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2017.05】唐兴军 刘永泽:国家与社会关系调适:行业组织变迁发展的动因论析
2017-12-05 10:40:21 来源: 作者:唐兴军 【 】 浏览:2418次 评论:0

国家与社会关系调适:行业组织变迁发展的动因论析

【摘要】改革开放前,国家全面控制下的“总体性社会”导致行业组织的孱弱甚至是消失。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适,国家对社会的控制范围缩小、力度减弱,控制方式也从思想道德控制转向制度规制,促成了市场与社会力量迅速崛起,行业组织的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职能扩张、自主性增强。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建设齐头并进,分权与治理成为转型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新态势。国家主动向行业组织赋权,协作治理机制逐渐成型,强国家强社会的图景更加明晰。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关系;行业组织;治理;赋权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527(2017)05-0119-09

【基金项目】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工程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16ZZD036);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绿色发展中的协商民主及其实践研究”(17Q113);2017年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项目(ZK20170103)。

【作者简介】唐兴军(1984—),男,湖北鹤峰人,湖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特约研究员,主要从事利益集团与社会治理研究。刘永泽(1991—),男,湖北洪湖人,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组织理论研究。

 

`       从西方政治学研究的历史经验与海外中国学的研究现状来看,关于社会组织的成长发育无非集中于两个大的分析框架之中,即公民社会与法团主义。在国家与社会的分化与主辅地位关系的连续光谱上,极权主义与多元主义分立两极。极权主义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主张国家对社会实行绝对控制。多元主义恰恰相反,认为国家与社会是分立甚至对抗的关系,社会组织是聚合多元社会利益并同国家进行博弈,通过促成和影响公共政策来实现特定利益的中坚力量,在政治系统中占据着主导与主动地位。如华尔德所言:“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政治生活现实”1。而在两极之间,法团主义(包括国家法团主义与社会法团主义)则试图在极权与多元之间寻求平衡,认为分化多元的利益团体竞争可能导致社会失序。从现实来看,国家在增进公民社会参与、社会秩序的控制与制度化建设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功能作用,国家与社会间存在着分立,但主题仍是合作。在极权至多元这一“连续图谱”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发育空间与独立自主性呈现连续递增之势。而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正是行业组织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其变迁发展轨迹大体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相吻合。

一、总体性社会:改革开放前的社会结构

探索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产生、发展历程,离不开对国家社会关系变迁的考察。正如郁建兴所提出的,“从中国社会本身的演化脉络中去探索民间组织的缘起和发育过程,将现存民间组织理解为国家正式制度与社会力量在复杂背景下进行互动的产物。”1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即是治理型社会,国家、市场与社会是多边合作、相互依赖的发展过程。换句话说,特定的政治与市场环境所塑造的社会组织类型、结构、功能各异,探寻国家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是剖析社会组织兴起动因与成长规律、把握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趋势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中国社会的整体结构是微观社会组织完全从属宏观管理部门,市场被取缔,基本不存在自由的社会空间与中间缓冲地带。政治运动此起彼伏,高潮迭起,传统的全能主义政治更加强化,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挂帅把其推至极致。由国家本位导致的政治权力非理性发展抑制了社会自主性的生成,阻碍了社会领域的变革和发展。2在经济领域,行业内企业处于平行的地位,因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来配置资源,行业利益绝对一体化,最终形成了一个“没有利益分化的一元社会”,企业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没有任何间隙,社会利益的整合与分配完全遵循整齐划一的行政分配,社会组织几乎没有生长空间。

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初期,国家与社会关系重组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国家对社会的绝对控制能力,以结束长期以来军阀割据与社会势力四分五裂、一盘散沙的混乱局面,这在特定历史时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孙立平指出,这样的整合有利于实现两个目标,首先有利于结束一直混乱的总体性社会危机;其次有利于中国尽快回归到工业化与现代化的正轨之上,结束政治解体与社会解组的危难局面。3由于国家整合并控制了社会资源,短期内实现了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稳定了社会秩序,增进了新建政权的合法性。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微观层面的利益需求的变化,原来机械的一体化的政治权力结构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基础,总体性社会的内部矛盾开始凸显,矛盾的焦点集中表现为动力与秩序的无法兼容。总体来看,总体性社会的形成与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革命惯性思维的延续,经济社会领域自主性缺失。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合法的执政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政党,它不仅统领国家公共权力系统,而且还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公共事务方面发挥核心的领导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是通过革命斗争,推翻旧的政权及外部侵略势力而后建立起无产阶级政权,从而取得执政地位的。这与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竞选获取执政地位,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和立法权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必须先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然后重建新的政权,或者说政党先于国家政权产生。那么,打下江山而后长期执掌政权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因此,中国共产党要执掌政权,就必须加强对社会资源的控制,并以宪法的形式确立其永久的执政地位。但是,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过程中,革命时期的思维惯性与治国理政方式将在执政时期延续,阶级斗争为纲的运动式治理模式成为常态,频繁的政治运动冲击了刚刚起步的社会经济建设。

由于“缺乏制度意识和法律意识,甚至漠视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习惯于用党的政策治国”4,刚性和强制成为国家控制社会的主要特征。如果监督机制不力,一党长期执政就容易陷入权力过于集中、党政不分的官僚主义困境,微观社会成为宏观政体的附庸。由于执掌政权初期的特殊历史背景,执政党难以摒弃长期革命中形成的路径依赖,一方面需要夯实执政基础,整合社会资源,另一方面还需要应对国内外敌对势力,执政党必须要尽快完成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的彻底改造。在经济领域实施统购统销、全面公社化运动,权力的触角深入到微观领域各个角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党和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全面控制。行业协会等自主经济社会组织不仅没有存在的空间,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其次,赶超战略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导致社会利益格局单一僵化,社会组织生长空间狭窄。对于一个刚结束革命战争的新建政体,要走出内忧外患的重重包围,以快速高效的节奏将社会经济建设摆上正轨,从而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赶超战略成为必然选择。恢复被战争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工业化建设成为首要任务。因此,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在党和国家主导下,通过强制性的政治手段开始实施了赶超型的五年计划,国家与社会资源均集中于重工业,一切战略计划目标都以国防和重工业为核心。在苏联模式的指导下,“这种超常规非均衡的发展战略的实施,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在国家强制甚至暴力的基础上很快建立起了高度集权体制”1。

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条块分割的管理部门以行政指令手段代为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国民经济完全由国家进行控制和分配。从生产资料到产品,整个流程都按计划部门下达的指标来进行,企业没有任何独立自主性,企业的存立撤并均由国家决定。国家通过具有广泛性和强制性的计划对生产和分配过程进行管理,并通过委派书记和厂长对企业进行直接的全面管理和控制。最终,国家成为生产资料的直接经营者,政府代表国家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职能无所限制。长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与赶超战略直接导致了国家权力的过于集中,政府职能缺乏应有边界,市场缺失、社会孱弱,经济社会完全依赖于政府。

最后,在国家极强社会极弱的格局下,严密的单位体制成为制约和控制社会组织及个体行动的樊篱。历史上,中国社会福利的供给主要依赖传统宗族组织和政府系统,尽管自19世纪晚期,中国开始出现一些具有现代性质的社会组织,但是这些社会组织从来没有构成中国社会的显性特征2,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几乎整合吸纳了所有具有独立性的社会组织,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趋于零和博弈的态势。社会本身基础单薄、力量微弱,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现代化的正常进程是先有社会的分化,然后通过整合来逐步消解由于分化而造成的无序动荡和过度不公,形成良性的循环,最后使传统性适应现代性的要求,顺利完成社会转型。3但是,外生后发型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序列与此颠倒,它们恰恰是先经过整合然后才运用整合后的国家政权(革命政党掌握的政权)的力量来推动分化。4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权,一开始就有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特征,而苏联模式的借鉴与照搬等外力的干预和影响,也不利于现代社会力量的发育成长。逆序生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快速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构建有序的社会秩序,除了采取计划经济和国家配置资源的方式外,在社会管理上还有效利用了单位体制对社会利益进行吸纳整合。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将原来的农会、行会商会等独立性较强的行业组织全部取缔,并相继成立妇联、工会、工商联等群众团体组织,将这些组织定义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但实际这些组织都内化为国家行政体系的一部分,成为传达和执行上层指令的附属组织。国家将原有的独立自主性较强的社会组织吸纳到体制内,并整合成上下联动的体制内组织——单位(在农村则是人民公社),单位成为国家间接控制公民个体的微观组织。不仅公民个体的衣食住行所必需的物质资料通过单位来配给,而且个人的思想动态、职业发展、婚姻家庭都受到单位的全面控制。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公有制成为唯一的所有制形式,私有经济被彻底消灭,国家也通过公有单位实现了对社会的彻底控制,社会组织连同私有经济基本被消灭了,国家与社会合为一体。5在单位体制下,大多数社会成员被组织到一个个具体的“单位组织”中,由这种单位组织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合法性,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控制他们的行为。6国家与市场、社会及公民个体间呈现出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其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单位承担着公共事务管理中社会管理的几乎全部职能,一切社会力量都纳入到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和人民公社之中,独立自主的社会组织缺乏生长的制度与合法性空间。第二,单位成为国家控制和整合社会资源,重整社会秩序的抓手和纽带。单位制度成为基层治理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7,成为衔接国家与社会、公民个体之间的桥梁。第三,单位办社会导致社会资源供给渠道的单一化,单位不仅具有行政职能,还承担着广泛的社会职能,包括发展经济、政治动员、资源分配和社会控制等,但也产生了产权模糊、总体性社会和依附性人格等问题。1到改革开放前期,中国的社会结构基本形成了个人依附单位,单位从属国家的格局。在微观层面,单位全面占有和控制单位成员发展的机会以及他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中所必需的资源,处于一种绝对优势地位,因而主导着整个社会。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严重的官僚主义问题”2等症状,急需通过系统与体制改革方能得以修复矫正。正是基于摆脱上述困境与危机,中国开始以改革开放为契机调适国家与社会间关系,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也因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国家社会关系调适:改革开放后行业组织变迁发展的动因

由于新中国成立后持续近三十年的总体性社会结构导致社会力量发展停滞,公民自主性公共生存十分有限。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则开启了中国与社会关系调适的序幕,正如沈大伟所指出的:“作为一种建制,改革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思想、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的控制力已经不断减弱。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传统控制手段——宣传、强制和组织,全都出现了相当大的收缩和弱化,尽管它们仍然是有效的控制手段。”3同样地,王诗宗、何子英也指出:“对于政府而言,必须改变对待社会的态度,由防范、控制社会转向推动并激发社会,将公民社会组织视为增强政府自身能力的必要伙伴”4。这在行业组织的变迁发展上同样得到了印证。

(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调适互动及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行业组织管理体制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一方面是应对僵化社会体制的危机,另一方面是顺应市场经济与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总体来看,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的调适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国家控制社会的范围逐步缩减。改革开放前,国家渗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就如血液充满了整个毛细血管一样,国家从宏观到微观控制着整个社会系统。市场机制的引入与同步推行的行政体制改革引发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变迁,计划经济逐步被市场经济取代,自由竞争机制开始向社会政治各个领域延伸,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开始从微观领域收缩。国家对社会控制范围的缩减,主要表现在单位体制的转型,国家不再是统一管理、占有和垄断所有社会资源的绝对主体,市场配置与社会组织逐渐接替政府在微观领域的管控。改革前后单位组织的变迁可以从表1中得以体现。

由表1可见,改革前社会系统由国家的触手——单位组织把控,无论是社会参与、利益表达及整合、利益分配均通过单位组织来实现。党组织与单位领导的决议构成个人利益实现的依据,个人需要绝对服从国家和组织的安排,作为中间组织的单位仅仅成为执行命令的从属机构,而无法承担自下而上的利益聚合功能。而改革后单位组织对社会的控制逐渐缩减,一部分非单位组织出现并取代单位组织的职能,多样化的利益表达组成了具有相对独立的民间社会组织,在经济领域表现为行业组织的成长与崛起。


其次,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度逐渐减弱。改革前,执政党经常采取政治动员和运动式治理方式来实现对社会的管控,运动式治理不仅波及范围广,而且强度大,国家强力主导的治理体系下,其他参与者只能被动服从,没有协商与对话的空间和途径。在一元化的政体组织中,非程序化与非法制化的管理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决策及执行过程中人为因素浓厚,底层社会遭受压制甚至被摧毁。长期的计划与指令性经济与相互依存的政治和社会黏合在一起,发展成一个闭合的体系,这种体系是一种社会高度一体化、整个社会生活几乎完全依靠国家机器驱动的社会。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呈现多元分化态势,国家与单位整齐划一的集中配置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国家也意识到强制刚性的管控不能顺应市场化的潮流。为此,国家主动做出了收缩,减少对社会组织生长空间与经济资源的刚性管制,以调适与社会间的关系。同时,国家通过赋予行业组织的合法性地位,催生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萌发。

随着个人对单位、单位对组织资源依赖的逐渐减弱,原有的严密控制体制逐步松动瓦解。与此同时,国家对单位成员的动员能力、国家对单位、单位对个人的控制和整合能力也都随着单位对国家依赖性的弱化而弱化。2改革带来了中国工商业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其中最明显的是社会结构与利益需求的多元化,经济管理体制由自上而下的部门指令式管理向横向联合的行业管理转变,商会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运而重生。

再次,国家对社会管理与控制的手段与方式逐步转向制度化、规范化。无论改革前后,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无外乎法律制度控制、道德伦理控制、经济资源控制与思想政治控制几种形式,但是改革前后国家控制社会的重心与力度存在明显差异(详见表2)。其中改革前,上述四种控制手段的强度都很大,国家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实现对社会的全面控制;改革后逐步转向以法律制度控制为主,经济资源与思想政治控制为辅。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制度控制有效地实现了放松规制,激发了市场与社会活力,直接带来了行业组织的数量增长、组织规模扩张与组织职能的健全与完善。

(二)改革开放以来行业组织的成长与崛起

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断调适,改革开放以后行业组织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1979年,国务院提出“按行业组织、按行业管理、按行业规划”的原则进行体制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央开始对计划体制进行深度调整,经济领域的行业管理逐步取代部门管理。最早由国家经贸委组织成立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和中国包装技术工业协会,开启了自上而下的行业协会生成模式。1984年,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探索试行行业管理,联合组建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随后,部分省市也撤销了一批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公司。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部属产业局并组建相应的行业协会。此后,在90年代及新世纪的历次行政体制改革中都有关于规范国家权力、转变政府职能、发展行业组织的政策和制度出台。尤其是2007年的“大部制”改革,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将行业组织改革发展作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行业组织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契机:一是行业组织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权力运行与政府职能日趋规范为行业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二是经济领域的全面改革将为市场释放更多活力,为行业组织的成长与崛起提供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调适促成的行业组织成长与崛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行业组织数量迅速增长。据民政部统计年鉴等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数量7万多个,其中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835家,而在1978年底,仅有22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所占比重显著增加。1从发展历程来看,行业组织经历了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末期的高速增长期,以及21世纪以来的平稳增长期,而与此对应的是历次行政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样,地方各省市的行业协会数量增长也大体与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及行政体制改革历程相吻合。比如以1978上海包装技术协会成立为起点,上海行业协会从无到有,数量稳步上升,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中央与地方政府大力推行行业管理以与国际接轨,2001年前后行业协会出现了大幅增长,数量超过100家,而到2015年底上海已有行业协会近300家。

二是行业组织规模逐步扩大。改革初期,行业组织规模小,人员有限,行业覆盖率低。为支持其发展,部分全国性行业协会被定为事业单位,政府为行业协会提供资金、人事编制等支持,为行业协会的起步发展提供必要资源。当前,全国7万多家行业组织基本覆盖了经济领域全部行业,总共拥有会员2000多万家,专职工作人员100多万人。其中全国性行业协会仅企业会员就有427.9万家,协会工作人员1.6万多人,资产规模近300亿元。2地方行业协会的规模也在扩大,比如上海建立起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行业组织体系。尤其是十八大以来,行政体制改革聚焦于“放管服”,政府加大了向行业组织购买服务和产品的力度,行业协会的收入增加规模扩大。据统计,2014年底上海行业协会平均拥有会员312家,平均专职工作人员14人,年度收入117.2万元,平均净资产近200万元3,成为全国行业商会发展的典型代表与缩影。

三是行业组织的职能与自主性得以发挥和扩充。1989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确立了行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也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组织的职能,行业组织的生成从自上而下延伸到自下而上。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原属部委的200多项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扩充了行业组织的职能范围。当前实行的“合规性管理”,对新成立的行业组织实行分类审核与直接登记,进一步释放了经济类社会组织的活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则进一步明晰和扩充了行业组织的职能范围。温州市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自下而上生成的行业协会发展最好、自主度较高的地区。同样,在上海乃至全国,行业组织在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合作交流、产业政策制定、国际贸易争端调解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诚然,这里的行业组织自主性并不是脱嵌对抗于国家,而是有限的相对自主1,是以嵌入国家组织、制度政策、利益观念为前提的。

总之,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具体又表现在制度的变迁之上。如李学楠所指出的,“宏观制度环境的变迁是引致行业协会行为和行动的重要外部变量”2,也是促成其崛起和成长的直接动因。改革开放以来行业组织变迁发展的历程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密切关联。渠敬东等曾指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重大变化,即是不再像前30年那样沿循着某种总体性支配的方式,或者通过群众性的规训、动员和运动来调动政治和社会经济诸领域的各种力量,而是为诸领域赋予一定程度的自主权,来释放基层社会的活力”3。这种有限的赋权加上市场竞争机制的搅动,促成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适,推动了市场与社会领域的扩张,引发了利益诉求和组织的多元化,催生了大量行业组织,并成为经济治理与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第三方力量”。

三、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态势:分权与治理下的行业组织发展

经过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性在中国社会中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与速度蔓延,社会结构开始快速转型。赵泉民将这些特征概括为:一是各类社会主体自身自主权扩大,对政府依赖性降低;二是社会结构分化加快;三是新的社会角色群体和组织大量涌现;四是身份体系弱化,社会流动大大加快;五是中介组织涌现,价值观念多元化等。4尤其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建设齐头并进,原来单一的“总体性社会”向日趋分化的“多元社会”转变,整个社会结构、利益诉求、社会组织架构与价值观念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分权与治理成为转型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新态势。

首先,国家不仅采取权力收缩战略,而且开始主动向行业组织赋权。正如米格代尔所指出的,国家不仅仅以强化对社会的控制,通过制定和垄断社会规则来获取自主性,而且可以构建复杂、协作的机构来确立这些规则。5社会控制转变为服从、参与和合法性三个关键指标,国家意志通过分权或授权来实现,社会组织成为国家与社会交汇的场域与混合体。由于国家的授权,当前中国社会组织的独立自主性开始显现,当然这种自主性“都是以镶嵌入制度和政策为前提的”6,尽管中国社会组织独立性与自主性的表现形式多样,但在总体上呈现“依附式自主”7特征。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和全球结社革命的浪潮中,多中心治理被视为一种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公共资源治理主体缺位的新路径。而治理极力倡导的政府主导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网状治理结构都蕴含了分权与协作的价值取向。

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首当其冲,简政放权成为政府自我革命的主要措施。国家逐步将权力和组织重心下移,主动向市场、社会让渡权力,行业协会商会承接了大量政府转移的职能,比如产业政策的起草、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维护、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等,代行原来由行政部门行使的干预微观市场和社会的权力。由于政府的主动分权,行业组织的准公共职能、公共政策参与和地方治理职能得以发挥。8在管理体制上,国家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从“双重管理”转向“合规性管理”,原来“一业一会”的垄断局面被打破,行业协会的数量及其自主权得以同时扩张。在治理技术层面,国家以发包制、项目制等形式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协会只需恪守契约精神,根据委托代理合同行事,而无需在政府指令和直接干预下行动,其自主空间和自由度得以扩张。此外,正在推进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脱钩改革,表面上是切断政府与行业组织的利益纽带关系,实际上是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的独立自主权。

其次,行业组织进入政治过程与公共事务管理中,国家、市场与社会协作共治机制逐渐成型。行业组织将牢牢抓住服从、参与、合法性这三个筹码来保护并强化自身能力,拓展活动领域,从而主导社会生活的秩序以及游戏规则。行业协会商会主要通过参与行业治理和增进行业利益来进入政治过程,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起来之后,行业企业不再是执行行业管理部门的基层生产单位,而是具有一定自主性且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主体,原来割裂的行业企业之间可以在相同的制度体系下进行互动、竞争与合作,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来拟定生产计划,确定产业经营规模,开拓占领销售市场。企业间的横向联系通过结成联合体或集团的方式来实现,但更为广泛的是在不存在实质性经济联系的情况下,以发展共同利益和互益自助的关系来实现的。市场内生型行业协会正是应行业企业的需求而建立起来的,也因此摆脱了对政府的高度依赖,拥有显著的市场治理的主体地位。

市场经济解决了效率低下与资源重复配置等计划经济的弊端,但是其自发性往往导致无序过度竞争,市场主体唯利是图,这就需要进行行业自律与规制。市场经济不主张政府直接对微观经济进行干预,但是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法人,同行业中不同企业之间可能联合起来对市场进行垄断,也可能形成恶性竞争,这就需要有一个能既代表行业又代表政府的中间组织对市场进行调控规制。相对于政府而言,行业协会是由跨地区、跨部门和跨所有制的同业企业组成的社会中介组织,处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经济活动的结合部,能够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的现实,充分体现行业企业的呼声与利益需求。因此,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完善的市场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市场内生型行业协会的职能发挥。

由于组织的力量与影响远远大于个体,组织化的行动将带来更大的收益。在多元分化的利益格局中寻求自身与行业利益最大化是企业自发组织并加入行业协会的原始动力。就如奥尔森所说的:“当许多人有着共同的或集体的利益时——当他们共有一个目的或目标时——个人无组织行为根本不能促进共同利益,或者不能充分地促进共同利益。当存在共同或集团利益时,组织就能一显身手,而且尽管组织经常也能服务于纯粹的私人、个人利益,他们特有的和主要的功能是增进由个人组成的集团的共同利益”1。可见,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导致单一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利益分化并导致利益诉求的多元化,直接促成了行业组织的兴起。

正如王颖等指出的:“随着社会经济和利益多元化的发展,利益主体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已不满足于单一的单位参与和部门参与方式。”2而在利益整合中,国家在宏观层面具有先天优势,而在微观领域则相对劣势。因此,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国家应该采取积极行动来推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社会整体的发展。国家尊重社会组织的独立自主性,通过协调和引导,增进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是实现多元化利益整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最后,行业组织成为国家与社会相互赋权与嵌入合作的场域,强国家强社会的图景更加明晰。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与社会相互赋权,强国家与强社会模式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的优先选择。科利和许慧文认为“公共机构强大而统一,社会群体具有一定觉悟且组织良好,且国家精英和组织化的社会群体之间目标一致”3是实现国家与社会赋权的前提条件。伴随单位体制为主的社会控制体系的退场,尤其是转型期的国家向基层、市场、社会分权,协同共治机制逐渐成型,催生了微观社会自主力量的成长,大量行业协会商会涌现,其机能也从原来的附庸组织转向治理主体。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相较于以往具有更为广泛的利益代表性,能够将最底层最微弱的会员企业利益诉求纳入到组织化的利益表达之中,通过聚合并以行业的名义向决策部门提出诉求,能够有效增强个体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

另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这一利益团体将分散的行业企业联合起来,通过组织化利益表达促进社会理性与国家理性的有机统一,能够使“真实的集体利益”确定过程拥有更加完整的信息和尽可能完全的理性。行业协会参与的利益整合模式,实现了国家、社会与市场间沟通渠道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将国家利益、行业利益与个体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1从政治过程来看,公众、市场及企业属于政治议程与利益表达的起点,而行业协会则是行业利益聚合与表达的重要通道,发挥着衔接市场与政府的纽带作用,同时也在参与公共决策和市场治理中促成了民主协商的实现,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

国家赋权行业组织的两个必要前提就是承认行业组织的主体地位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而这正是改革开放的首要目标。国家的主动收缩,社会主体应运而生,两者的相互联动进而促成国家社会相互赋权与良性互动。因此,转型时期呈现出“社会组织在资源、合法性、制度支持方面嵌入于国家,而国家的意志与目标却嵌入在社会组织的运作中”2双向嵌入与赋权的迹象。比如,党组织嵌入行业组织之中,就有利于提升执政党的“政治整合、培育服务、沟通凝聚”3等功能。这种双向嵌入的结构使得国家与社会双方的权力都得到了强化,行业组织的自主性扩张,国家在社会领域的治理能力也同步提升,强国家与强社会的图景更加明晰。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结社形态之一,其成立、发展与变迁的基础与市场机制的形成与完善、社会利益的分化与整合需求增强是紧密相连的,其崛起是国家权力收缩与主动放权的结果,这一“双向运动”不仅让渡了公共空间、激发了社会活力,同时也有效地增进了国家权力与政府行政职能的规范。国家通过赋权和嵌入式监管,进一步夯实了执政党的社会基础,有效地拓展了执政合法性资源,促成了现代化的协同共治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进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也由可能变为现实。

国家与社会关系 行业组织 治理 赋权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7.06】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多.. 下一篇【2017.05】彭少峰:依附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