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崭新时代命题。对于现代国家治理而言,制度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制度现代化。在国家制度体系中,政治制度是关键组成部分。政党制度作为现代政治运行的主要方式,在中国政治体系中更是处于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植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成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一种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显著的独特优势。在新时代背景下,应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发展新型政党制度,使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最大效能。
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内在机理
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产生和成长于中国这片热土,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逻辑和形成机理。
(一)历史逻辑:近代以来中国政党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与逻辑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在研究政治问题时经常采用的方法,从历史的视角去考察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极端重要。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近代以来经历过辛亥革命后议会多党制和国民党一党训政专政制失败后作出的必然选择。
民国初年,我国新生资产阶级将西方的议会制、多党制引入中国政治实践,当时各种政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综其数目,殆达三百有余,是为民国初期政党林立时代”。然而,当时中国缺乏实行竞争性多党制度的土壤。一是不具备相应的经济条件。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很不充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然占据绝对优势。二是相应的阶级没有成长起来。当时我国资产阶级的力量十分单薄,与封建势力具有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紧密联系,软弱性和妥协性是其重要特征。三是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尽管当时兴起了政党政治,但主要是一些社会名流操纵着政党,各个政党为争夺国会议席而勾心斗角,互相拆台。因此,这种多党竞争制度只是各派军阀争权夺利的手段,无法担当起完成近代中国国家建设的重大使命,最终彻底宣告破产。
1927年之后,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政府实行一党独裁专制,推行“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垄断国家一切权力。这种一党训政独裁制度主要代表和维护的是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极力排挤工人和农民等阶级,并通过各种手段迫害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这种独裁统治使国民党政府失去民心,为全国人民所一致反对,终究被人民民主革命所摒弃。
多党竞争制度和一党独裁专制的失败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产生创造了历史契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变得日益密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与中国共产党一起担负起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新型政党制度成为近代以来中国政党制度探索的最终历史选择。
(二)文化根基: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丰厚滋养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带有鲜明中国文化印记的内生性的政党制度形式,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丰厚滋养。
一是“天下为公”的价值追求。天下为公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追求的政治理想。从《礼记·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到《贞观政要》所载“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不反映出中国人历代相继、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文化。中国共产党能够与各民主党派紧密合作,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狭隘地追求党派私利的政党,而是以公共协商为载体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利益诉求,“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各民主党派为了实现国家长远利益而积极参政议政,“天下为公”已成为新型政党制度各政治主体的核心政治理念。
二是“和而不同”的精神特质。“和合”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孔子曾提出:“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的主张,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荀子曰“万物各得其和以生”,《中庸》讲道:“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合”思想蕴涵着包容性的理论旨趣,强调多元利益主体的和谐共生。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在政治实践中以“和合”为目标,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团结合作,“和合”文化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得到了很好体现和有机融合。
三是“大一统”的政治理念。“大一统”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最早正式出现于《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于正月?大一统也”。大一统思想的形成深受先秦儒家思想的影响,孔子曾感叹“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孟子曰“天下定于一”(《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荀子倡导“一天下”。到了汉代,董仲舒作了进一步阐发:“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即从国家意识形态层面强调国家政权和思想的统一。总的来说,崇尚统一是“大一统”思想的核心理念,中国之所以形成一党执政、多党合作,而不是西方非此即彼的多党竞争政党制度模式,就是由大一统传统所决定。
(三)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中国落地并获得广泛传播,就在于它契合于中国现代化实践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为新型政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理论资源。
第一,共产党需要和其他工人政党团结合作。作为最具革命性的阶级,无产阶级要完成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使命,必须建立独立的革命政党,即共产党,需要同其他工人政党建立紧密合作的关系,因为共产党与其他工人阶级政党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的共同奋斗目标是为了“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由此决定了团结与合作是最好的方式。
第二,共产党同其他民主政党应该建立同盟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政党身上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为了实现解放全人类这一伟大目标,“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组建革命统一战线是必然选择,需要将一切能够发挥作用的力量都团结和凝聚起来。
第三,在与其他政党合作时,共产党必须掌握领导权。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党是一个比其他政党更加先进的政党组织,“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共产党自身的先进性特质决定了在与其他政党合作时,共产党必须始终保持思想、政治和理论方面的独立性,始终处于领导地位。
列宁结合俄国具体国情对马克思恩格斯多党合作理论进行发展,主张十月革命胜利后在苏维埃政权范围内建立多党合作制度,然而,由于俄国其他党派的反对和破坏,多党合作制度在俄国并未成功落地。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国情基础上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多党合作思想进行继承和创造性发展,在革命实践中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革命胜利后,建立起一个由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得以确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多党合作的设想在中国成为现实。
(四)现实依据:现代国家治理结构性转型的时代需求
现代国家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规模巨大和结构复杂的后发现代化国家而言,国家治理的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更多的重大挑战,国家治理涉及的领域和内容十分广泛,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不断产生,这就决定了现代国家治理已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需要各个治理主体共同发挥作用。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和内在逻辑,只有通过协商沟通与理性互动实现治理主体的积极合作,才能巩固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提升国家治理的效能。
政党是国家治理实践的重要主体,国家治理过程需要政党的主动参与。然而现代国家治理的复杂性和政党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单靠某一个政党的力量无法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艰巨使命,既离不开执政党的主导和推动,同时也需要激发其他党派的活力,亟需为各民主党派表达政治诉求和建言献策开辟有效通道。中国共产党与各个党派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深度合作适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要求。
(五)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规定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尤其强调和重视国家的阶级属性,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制度构成和制度形式。国家性质的不同导致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不同的国家治理模式和权力结构形式。依据马克思的理论和观点,资本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因而,资本主义制度必然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实施专政是其国家本质。而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形式必然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
不言而喻,“政党作为政治制度中的一个要素,不可能摆脱政治制度整体框架的影响”。不同于西方政党制度所处的国家政治制度环境,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首先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逐渐形成和确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作为我国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处于统领性地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规定和要求,其运行和发展必须将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没有任何自身特殊利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同时,人民民主作为国家政权的价值追求意味着政治过程必然要向各民主党派开放,各个党派的意见和政治诉求在国家决策过程中均能得到充分体现,深刻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这一根本价值取向。
二、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国家治理优势
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政党制度是代议制民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成为竞争性选举民主得以有效运转的载体,正如美国学者亨廷顿所讲,“民主的第一个标准是,在政党之间对选票进行公平与公开的竞争”。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的视野来看,政党制度的价值不应局限于民主一种,服务于国家建设、促进国家发展才是政党制度的根本任务。在中国语境下,政党与国家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内在关联,政党缔造国家,国家建设和发展实践催生了中国政党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展示出巨大优越性和突出优势。
(一)“一核多元”政党结构创造国家治理的稳定政治秩序
对于正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而言,保持政治秩序稳定是现代化建设顺利实现的首要前提。有别于竞争型的两党或多党制和一党单独执政的垄断型政党制度,集中领导与广泛参与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得到深刻体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创造了高度制度性的政治稳定。
其一,中国共产党的强大核心领导是实现政治稳定的根本保证。存在一个高度制度化的强大政党是实现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正如亨廷顿所说,“那些在实际上已经达到或者可以被认为达到政治高度稳定的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至少拥有一个强大的政党”。居于领导地位和执掌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的政治组织,以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拥有规范和严密的组织体系,具有无人可及的群众动员能力和高水平的治国理政能力,形成了巨大的权威性影响力,能够将整个国家凝聚起来,成为实现政治格局长久稳定的重要制度保障。
其二,多个参政党制度化的政治参与确保政治体系稳定运行。一个合理和优良的政党制度应当能够为其他党派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正规的制度化渠道,这样的政党制度对实现国家政治稳定运行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存在一个强大的领导核心,同时还存在多个参政党,各民主党派能够通过规范化的制度程序进入政治体系内进行参政议政,执政党与参政党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协商达成最大政治共识,形成紧密的政治共同体,从而有效避免了由于政党之间的恶性竞争所造成的政局动荡和社会失序等政治社会危机,减少了政治过程中的阻力和内耗,国家重大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得以保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稳定政治秩序。
(二)协商合作政党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科学决策根基
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决定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走向,它的战略决策对国家治理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我们知道,任何决策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任何政治主体都受到知识局限性和信息不完整性的影响,尤其是在现代国家治理极端复杂的环境下,如何做出科学的决策、最大限度地规避决策风险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重大任务。从政治系统论角度来看,执政党的决策也可以被视为一个政治系统,它与外在环境之间有一个输入、转化与输出的互动过程。在输入端,需要从社会中吸纳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再经过严格而规范的决策程序机制进行加工整理,在输出端则体现为最终出台的公共决策。因而,在输入端,广泛吸收社会不同意见和建议对科学制定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合作为价值偏好,以协商作为实现政治民主化的关键手段,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汇聚各方意见从而实现决策优化的制度模式,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民主党派汇聚了社会各领域的精英人士,具有显著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的信息资源,他们通过专题协商制度、提案制度、直通车制度和反映社情民意制度等形式直接向党和国家输入重要的决策信息和方案。同时,和谐的亲密友党关系保证各民主党派能够畅所欲言,为执政党的决策提供真知灼见,可以有效减少决策失误,避免产生灾难性的社会和经济政策,还可以增加决策付诸实施的可能性。此外,各民主党派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民主监督能够起到很好的纠偏作用,能够从执政党之外的立场和视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策实施中的失误,继而推动决策的修正和完善,从决策、执行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保障执政党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三)开放包容政党体制构建国家治理的利益整合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类型日趋多样化,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愈来愈强烈。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利益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既有共同的整体利益,又有各自不同的具体利益,这就要求国家领导人在考虑最大多数人整体利益的同时又要兼顾不同群体多样化的具体利益。进入新时代,国家治理面临更加复杂多样的利益关系,亟需制度化的体制机制对各种利益诉求进行吸纳和平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具有极强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政党体制,可以将不同社会力量吸纳进政治过程,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凝聚最大共识。
首先,通过将新兴社会阶层吸纳进执政党内部实现利益表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变化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私营企业家等新兴社会阶层的出现,并对社会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伴随着自身实力的增长,他们对参政议政表现出浓厚兴趣,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表达诉求。面对执政环境的重大变革,中国共产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必须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扩大自身阶级基础,尤其是要将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社会阶层的精英吸纳进政党,在体制内实现利益表达、利益代表和利益协调,以保证拥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可以说,“容许民营企业家入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创举……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开放性,使得其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已经变得更具弹性和开放,党员构成发生显著变化,新兴社会阶层党员人数明显增多,各种利益诉求在执政党内部得到很好表达。
其次,通过向各民主党派开放政治决策过程进行利益整合。在中国,各民主党派只有通过执政党确定的政治过程参与政治,对他们而言,这也是最有效的利益表达方式,因此,这个政治过程的开放程度就显得非常重要。各民主党派本身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具有联系广泛的特征,为各民主党派提供有效的政治参与管道可以很好地平衡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各民主党派可以利用诸多制度性平台进行参政议政,既可以通过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直接协商进行利益表达,也可以通过人民政协这一机制平台进行政治协商。各种议题都可以进入执政党的决策过程,各个党派的观点均得到有效表达,日渐开放和包容的新型政党制度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利益整合提供了良好平台。
(四)“同心同德”政党思想形塑国家治理的政治认同基础
政治认同是现代政治的核心议题,主要是指政治共同体中的成员对包括政治制度、法律、政党或政府等政治主体在内的一套政治体系的认知评价、价值取向和情感判断,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政治认同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当社会成员对政府或政党等政治主体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政治情感基础,在政治实践中,将采取合作的态度行事,有利于政策的执行,降低治理成本。罗伯特·帕特南等学者就将社会资本视为影响治理绩效的关键要素,显而易见,高度的政治认同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大有裨益。构建政治认同有多种路径,提升国家治理绩效和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利益是提升政治认同的重要方式,除此之外,情感因素也不容忽视,甚至可以讲,对于个体而言,“相比于制度和利益而产生的政治认同,情感因素所产生的政治认同更为直接,也更有稳定性”。
“同心”思想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首次被提出来,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促进政党关系和谐。“同心同德”成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核心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已形成亲密友党关系,具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政治目标和利益追求,在思想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这就保证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内外能够精诚合作、同心同德,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奠定坚实认同基础。
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新型政党制度展示出强大制度优势。然而,制度优势并不能自动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通过推进中国共产党现代化转型、继续完善新型政党制度体系、增强民主党派自身素质和能力以促进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更好向治理效能转化。
(一)构建民主法治型政治权威,推动执政党的现代化转型
权威的合理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政治权威对中国实现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政党权威也需要向现代化转型,因为“中国所有其他方面的现代化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都取决于……中共的现代化”。只有构建民主法治型政党权威,才会产生一个拥有持久合法性和强大治理能力的执政党。
首先,以民主制度夯实执政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民主是现代政治的重要标志,也是政治权威获取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在权威与民主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党的权威领导的重要性,但又认为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基础之上的权威才是真正有效的权威。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政治权威,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过程中必须处于领导地位,同时也需要向民主化转型,只有这样的权威才是真正的、持久的、合法的权威。这就要求政治权威行使公共权力必须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决策过程必须有充分的民意表达,为民主参与开辟制度化渠道,通过大力发展协商民主促进执政党权力的权威性与民主性的有机统一。
其次,以法治体系促进执政党政治权威规范运行政治权力。法治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最高政治权威的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它的权威领导必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运行,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法律地位,规定执政党开展活动的形式与程序,合理划定政治权威的权力边界,正确处理执政党政治权威与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执政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实施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制定与执行决策必须在法律权威的框架下进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秉持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处理各种问题包括处理党政关系问题,同时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二)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系统构建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的系统完备是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的前提条件,要加快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必须加强制度供给,加大运行机制和程序机制建设。
1.宏观层面上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处于统领性地位。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上,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从制度上明确规定党的领导范围,加强党的组织对同级其他组织的领导,调整并完善党的职能机构体系等。同时,健全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以及完善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从根本上保障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地发挥治理效能。
2.中观层面上健全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位于中观层次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关于新型政党制度各项具体制度的建设问题。一是政治协商制度。政治协商是多党合作的有效载体,在新型政党制度运作中起着枢纽作用,包括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制度,重点健全专题协商、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制度,实现常态化和连续性发展。二是参政议政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提案工作制度和反映社情民意制度。三是民主监督制度。构建具有制度性约束力的党派监督体系,重点建立对党和政府重大方针和重要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健全特约人员工作制度,加强特约人员与所属党派组织的联系。
3.微观层面上建立各项具体制度相配套的程序机制和保障机制。一是在政治协商制度方面,应着重建立完善议题遴选机制、协商交流讨论机制以及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等。二是在参政议政制度方面,建立对党和政府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决策的深入调研机制,完善提案采纳反馈与跟踪落实制度。三是在民主监督制度方面,加强知情、沟通和反馈环节的制度建设。在知情环节,建立畅通的和及时的信息通报机制,在沟通环节建立经常性的多方沟通联系制度,在反馈环节建立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机制。
(三)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党意识和治理能力
“国家制度的运行离不开治理的主体,伴随基础制度建设和成长的一定是各治理主体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作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关键主体,其政党意识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对于制度有效执行至关重要。
第一,通过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民主党派的政党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思想政治建设是参政党建设的核心和根本。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思想的内涵和精髓,增强民主党派成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政治制度的政治认同和政治自信。二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各民主党派思想政治意识的核心价值取向,并将其作为现实生活中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三是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历史传统的教育,使各党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价值和独特优势有深刻认识,对本党派成立的性质宗旨和参政议政的优良传统有深入了解,增强政党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
第二,通过创新民主党派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党派干部的综合素质以及执行制度的能力。一是建立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机制。将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纳入党政干部统一的培训体系,重点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培养,通过培训班和研讨班等形式提升民主党派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治鉴别能力,此外,通过在人大、政协、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挂职锻炼的方式让民主党派干部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运作机制有更深刻的认识,提升民主党派干部的合作共事、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二是建立突出政治素养和党派代表性相结合的公开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政治素养是民主党派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标准,即是否有超强政治把握能力和过硬的政治定力,另外要根据民主党派干部的成长经历以及擅长的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在合适的领导岗位上。三是建立党派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机制。注重民主党派内部的监督机制建设,重点监督民主党派干部是否很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认真履行党派职能,还要结合法律、行政和群众监督方式开展常态化的动态监管。
第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从外部和内部促进民主党派的自我提升。一是构建民主党派之间和党派内部成员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亲密友党关系,但在民主党派之间引入一定良性互动和竞争机制更能提升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可以说,“中国的政党体制是一种典型的全时竞合关系体制”。在民主党派干部人事制度实践中,采取公开竞选方式,只有优秀的党派成员才能在党政重要领导岗位任职,在政治修养、专业技能及领导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成员才能成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二是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民主党派尽职履责。着重构建全方位和长效化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政治激励、物质激励、精神激励、荣誉激励及情感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发民主党派活力,建立可量化的参政绩效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充分履行参政党职责,提出高质量提案并获得采纳的民主党派在政治资源配置方面适当倾斜,给予表彰、职位和待遇等方面的奖励。同时建立一定约束机制,即负向激励机制,对于在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的党派干部依法进行问责追责,通过刚性法治体系确保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施行,激发各民主党派不断提升党派核心竞争力,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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