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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三重逻辑
2020-11-10 16:19:50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5期 作者:陈留根 【 】 浏览:4632次 评论:0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理论主张和实践原则。但以往多是“理论层面或思想务虚层面的号召和呼吁”。这给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致使一些人在意识形态实践中缺乏自觉性、坚定性、连贯性,导致马克思主义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在有些领域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制度,这是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制度化,并把它确定为根本制度,运用制度的刚性原则保障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的确立有着深厚的历史逻辑、严密的理论逻辑和丰富的实践逻辑。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历史逻辑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定海神针,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1920年,列宁指出,“在将近半个世纪里,大约从上一世纪40年代至90年代,俄国进步的思想界在空前野蛮和反动的沙皇制度的压迫之下,曾如饥如渴地寻求正确的革命理论,专心致志地、密切地注视着欧美在这方面的每一种‘最新成就’。俄国在半个世纪里,经受了闻所未闻的痛苦和牺牲,表现了空前未有的革命英雄气概,以难以置信的毅力和舍身忘我的精神去探索、学习和实验,经受了失望,进行了验证,参照了欧洲的经验,真是饱经苦难才找到了马克思主义这个唯一正确的革命理论。”这个经历用在近代中国人民探寻革命真理进而找到“马克思主义这个唯一正确的革命理论”,也是十分精当的,甚至中国人的经历更为典型,因为近代的中国不但受到封建专制主义的压制,还受到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人民渴望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心情更为急迫。
       鸦片战争后,如何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从而实现民族独立、民主富强,成为中国面临的历史性课题。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中国人民为破解这一历史性课题付出艰辛努力和惨重代价,但都没有成功。向西方学习,走资本主义道路,进而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社会?近代中国的历史证明此路不通。因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目的是掠夺资源、抢占市场。改良主义、自由主义抑或是无政府主义?这是一厢情愿的空想。毛泽东1920年就具体分析了这几种主张的不可行性。毛泽东指出,这些主张或学说都是“理论上说得通,事实上做不到”,“历史上凡是专制主义者,或帝国主义者,或军国主义者,非等到人家来推倒,决没有自己肯收场的”。
       中国的出路在哪里?十月革命的爆发给中国提供了新的选择,给在黑暗中摸索的中国送来了一缕阳光。国情相似的近邻建起了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国家,这对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穷苦大众占绝对主体地位的中国有极强的吸引力,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把目光转向俄国,转向马克思主义。这不难理解,因为中国人所遇到的所谓西方民主“只是在其担任了外国警察力量的角色,以及保护以暴力夺取中国的‘权力与利益’这几个方面;因此,人们也无需仔细研究,便可以明白为什么中国人立即可以完全接受马克思对西方民主的伪善所作的蔑视性的抨击”。
       (二)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向何处去指明了方向
       中国向何处去?这始终是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明确指出了中国的前途只能是社会主义。首先,从国际环境看,一是当时国际社会正处在“资本主义向下没落,社会主义向上生长”大的环境。二是中国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要想获得独立,“决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国家和国际无产阶级的援助”。其次,从国内情况看,中国革命实践证明,中国的资产阶级,不论是大资产阶级还是民族资产阶级,都不能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经过新民主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舍此没有别的前途。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20世纪80年代,当国内一些人出现资本主义倾向,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他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改革开放进程中,面对国内和国际社会对中国可以不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资本主义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错误认识,邓小平进一步明确,“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进入新时代。中国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之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习近平一再强调,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绝不允许打着改革的旗号,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我国无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须臾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个根本问题上,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三)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找到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针对中国具体国情,找到了实现适合中国国情和特点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之路。
       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实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前提,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和任务,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以此为前提,创造性地提出了独具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它正确地反映了近代中国的国情,揭示了近代中国革命运动的规律,实现了民族独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胜利。对此,毛泽东曾深刻地指出,中国革命的胜利,要“谢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他们给了我们以武器。这武器不是机关枪,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也强调:“如果我们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充分信仰,或者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自己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中国革命就搞不成功。”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如何在一个比俄国经济文化更加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是摆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人面前的一个更加艰巨的问题。经过短暂的向苏联学习,1956年毛泽东又提出“以苏为鉴”,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再次结合的重大问题,希望开创一条不同于苏联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虽然在探索中出现曲折,但是这一时期的探索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开创一条新的道路是非常不容易的。革命的道路是这样,建设的道路更是如此。面对毛泽东在开辟新的建设道路过程中出现的挫折,在总结历史和结合新的实践的基础上,邓小平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邓小平给中国共产党留下的宝贵财富,这条道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怎样认识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江泽民、胡锦涛围绕各自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多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主义为近代以来的中国指明了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找到了解决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历史性课题的具体道路。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深厚的历史逻辑。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理论逻辑
       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使之制度化,最关键的是马克思主义具有科学性和真理性。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科学地解决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的现实问题,引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走向胜利。
       (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从理论上说,首先是源于它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在人类思想史上,就科学性、真理性、影响力、传播面而言,没有一种思想理论能达到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也没有一种学说能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世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真理威力和强大生命力,表明马克思主义对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动社会进步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和真理性的统一。首先,马克思恩格斯采取科学的态度创建和对待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前人优秀成果,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并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它。为追求真理,马克思摆脱种族、阶级偏见,博览群书,汲取各种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营养,并把它们放在实践中进行批判改造,创立了崭新的革命理论。其次,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部分,但这三个部分是“一块整钢”。它坚持以正确的历史观观察和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深刻分析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创立了共产主义学说,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再次,马克思主义是社会实践运动的理论反映与表达。马克思主义和以前其它理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不是“纯碎的思想”的产物,而是深深扎根于社会现实之中,实践性是其鲜明特征。哲学家的任务不仅仅是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改造世界中才能检验理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实践是发展的,因而马克思主义又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这两者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提供了可靠保证。复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还在于它的人民性。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解放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这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抛弃了一切种族和阶级的狭隘和偏见,是追求科学真理、崇尚科学真理的思想体系。最后,马克思主义坚持唯物辩证的思维和方法。革命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二)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科学性
       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内在地包含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科学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观察和分析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过程中形成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它“正确地反映了革命无产阶级的利益、观点和文化”。毛泽东曾形象地指出,“共产党不靠吓人吃饭,而是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吃饭”。其实质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为武器观察、分析和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虽然这两大成果形成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主题和内容,但唯物史观贯穿这两大理论成果始终,实事求是体现在这两个理论成果的方方面面。这两大理论成果是对中国不同阶段的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际和国内等结合上思考的产物,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
       其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现实矛盾运动的理论表达。反映客观实际是理论科学性的基础。“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也是如此,它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就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论断。习近平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解决中国的问题”的前提是考察中国社会现实的矛盾运动,进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是对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矛盾的客观揭示,对中国各个历史时期最重大时代课题的探索和回答。正是在解决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遇到的实际问题中,中国共产党把实践经验和教训进行科学总结,并使之系统化,构成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
       最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指导中国具体实践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理论成果的科学性,最直接地体现在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科学性和指导中国社会实践的有效性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这即是说判断一个理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真理的检验标准只能是实践。中国共产党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的面貌,实现了民族独立,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进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取得了“当惊世界殊”的成就,让中国实现了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巨大转变。
       (三)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制度理论依据
       制度一般表现为关系和规范,具有阶级性、历史性和利益性。马克思关于制度有诸多界说。不过,从本质上说,马克思认为它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由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保护自身的利益而确立的。这体现了制度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马克思指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现状的由习惯和传统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可以看出:首先,制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利益性。制度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利益。其次,制度具有历史性和继承性。每一个时代的统治阶级都会按照自己的阶级利益制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制度,同时又会对习惯和传统习俗加以改造利用。最后,制度具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种功能形式。前者主要表现为法律制度上,依靠国家暴力强制人们遵守,后者表现为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不过,“这两种功能都能够有效地将统治阶级的意识传达给被统治阶级,并且不断地形成共识,为人们之间的交往形式,包括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交往形式形成约束和规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蕴含在制度之中。通过把社会主义价值制度化,保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当前我国在复杂、开放、多元的国内外背景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这一进程中会出现具有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这就要求从制度上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以保障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所谓意识形态实践的制度建设,就是通过意识形态领域的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根本性、稳定性、强制性特性,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化,并把它确立为根本制度,就是利用制度的强制性强制人们必须执行这一制度,并对人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行引导和规范,以更好地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实践逻辑
       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都不同程度地包含着实践逻辑,历史是实践的历史,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着实践。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曾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又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由“两个逻辑”到“三个逻辑”,突出了实践的重要性,表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必须关注发展了的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逐渐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相互影响,互为促进,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其引领和规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习近平多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能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通过意识形态建设,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贯穿和渗透到其它制度建设之中,从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其次,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指明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意味着仅仅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而是通过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依靠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把马克思主义贯穿和渗透到社会上的其它领域,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中占据指导地位,从而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不偏离科学社会主义的轨道,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最后,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提供文化支撑。一种制度的正常运行,最重要的是社会大众对制度的心理认同,进而接受和支持它。实践证明,文化建设能够为获得心理认同提供强有力支撑。坚持这一根本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理念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让人民群众内心里认可、情感上支持、实践中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坚持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意识形态事关全局。习近平在2013年“8·19”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还需要我们一代一代共产党人继续作出回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要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我们思考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也要遵循这样的思路。
       首先,中国共产党在开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强调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决抵住错误思想的压力,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邓小平一再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对有人有意制造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搞市场经济可以抛开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江泽民强调,“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
       其次,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有马克思主义作“定盘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外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质疑和歪曲,习近平一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因而,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这要求中国共产党人要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是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马克思主义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我们才能坚定“四个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最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五项根本制度,这些根本制度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的最直接最突出表现,它们紧密相连、密不可分。而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又“是贯穿于和渗透于其他根本制度之中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促进其他根本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定型和成熟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可以看出,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化建设,提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既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提供了制度基础,又通过意识形态辐射和影响其它各个方面的社会制度,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贯彻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从根本制度上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三重逻辑”的内在统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它们三者不是彼此孤立的,这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统一性,历史逻辑是基础,理论逻辑反映和指导历史逻辑,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统一于实践逻辑。
       历史逻辑是基础。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发展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中国人民在反复选择、甄别的基础上,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人民明确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找到了适合中国实际的革命、建设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这是坚持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历史逻辑,也是其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基础。如果近代以来的中国没有这种理论需求,马克思主义就不可能进入中国,或者说即使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也不会成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那就不会有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发生。
       理论逻辑是对历史逻辑的科学揭示与说明,对历史逻辑起着指导作用,并在历史逻辑中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理论逻辑是蕴藏在历史逻辑中的,它从历史逻辑中来,在历史逻辑中发挥作用,也在历史逻辑中不断发展自身,从而表现为对历史逻辑的反映和理解。”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继承前人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科学说明。它的科学性真理性已经在历史发展中得到充分的证明。同时,理论一旦形成,它会对历史起着指导作用。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科学性,指导着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同时,在历史发展中,理论也得到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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