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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论数字经济中“数字拜物教”与“数字剥削”的本质——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
2023-12-04 15:42:21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2年第5期 作者:蒋红 张国栋 【 】 浏览:10605次 评论:0

【摘要】当今人类社会生活已被数字技术全面覆盖,数字经济成为人类社会重要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运作模式,引起了人们生产和消费观念及行为的颠覆性变革,人类社会生活无法离开数字平台已经成为事实。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商品拜物教的当代形态——“数字拜物教”,诞生了“数字劳动”这一无酬劳动的新形式,并由此造成了具有普遍性和隐形性的数字剥削问题。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出发,对数字经济中的数字拜物教和数字剥削问题进行论析,旨在揭示隐藏其中的资本逻辑,彰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当代价值,并进一步展望数字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度融合的光明前景。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拜物教;数字剥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一、数字经济的产生及发展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最早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30多年来,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十分惊人,创造了诸如AmazonMetaGoogle等年收入超过千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并对传统产业形成巨大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催生了一系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而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世界经济的未来发展走向。从更深层次来看,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了重组全球资源要素、重塑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性力量。

(一)数字经济的概念、载体及运营模式

数字经济的概念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一词由唐·泰普斯科特(Don Tapscott)在1996年出版的著作《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承诺与危机》中首次提出,并将其定义为“可互动的多媒体、信息高速公路以及互联网所推动的以人类智慧网络化为基础的新型经济”,即狭义的数字经济。广义的数字经济则涵盖所有和数字技术相关的经济活动。“广义的数字经济——数字化经济(Digitalized Economy),包括一切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活动,即除了狭义的数字经济外,还包括工业4.0、精准农业、电子商务等。”广义的数字经济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为体现研究对象的精准性,本文所研究的数字经济是狭义的数字经济,并特指“依存于互联网数字平台的经济活动”。

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运营的载体。数字平台是存在于互联网中的虚拟平台,它能够收集、处理并传输依存于平台的所有信息数据,为平台的用户提供社交,娱乐,购物等多种社会服务。换言之,数字平台能够对现实社会实现大部分功能替代。“在数字平台虚拟空间中,智能化数字技术通过对人类意识的摹写和对现实世界的刻画,使人类可以进入其建构的超现实(hyperreality)景观中,并从中获得身临其境的感觉。”过去数字平台的形式单一地表现为在线网站,现在数字平台的形式则趋向多元化,朝着移动端软件(智能手机App)、互联网公众号(如微信公众号)、软件内部小程序(如微信小程序)等多种形式分化。虽然数字平台形式各有不同,但数字经济的运营模式具有同一性。数字经济的一般运营步骤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建立并完善具有某种社会功能或提供某种社会服务的数字平台,第二步是以数字平台所提供的社会功能或服务吸引受众,积累受众数量并获得受众信息数据,第三步是依靠积累的受众吸引广告商在数字平台投放广告,或吸引投资商进行项目投资,期间还可将受众的信息数据售卖给广告商。数字经济的一般运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二)数字经济引起的社会生产与消费结构变革

首先,数字经济引起社会生产结构的变革。数字平台的虚拟仿真功能造就了大量非物质性的“新商品”,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日常生活片段的商品化。例如:有的数字平台提供付费观看视频,这些视频内容可以是某个伐木工的日常工作、某个业余爱好者的舞蹈,或者是某个食客享受美食的过程。人们将日常生活片段拍摄记录为视频,然后上传到数字平台储存在互联网中,供其他用户购买并流通,数字平台因此而拓展了商品生产的范畴。“性、文化、历史、遗产的商品化,自然景观或天然疗养场所,这些从未被作为商品生产出来的东西都被贴上了价格的标签。”其次,数字经济引起社会消费结构的变革。人们不再仅仅是物质性对象的消费主体,而且还成为了非物质性对象的消费主体。“在现实世界自行变成简单图像(simple images)的地方,这些简单图像就会变成真实的存在,变成某种催眠行为的有效动机。”在各种数字平台上,各种符号和图像构成了一种伪现实的景观,被平台不断地推送给用户,刺激着人们的使用欲和消费欲。同时数字平台还提供一系列免费工具软件,即数字生产资料,使受众可以参与到非物质性商品的生产过程之中成为“产消者”。因此,在数字平台上,人们既可以消费他人的日常生活,又能够生产和贩卖自己的日常生活,数字经济促成了新的“产消合一”的社会生产与消费结构,使“区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分界线日益模糊”,“所有的社会生活变成了工厂的功能,而工厂延伸它的专属管辖于整个社会”。

此外,数字经济还具有跨越时空限制的信息流通高效性,加速了社会生产与消费结构的变革。在5G网络通道中,信息数据的平均传输速度可达125M/s,能够实现不同的数字平台用户在相距千里甚至万里的情况下实时面对面交流,货币交易也可瞬间完成,从而极大地降低商业贸易过程的时空成本,推动形成数字经济全球化环境。2000年至2023年,全球网络用户人数增长比高达1392%,而且全球没有任何一个大洲的网络用户人数增长比低于200%,从2010年至2021年,全国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量由12629.1万户增长到53578.7万户;同时全国的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由13588.55亿元增长到95501.99亿元。互联网的使用率和数字经济呈正相关同步增长,而且两者各自的增长既多又快,人们越来越多地将现实社会中的经济活动转移至数字经济中,数字经济成为人类社会未来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三)数字拜物教和数字剥削

拜物教(Fetischismus)是指对物的带有宗教形式的崇拜现象。“通常认为,法国历史学家、语言学家德布罗斯于1760年在《论物神崇拜》中首次将拜物教一词用于比较宗教学研究。”Fetischismus的词源是Fetisch,意为“崇拜的偶像”,在拜物教中也指“物神”。它首先是一个能够吸引人们向往和崇拜的物。“古巴野人认为,黄金是西班牙人崇拜的偶像。他们庆祝黄金节,围绕着黄金歌唱,然后把它扔进大海。如果古巴野人出席莱茵省等级会议的话,难道他们不会认为林木是莱茵省人崇拜的偶像吗?”不同于宗教崇拜的是,拜物教教徒所崇拜的都是对于人类日常生活相对重要的物,这些物的重要性要么体现在它占据人类日常生活时间的量上,要么体现在它和人类生存条件的关联程度上。在前数字经济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拜物教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商品和货币拜物教。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平台一方面对人类日常生活内容实现了更广泛高效的积聚,另一方面对人类现实社会功能实现了更方便快捷的替代。人类的日常生活依赖它,数字平台由此成为了当今时代真正的“物神”,并催生出拜物教的最新形态——数字拜物教。数字拜物教集中表现为对数字平台的极度依赖。例如,对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成瘾。JayA.OlsonDashaA.Sandra等学者通过对24个不同国家公民的智能手机使用情况调查并进行了SAS数据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全世界的智能手机使用时长都在不同程度的上升,而且“智能手机成瘾”在全球范围内程度不一地广泛存在。Martha ShawDonald Black则指出当今社会存在“网络成瘾”,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精神健康问题。

数字剥削是资本主义条件下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必然产物。数字剥削是数字平台对其受众剩余价值的剥削。受众在使用数字平台的过程中,会生产出特殊的“受众商品”。“受众商品”是达拉斯·史迈兹(Dallas Smythe)于1977年发表的论文《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史迈兹认为,在传媒行业中,各种媒体会将受众享受文化产品时所表现出的观看率、喜好度、厌恶指数等信息数据卖给广告商,媒体和广告商均能从中获得不菲的利润,然而受众生产信息数据的过程却是无意识的。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受众商品需要从两个维度理解,一是将受众的信息数据作为商品,二是受众本身也是一种商品。作为商品的受众信息数据代表着数字平台价值的“质”,它决定了数字平台的受众类型,同时决定了被吸引的广告商或投资公司的类型。受众生产这种商品的无酬劳动即“数字劳动”。蒂奇亚纳·泰拉诺瓦(Tiziana Terranova)认为,“自愿和无酬并存,享受和被剥削并存,免费网络劳动包括建立网站、修改软件包、阅读和参与邮件列表以及在MUDsMOOs建立虚拟空间。”数字剥削就表现在数字平台对这些无酬劳动剩余价值的榨取过程中。数字平台的产消者不仅在消费层面为数字平台贡献利润,而且免费生产自身的日常生活商品在数字平台上供他人消费和使用。为了追逐更多的利润,数字平台经常通过生产“虚假受众”来吸引更多的真实受众,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受众及数字被剥削者的大量积累。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及分析框架

“马克思思想发展的逻辑进程表明:‘政治经济学转向’使马克思得以深入考察资本主义的经济过程、社会运动和阶级关系。”从本质上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一种批判理论,这种批判理论主要建立在《资本论》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进行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总体性批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价值和成就,并非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结论,而是具有普遍性和真理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及分析框架至今仍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对商品、货币与资本拜物教的批判

商品、货币与资本拜物教批判被称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三大拜物教批判。其中,商品拜物教批判是其开端和起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马克思以商品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和社会生产的对象,指出拜物教的形成逻辑是人和物的“对象化”发展为“物的人格化”,最后成为“人格的物化”。“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商品就作为一种满足人自身需要的社会存在而存在了。具体劳动生产的物的使用价值是物的自然属性,同时也是人自身的自然属性的对象化表达,“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因为人和物具体的自然属性是相互对立的差异性,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的目的是对差异性的消解,所以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的转化遵循一种差异性中介为同一性的逻辑。商品作为物的相互交换就成为这一逻辑中的中介,商品交换就成为这一内在规律的外在表现,“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物的人格化由此成为人类社会中广泛存在的现象,即:人通过物对象化地表达自身,又通过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关系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的人格化意味着拜物教崇拜之‘物’并非某种实体,而是在实体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拜物教批判逻辑的深刻之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所以,拜物教所拜之“物”其实是人们社会关系的物化,即人格的物化,商品就是这一人格的物化过程形成的“物神”。

货币拜物教具有商品拜物教的所有特征,却指向了“货币”这一更高层面。货币是商品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唯一中介,因其一般等价形式对其他商品具有的价值尺度功能而成为所有商品的形而上学的“价值镜”,“一种商品成为货币,似乎不是因为其他商品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相反,似乎因为这种商品是货币,其他商品才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作为实体的货币参与到商品交换过程中便产生了商品流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而得以运动起来。所以“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货币拜物教同样是人们社会关系的物化过程,只是指向了商品交换过程中更本质更高的层面,即货币。货币拜物教完成了对商品拜物教的扬弃,货币从商品交换的起点出发、诞生,最后以“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回归到商品。

货币的增殖过程使货币转化为资本,马克思指出:“生出货币的货币——money which begets money——资本的最初解释者重商主义者就是这样来描绘资本的。”并进一步强调了货币贮藏者和资本家所共有的对价值增殖的狂热追求,而正是这种狂热追求形成了资本拜物教。“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贮藏者所共有的,不过货币贮藏者是发狂的资本家,资本家是理智的货币贮藏者。”然而货币通过商品流通转化为资本有一个矛盾需要解决,即流通中的商品虽然不是等价格交换却遵循等价值交换的规律,这意味着货币贮藏者只是在进行货币的量的积聚而并非价值的增殖。所以资本的价值增殖不是发生在货币流通过程中,而是发生在流通过程之外,商品的生产过程中。马克思也正是因此从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才得出资本逻辑,即劳动的剩余价值才构成商品价值的增殖,而资本家通过对剥削剩余价值从而使资本增殖。资本拜物教的神秘性被马克思完全破除了。马克思指出资本拜物教是一种被遮蔽了的历史上特有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人们却将其当作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而对待。但是“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因此,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不过是资本拜物教在不同层面的展开,其崇拜之物本质是被商品和货币掩盖了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二)马克思对剥削的批判

“剥削”一词最初指人对农作物的使用和剥夺,进而指为使物获得价值的过程,后来圣西门提出人也可以剥削人的观点,使“剥削”发展成为一个社会关系范畴的概念。马克思用“剥削”来描述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价值的过程。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过程中,构成商品的价值可以被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不变资本指“转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材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而可变资本则是劳动力参与的那部分资本,因为有活劳动的参与,才使剩余价值的产生和被剥削成为可能,而剩余价值率则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剥削包括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和对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绝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是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实现的,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方式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的。两者的方式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即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剥削逻辑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逻辑,其所引发的贫富差距扩大和经济危机都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对剥削的批判还包含一个重要的维度:对剥削的强迫性的批判。剥削的强迫性表现为资本家对劳动者的控制和支配。“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作为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执行职能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他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的产品。”然而,这种人对人的控制却不是通过对人身关系的规定表现出来,而是从生产关系的几个关键构成要素中间接表现出来的。

首先是资产阶级的法律规定,“货币单纯转化为生产过程的物质因素,转化为生产资料,就使生产资料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合法权和强制权”。这种私有制性质的合法权使得死的生产资料与活的劳动力相分离,劳动者一无所有,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维持自身的生存,资本家则可以通过货币的资本化合法地占有生产资料和工人的活劳动。为了满足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需要,劳动过程被异化成了死的生产资料吮吸活劳动的价值的过程。其次是工资的形式,工资表现的仅是劳动力的价格,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却常常被当作劳动力价值看待。“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这是利用欺骗手段强化剥削的强迫性。最后是协作和分工,资本家先增加工人的数量从而增加总体的生产力,使工人处于一个总体生产力系统中彼此不可分离,然后再按照生产技能的不同,将同一技能的工人集中起来,从而使工人的劳动能力只能按照单一模式畸形发展,变成所谓的“局部工人”。“局部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肢体,他的片面性甚至缺陷就成了他的优点。从事片面职能的习惯,使他转化为本能地准确地起作用的器官,而总机构的联系迫使他以机器部件的规则性发生作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构成剥削强迫性的要素都不是一种对人身关系的直接规定,资本家并不是像过去奴隶主直接控制奴隶一样控制工人,而是通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抽象规定,形成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伪平等社会关系”。劳动者虽然在法律意义上实现“平等”,但却在现实中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牢牢控制,不得不接受被剥削的命运。

三、对资本主义数字经济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数字经济诞生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数字经济与资本逻辑的结合,产生了普遍化的数字劳动和数字剥削现象,也为对数字经济进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对数字拜物教的批判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数字拜物教作为数字经济的产物,集中表现为对受众商品的追求和崇拜。一方面,数字平台持有作为受众信息数据的商品的前提是积累起足够多的受众,所以作为受众本身的商品也被数字平台所盲目而狂热地追求。另一方面,人们依赖于数字平台的虚拟仿真功能和高效便捷性,经常将大量现实时间都消费在数字平台上成为其受众,并随着使用的时间越来越长从而对数字平台成瘾。因此数字平台盲目追求着受众商品,而受众又盲目地追逐着数字平台,这就使得数字拜物教具有盲目崇拜的宗教性。另外,数字平台的受众还会通过数字平台来表达自己的社会属性。数字拜物教中也充斥着对象化,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数字平台的受众通过使用的数字平台表现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就是对象化;数字平台的受众经常将平台的属性错认为自身的社会属性,这就是物化的人格;数字平台的受众经常通过使用的数字平台相互指认对方的社会地位和相应的社会关系,这就是人格的物化。因此,数字拜物教的逻辑与马克思所批判的商品拜物教的逻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另外,数字拜物教也指向更高层面的货币拜物教。数字平台对受众商品的追求其实是对现实货币的追求,无论是为了生产受众信息数据商品卖给广告商,还是不断积累足够数量的受众吸引投资公司,都是为了能够使自身价值增殖从而具备交换价值。最先选择成为产消者的那部分受众,如“网络主播”,作为数字平台内在的部分也分享了平台价值增殖带来的各种利益。于是所有受众都企图成为产消者,使用购物平台的用户也选择在同一平台售卖商品,使用视频观看平台的用户也要自己拍摄视频供人观看,使用音乐平台的用户也上传自创的音乐供人欣赏。更为重要的,因为受众只要使用了数字平台就能生成受众信息数据,所以对于数字平台来说所有受众都是产消者。由此,数字平台和受众都被纳入货币拜物教的逻辑并受其支配,数字平台的产消者不过是受现实货币摆布的在线傀儡而已。

最后,数字拜物教也因其对货币价值的谋取欲望而凸显出它的本质,即资本拜物教。数字平台上“产消合一”的生产和消费结构将整个日常生活纳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是原有资本逻辑的数字升级版本。“作为封闭(Verborgenheit)的日常生活,没有世界的幻影,没有参与世界的不在场证明,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它需要这种超越所产生的一些形象和符号。我们已经发现,它的宁静需要对现实与历史产生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它的宁静需要永久性地被消费暴力维系。”日常生活内容的封闭性本身就决定了它也具有一种潜在的主动性。因为他人的日常生活内容对于自己即是无法参与的,所以一旦这种封闭性被打破,在数字平台上能够被展示出来,数字平台就会成为最具有吸引力的消费地点。他人的日常生活之于自己是可消费的幻境,而自己的日常生活于他人也是一种他人的日常生活。正如中世纪的君王们通过制造出宗教的幻境从而能够更牢固地控制人民,数字平台也通过制造出日常生活的幻境更牢固地控制人们。更进一步地,人们的这种消费力还表现为数字平台的生产力。平台受众每一分每一秒的消费都生产作为商品的受众用户数据,同时这个消费过程还吸引着其他人也成为新的平台受众,从而双重地为数字平台增殖。所有的过程都遵循着资本增殖的逻辑,数字经济成为了资本家逐利的新工具。这样,数字拜物教的神秘性就被破除了,它不过是资本逻辑的数字版本。

(二)对数字剥削的批判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数字剥削是对数字劳动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双重剥削。以受众商品的生产过程为例,因为数字平台本身是数字经济运营的唯一载体,所以数字平台构建过程中的所有投资,包括数字平台企业自身的工作和维护人员的工资投入,对数字平台而言都是作为必须预支的不变资本来计算的。那么数字平台真正的可变资本部分只能发生在受众进入数字平台生产受众信息数据的过程中。然而受众与数字平台之间并不形成雇佣劳动关系,这就造成一种受众生产受众信息数据的行为不是劳动,而这部分行为也不属于可变资本的假象。事实上可变资本仍然存在,只是其中需要支付的劳动力价格变为“零”,受众所进行的“数字劳动”是自愿的无酬劳动。“资本不仅像亚·斯密所说的那样,是对劳动的支配权。按其本质来说,它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一切剩余价值,不论它后来在利润、利息、地租等等哪种特殊形态上结晶起来,实质上都是无酬劳动时间的化身。”数字平台特有的产消合一的结构抹除了必要劳动时间的界限,从而使无酬的剩余劳动时间占据了整个必要劳动时间,这其实是对整个剩余劳动时间的绝对延长,是对现实的人除工作以外的所有日常生活时间的占据,是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另外,对于作为受众的商品而言,受众本身具有量的价值并使这种价值依附在数字平台上,受众的量的增加就能引起数字平台价值的增殖。所以“虚假受众”的生产可以被视为一种技术手段在增加受众数量目的上的应用。“虚假受众”在同一时间内大量量产,引起平台的价值增殖,同时也带来真实受众数量的增多,平台的价值也再次增殖。同一时间内无论是“虚假受众”还是真实受众量的增加,都会引起数字平台价值的增殖。由于这是通过技术手段不改变劳动时间的长短,仅在同一时间内提高了受众这一商品的量从而相对地实现剩余价值的增殖,所以受众本身作为商品的生产过程就是数字资本家对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

数字剥削是否会引发经济危机?对此,我们暂时还不能给出确凿的回答。一方面,数字经济产生至今仅有30多年,它对于现实宏观经济的整合能力还处于萌芽阶段,所以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场经济危机是由数字剥削引发。另一方面,数字剥削是资本剥削逻辑的数字版本,它虽然还没有引发经济危机,却已经成为促成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原因。宏观层面上,随着使用数字平台的人越来越多,各大数字平台企业的资本不仅大量增殖,而且垄断程度越来越高,财富和数字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向大资本集中。微观层面上,数字剥削使受众的不理智消费行为不断增多,为了进一步刺激消费,许多数字平台开通了分期付款渠道以及为受众提供网络借贷服务,这就使得受众对数字平台使用得越多,所背负的债务也往往就更沉重,这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数字剥削所造成的普遍现象。

数字剥削的强迫性表现得更加隐蔽。首先,数字平台是对日常生活的虚拟仿真,所以数字平台强制性地表现了对不使用数字平台的现实人的疏远和排斥。不使用某一数字平台意味着无法参与发生在这一数字平台上的日常生活。又因为数字经济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对现实经济功能的替代,所以不选择数字经济就意味着经济活动的受限,这就在事实上构成了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强迫及强迫人们接受数字剥削的过程及其结果。这是从日常生活的规定上就对人的行为进行的强迫,比法律对私有制的合法性规定更显自然。其次,由于“产消合一”的结构中消费行为包含了受众商品的生产行为,致使生产过程被消费过程所掩盖。人们仅意识到自己在进行自愿的休闲与消费活动,无法意识到自己生产受众商品的过程。并且数字平台还制定一些特定的消费和使用数字平台的任务,这些任务用现金返现作为奖励,刺激受众进行更多的使用和消费,从而增强数字劳动的强度,数字剥削的强迫性也因此得到强化。最后,数字平台通过制造大量真假难辨的“虚假受众”以吸引真实受众,从而快速增殖自身,使大量的用户都积聚于同一数字平台之中,然后再将受众进行类型区分,并对数字平台进行区域模块化分工,将不同的产消者置于和自身信息数据相适应的模块中。进行上述的一系列操作之后,数字平台就可以不间断地向已区分的受众投放相应的商品,实现对受众的使用行为和消费行为的持续控制。受众按照数字平台的分工进行简单重复的使用和消费,甚至还产生了“只有数字平台真正理解我”的错觉,从而心甘情愿地接受数字剥削。从本质上看,资本主义条件下数字剥削的强迫性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剥削的强迫性是一致的,但前者的表现方式却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四、结语与展望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框架下,数字经济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资本逐利的工具,包含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弊端,这是我们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视角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但与此同时,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本身又是中性的。在后者意义上的数字经济,是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产物,代表着传统经济形态转型升级的方向,并成为了当前大国竞争和博弈的关键要素。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数字经济在发展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就因噎废食,而是应当跳出资本的捆绑与操控,看到数字经济的另外一种也是更好的一种发展前景,即:数字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互碰撞与深度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了我国的国家战略,打开了数字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相结合的广阔空间。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规模已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位,但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也存在着“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问题,数字经济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为此,需要在现有的发展基础上,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我们要结合我国发展需要和可能,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在实践层面,就“必须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要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等方面多下功夫,把发展与规范结合起来,把坚持自信自立与加强国际合作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方位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强国建设。通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就能够克服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束缚下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和弊端,将其先进性和优越性充分地发挥出来,有力地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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