变成改造客体的物质性的行动,否则,它就不是现实的主体,也就不能同客体发生相互作用。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客体通常限定主体的活动,而主体能动地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制,以超越客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定与超越关系,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人们为着满足一定需要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实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人类所特有的本质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创造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创造出社会意识和社会关系等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人是在实践中存在与发展的,实践构成了人的基本存在方式。毛泽东认为实践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活动,即“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 2 。因此,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基础和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最基本的和首要的观点,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
三、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基本特征
对于实践,不同的哲学家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实践是个人主观的“修身”、“养性”;客观唯心主义者把实践理解为是“绝对精神”的一种活动;旧唯物主义者认为,实践是一种生物性的适应环境的活动。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指主体有目的、能动地探索和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现实性的物质活动。这是对实践的科学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是对理性主义和感性主义、主要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实践观的扬弃和超越,马克思不是把实践看作是纯思辨的理念活动,而是把它理解为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它具有以下最基本的特征:
(一)实践的客观物质性
实践是改造世界的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实践是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改造世界的活动,这种活动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其客观表现在:“第一,构成实践的基本要素都是物质的东西。无论从实践的主体来讲,还是从实践的手段和对象来讲,都是客观物质的东西。第二,实践活动本身是一个客观的现实的过程。用思想和意识的活动是代替不了这种客观的现实的物质活动的。第三,作为实践活动出发点的人是有目的的活动,而这种目的也是来自客观的。第四,实践活动的结果也是客观的。” 1 实践的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因此,实践不是唯心主义者所说的那一种个人的修身养性、精神内有、主观冲动、绝对精神的等主观的精神活动,而是现实的、客观的物质活动。
(二)实践的主观能动性
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实践活动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实践活动过程中,人们在行动之前都有自己确定的目的,并根据一定的客观事实引出思想、意见、制定计划,提出办法。人们在行动之前就对自己的行动有了安排,对于行动的后果有了估计,头脑中已经有了自己劳动产品的形象或蓝图,整个活动都是自觉地进行的,而且在活动过程中还能及时地调整自己的计划和办法以便取得更好的效果,所有这一些均体现了实践活动中的自觉能动性。人们实践的能动性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因此,能动性是实践的一个基本特点,否认了这一点,也就不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旧唯物主义之所以不能理解人的能动性,就在于它不把实践看作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感性活动,从人和客观事物的关系中抽掉了人积极地作用于客观事物、改造客观事物的方面,结果人和客观事物的关系就只剩下了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这样,人在客观事物面前就成了软弱无力的消极个体。所以,直观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能成为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武器,至多只能作为解释世界的一种工具。
(三)实践的革命性
实践作为人们改造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在其本质是革命的、批判的活动。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时指出,“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2 。这里所说的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革命”和“批判斗争”,而是泛指一切对于客观现实的变革和改造。实践作为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它的结果总会引起客观世界在某些方面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这种改变从其总体上来说,都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四)实践的历史性
实践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并且是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过去的实践活动与今天的实践活动就不一样,实践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都具有其继承性,总是在前人实践基础上的延续,同时实践活动总是受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因此,人们实践的内容和形式、手段和途径、规模和范围、深度和广度都会有所不同。“历史条件不同,实践活动的方式和方法也就不同” 3 。实践只能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
(五)实践的社会性
人们的实践活动并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一种社会活动,人们总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实践活动。实践是具有社会性的,人是社会的人,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任何实践活动都无法进行。只有在这些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社会实践活动。而人们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等也是社会的产物,实践活动的结果都将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毫无意义的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总之,实践的客观性、能动性、革命性、历史性、社会性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正是实践所具有的这些基本特征,才使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有别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实践观。
四、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对当代中国的价值
马克思科学实践观的确立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发现。实践范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是哲学基本问题、认识论和历史唯物论相统一的中介范畴。它加深了人们对物质和意识一般关系的辩证理解;实践范畴揭示了人的认识活动的本质,阐明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辩证转化的基本途径。一百多年来 ,科学实践观已经充分显示了它的理论价值,当今它的现实意义已日益体现在广大劳动人民所从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活动之中。实践观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以及丰富和发展自己理论内容的依据,也是评价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科学实践观对于指导当代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一)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为指导,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与深化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动力源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实践不断改变现存世界,追求自身解放、自身发展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过程相伴随,是一个不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统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统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新局面不断得到开拓,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又得到了不断创新和发展,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从科学发展观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都是党的领导集体在具体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地进行理论创新的成果。不论是毛泽东思想,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充分表明,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不断实践创新、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源自实践,并且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科学实践观赋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品质,并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根基
我国改革开放已走过了30多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改革开放之初,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奠定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航向。在当时,我们党面临着思想、政治、组织等各个实践领域全面拨乱反正的任务,“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严重阻碍了这一任务的落实,针对当时的形势,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完整、全面地准确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入手,旗帜鲜明地阐述了毛泽东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他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在关键时刻,邓小平给全国正在轰轰烈烈开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大讨论以极大的支持。进而,迎来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这次会议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全会做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性决策,翻开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的新篇章,从此中国人民沿着改革开放的康庄大道阔步前行。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习近平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党现阶段提出和实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正确,就是因为它们都是以我国现时代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是从我国现在的社会存在出发的,也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的,这样才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又一次伟大历史觉醒,正是这一伟大觉醒,使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从理论到实践孕育着一个个新的伟大创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哲学思想,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十八大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从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到五中全会以新发展理念布局“十三五”,再到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这一切无不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科学运用和创新发展,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的当代价值和伟大历史意义。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论指导
中国梦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2年11月29日首次正式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要执政理念,中国梦的伟大构想是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顶层设计,中国梦的提出是当代中国人民伟大实践的需要,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是人民幸福的基础和保障,人民幸福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人民幸福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哲学高度明确中国梦的实现与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联系的必要性,因为中国梦的要旨之一就是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裕的、更加有尊严的、更加幸福的生活,实现每个人自由与全面发展。而实践是人们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经途径,多彩丰富的实践活动可以使人们享受到社会实践的乐趣,人们将会在体验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发展人的自由个性,增强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 当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我们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 “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是实现中国梦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南,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把实现“每一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崇高社会理想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各个环节中,不断探索中国梦实现的新路径,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使中国梦的实践过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