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多源流理论分析——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
吴成峡 邓正阳
【摘要】本文通过引入多源流理论,应用问题源流、政治源流、政策源流、政策之窗等关键概念,对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的调整提出了一个演进论分析。本文认为,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受到问题源流、政治源流、政策源流等三条源流的合力作用,当这三条源流交汇的时候,政策之窗便会开启,从而为农地产权政策的演进创造了历史契机。
【关键词】农地产权;政策演进;多源流理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作者简介】吴成峡(1978—),男,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治理研究;邓正阳(1992—),男,湖北黄冈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农村问题与社会治理研究。
农村土地产权政策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经济政策安排,其调整和演进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社会治理乃至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都有着极为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农村土地产权政策变革构成了当前中国社会诸多宏观战略的交汇点和结合部,“如果将视野置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中后期工业化迅速发展与深度融合的宏阔场域中,我们会发现农村土地问题与当下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整个经济社会转型紧密相连;将目光投向农民权益、农村稳定和社会公平的现实挑战上,也会发现农村土地制度的有效供给、适时改革和创新探索直接关涉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农业生产的长效发展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1。正因如此,土地产权政策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话题,也是中央政府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领域。
一、研究述评
学界从不同的学科视野、分析范式对我国当代农地产权政策演进已有较多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结论。其主要研究进路如下:(1)从公平效率与稳定的视角进行分析。姚洋在分析中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时特别强调效率与公平及社会稳定之间的权衡在形成现有农地产权安排中的作用1,邓大才、任辉、赖昭瑞、刘传玉、王立争等以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互动关系为主线考察了我国当代农地产权政策变迁的历史轨迹与改革方向,按照公平与效率的实现程度将我国当代农地产权变迁过程划分为不同阶段,并指出改革方向是要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2(2)从激励机制的视角进行分析。林毅夫从劳动监督和监督成本的视角对农村土地产权变迁的内在动因给出了解释,他指出在生产队中对劳动的激励是监督程度的函数,当监督程度低时,激励就低下。3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产生和普及则正是因为其克服了集体农业生产中实现有效劳动监督的困难,生产队员的积极性得以被有效激励。周其仁从产权经济学的视角对农村土地产权政策变迁进行了分析,其观点是“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土地产权安排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农民对该体制既无创制权,也无退出权,但农民对自身劳动能力的发挥有选择权,消极怠工是农民的理性选择,而这一选择导致农村集体经济效率低下,国家控制农村经济的费用高昂,迫于这种压力,国家最终认可了农民创造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4。(3)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视角进行分析。代表性观点如,钱忠好强调平均主义、中央集权经济、家庭和家族观念、公私观念等非正式制度对农村土地产权变迁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5而王敬尧与魏来通过提出“制度粘性”、“粘性生成”和“粘性稀释”等关键性概念,以正式制度“粘性”为起点,同时选取非正式制度因素作为关键变量,从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互动机制的视角建构出了一个解释我国长时域农地产权存续和变迁的内在机理的“粘性分析”研究框架。6(4)从国家、地方政府、村干部与农民等主体博弈的视角进行分析。刘荣材强调,农村土地产权变迁从根本上是不同利益主体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围绕利益展开博弈的必然结果,他从“理性经济人”的视角,运用经济学模型分析了农民、国家、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组织等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目标、利益追求与农地产权变迁的取向和路径之间的关系。7(5)从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视角进行分析。韩德军、朱道林对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历史演进规律和现阶段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取向进行了解读和分析,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土地多元动态博弈模型,从理论层面得出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一个以中央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向诱致性变迁过渡的历史过程。8丰雷等应用1999-2010年5次17省调查数据,从实证层面表明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具有诱致性变迁的特征,同时中央“不得调地”的正式规则进一步决定了中国农地调整政策的演进方向。9(6)从宏观环境的视角进行分析。石莹、赵昊鲁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变迁置于西方资本主义兴起和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宏观背景中分析。他们认为两次鸦片战争后面对着西方国家发达工业经济的外在挑战,现代化随之成为中国经济努力的一个目标。而以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等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经济与传统经济二元结构间的张力对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路径形成了很大压力,中国农地产权因而必须发生改变。10
总体来看,上述研究成果为分析和理解当代中国农地产权变迁贡献了丰富的理论视角,为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进一步研究积累了丰厚的土壤,但仍然存在着提升和延展的空间。一些研究从“国家、地方政府、农民”和“现代化转型”等宏大视野强调了外在因素对农地产权变迁的重要影响,但对农地产权从一种政策向另一种政策演进具体机制的论证仍可拓展。有的成果从“公平与效率”、“制度的内在激励”等维度探讨了影响农地产权政策变迁的内在根源,而对“农地产权政策变迁中多因素交互作用与耦合”、“新的替代政策如何产生”等问题的动态性分析尚可加强。有的文章从历史的维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总体历史过程或某一阶段进行了全景式描述和历时性划分,但是对诱发和促成农地产权政策变迁实际发生的特殊事件、关键节点、历史契机的描述和阐释还可深化。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在吸收借鉴学界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引入多源流理论,应用问题源流、政治源流、政策源流、政策之窗等关键概念尝试对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的演进机理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最后,本文从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复杂历史图景中选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从实证层面来回应和检验上述理论假设。
二、理论引入与分析模型建构
实际上,一种农地产权安排向另一种农地产权安排的“转身”是通过新的农地产权政策,尤其是关键性替代政策的提出、出台而实现的。因此,从公共政策议程的视角探索新的农地产权方案为何被提出,如何进入公共决策议程等关键问题可以为认识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的演进规律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政策理论,多源流理论(TheMultiple-streamTheory)是美国著名政策科学家约翰·W·金登(JohnW.Kingdon)在其《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Agendas,Alternatives,andPolicies)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在该书中,金登基于其四年间(1976-1979)对政府官员,卫生政策领域与运输政策领域的积极参与者所做的247次深入访谈和23项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对公共政策过程的核心环节——议程建立和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探讨,对“问题是如何引起政府官员关注的,政府官员的决策据以选择的备选方案是怎样产生的,政府议程是如何建立的”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和回答。1不同于理性决策与渐进主义决策方式,金登在对迈克尔·科恩(MichaelCohen)、詹姆斯·马奇(JamesMarch)以及约翰·奥尔森(JohnOlsen)等人的“垃圾桶模型”(GarbageCanModel)进行修正的基础上,重新提出了问题源流(ProblemStream)、政策源流(Policystream)和政治源流(PoliticalStream)的概念,并假定“它们主要都是相互独立的,而且它们各自都是按照自己的动态特性和规则发展的。不过,在有些关键的汇合处,这三条‘源流’结合在一起,而且最大的政策变化就是产生于问题、政策建议和政治的那种结合。”2
问题源流关注的是种种有待加以解决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如何引起公共部门的重视并最终进入政府的政策议程。并非所有的问题都能获得决策者的重视,那些能够受到重视的问题从而被提上议程,而另一些问题却因缺少足够重视而被长期拖延。在金登看来,问题能否受到政府关注,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1)指标体系的变化。如公路死亡人数、发病率、免疫率、消费者价格……幼儿死亡率等反映某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及重大变化的指标体系变化;(2)焦点事件、危机与符号的出现与传播。例如飞机的坠毁、铁路的损坏、桥梁的坍塌、象征问题与政策建议的符号会引起政府对空中安全、铁路资金、桥梁结构及公众舆论等的高度重视;(3)信息的反馈。官员们可以通过系统的监控、评估报告和日常项目管理的正式渠道以及私下个别调查的非正式渠道得到这些反馈信息,这些反馈常常使得某些问题引起官僚们的注意。
政策源流包含着各种新的政策建议、政策方案和政策主张。这些新的政策建议自由漂浮于一个由专业人员所组成的共同体中,形成所谓的“政策原汤”。“尽管在这盆政策原汤中有许多思想四处飘浮,但是如同在一个自然选择系统中的情况一样,只有那些符合某些标准的思想才会坚持下来”3。这些标准包括新政策的技术可行性、在政策共同体内的价值可接受性、可承受的费用、预期的公共默认以及在民选决策者中被接受的机会等。当然,这些新提出的政策建议并非总是受到支持,因此政策企业家除了提出新的方案,常常还要通过宣传、游说的方式来“软化”受惯性约束并且会抵制重大变革的政策共同体及普通公众。此外,新的政策方案能够进入政府决策议程还在于既有政策负面效果的反馈以及备选方案在实践中正面效果的累积。
独立于问题源流和政策源流而流淌的是政治源流,它由诸如公众情绪,压力集团间的竞争、选举结果、政党或者意识形态在国会中的分布状况以及政府的变更等因素构成。1意识形态、公共舆论、国民情绪的转变以及政府换届选举或重要人事调整等政治源流内的变化不仅可以促进一些项目被提上政府的政策议程,而且能够抑制其他项目上升到议程的重要位置。金登认为,国民情绪并非一定存在于广大公众之中,它实际上常常体现于各种活跃的公众人物的态度当中,并且,政治源流内共识的形成往往通过一种讨价还价的方式而非政策源流内说服、软化的方式而得以实现。毫无疑问,有利的政治意识形态和崇尚变革的公共舆论环境以及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执政党和政府更有利于新政策的提出与制度的创新。
多源流理论认为问题源流、政策源流以及政治源流在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过程中最终发生交汇和耦合,“解决办法与问题结合在一起,两者又与有利的政治力量相结合”2,三流交汇,政策之窗(Policywindow),即政策建议进入政府决策议程的机会窗口开启,政策变迁的契机形成。
多源流理论的提出创新了公共政策的分析框架,其对阐释政策分析、议事进程到机制创新发挥了较强的指导作用,是研究政策变迁及议定事项变化程序的重要理论。3多源流理论被引入中国以来,已被不少学者应用于我国具体政策演变的研究当中,并取得丰富成果。这些表明,尽管多源流理论植根于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土壤,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对理解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变的动力机制仍然具有适用性和借鉴价值。基于此,本研究将多源流理论引入到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变领域,尝试构建出一个理解当代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新的分析框架(如图1)。简而言之,本文以多源流理论为分析工具,分析了问题源流、政策源流及政治源流等三条源流的产生、交汇及其对我国当代农地产权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从问题的严重性与识别、既有政策负面效果与备选方案正面绩效的显现、有利于政策变革的宏观政治环境等方面探讨了促成新农地产权政策出台的内在动力与运行规律,形成了我国农地产权政策变迁的多源流分析进路。
三、经验回应与验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
如果对当代农地产权政策的每一次重大变化进行考察分析,我们便可发现问题、政策以及政治这三条源流始终隐含其后,催化、促进乃至最终决定着农地产权政策的实质性演变。限于文章篇幅和简化验证过程,本节将从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纷繁复杂、反复更迭的演进过程中截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形成和变化过程进行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在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的历次变革之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是距离当下最近,持续时间最长,同时也是意义最为深远的一次变迁,它是当代中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一个缩影和典范。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过程中的问题源流。考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便可发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建设等领域的严重困难是促成农地产权政策变迁的重要问题源流。我国人民公社时期实行的是“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为在当时贫穷落后的国力条件下优先发展重工业,积累工业化所需的巨大资金做出了重要历史贡献。人民公社体制是党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所进行的艰难探索,承载着党和国家对实现国家富强的殷殷期待。但这一体制终究超越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对农业生产规律把握不足,对农民的利益保护不够,计划与生产相脱节,造成农业生产中的“命令主义”,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损害了农业生产效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58-1978年间,我国农业总体处于较低增长水平,年均增长率尚不达2%,有些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详见表1)加之自然灾害因素,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受到极大影响。直到1978年,全国平均每人占有的粮食大体上仍相当于1957年的水平,而农村人口却在增长,农村还有2.5亿人口没有能够解决温饱问题。1一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的生产队甚至长期处于“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状况,农业成为国民经济中十分薄弱的环节。而这些情况又进一步冲击着农村的社会秩序,引致农村的萧条和衰败。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的这种严重困局又反过来极大地掣肘着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正是在此种极度贫苦和生存危机状态的驱动下,一些地区的农民创造性地进行了“包产到户”的实践尝试,这诱致着农地产权政策的变迁发生。
由此可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领域的这些严重困难通过国家统计和社会调查的数据指标,以及部分地区农民对土地产权安排的自发创新等焦点事件的形式反馈到中央决策部门,为党和政府从法律规范层面实现农地产权政策的正式变迁导入了关键的问题源流。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过程中的政策源流。如果说问题的产生及其严重性为旧的农地产权政策演进注入了动力之源,那么,农民在实践中自发探索的、并显示出较大绩效优势的新备选方案的出现则引导着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方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开始只是少数地区的一些农民自发进行的一种民间性质的探索,但最终它却得到了中央认可,得以从一种民间探索上升为一种国家正式土地制度安排,从少数地区尝试到全国普遍推行。可以说,以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践中所展现出的巨大政策优势是其能够冲破重重藩篱,获得最高领导人和决策机关肯定与支持的关键所在。由此来看,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政策源流来源于基层社会的自发探求与国家自上而下的政策调整两个方面。
其一,基层社会探索为农地产权政策安排寻找到一个新的可能。在论及政策产生时,金登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政策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涵盖了政府官员、研究人员、利益集团等等利益相关群体。而各种备选方案和政策建议以一种类似于生物自然选择的方式从这个政策共同体中产生。尽管方案很多,但“只有那些符合某些标准的思想才会坚持下来”2。事实上,发轫于基层社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能够在当时众说纷纭的土地产权政策改革的争论和实践中展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在于这一民间自发生长起来的土地产权政策改革方案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基本框架之内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高度集中的土地使用方式,契合了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传统模式,符合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生产方式与传统文化相适应的改革标准,形成了良好的政策效应。正如学者张红宇所说“几乎所有的事实和文献资料都表明,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确立,大大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无论是政府、社区,抑或是农民甚至是城市居民,通过制度变迁都获得了额外的收益。”3正因如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践中所表现出的这种“帕累托最优”式的综合绩效使其能够在当时成为一种最具竞争力和生命力的土地产权政策改革的备选方案。
其二,国家的认可为农地产权政策的正式变迁提供了权力依据。一项改革措施要从备选方案成为正式方案、从民间非正式的政策尝试到国家正式的政策安排,最终需要国家政治权力的认可,需要政府决策部门的推动。从国家视角来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发展过程也是中央政府对土地产权政策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虽然提出了许多有利于农民的政策,但仍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然而随着包产到户在一些地方的实际进行与巨大绩效,十一届四中全所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将“不许”改为“不要”,而且增加了几种例外情况,这为包产到户开了政策的口子。1980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则更加明确提出在边远贫穷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到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第一次明确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性质形态,极大地解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产生了良好的政策效应。为此,中央以后每年连续发布一号文件,又从理论与政策层面进一步论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理性,不断巩固并延长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993年,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此后,农村土地产权政策调整基本朝着更有利于巩固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方向发展。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过程中的政治源流。如前所述,独立于问题源流和政策源流而流淌的是政治源流,它由诸如公众情绪,压力集团间的竞争、选举结果、政党或者意识形态在国会中的分布状况以及政府的变更等因素构成。在我国农地产权政策变迁中,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主要特征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想潮流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演进汇入了有利的政治源流。
人民公社时期,对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僵化认识使得这一时期充满着严重的意识形态斗争,对农地产权安排的改革被提升到“姓资”与“姓社”的路线高度,“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因而也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受到强烈抵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有萌芽,但发展十分缓慢。1977年开始,邓小平逐渐在中央复出,他提出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倡导践行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并开展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反对“两个凡是”。1978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同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党校工作会议闭幕式上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这些极大促进了全国范围的思想解放。不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次会议将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强调要“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强调要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要充分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些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转变打破了长期以来封闭保守、教条主义的思想“枷锁”,开创了“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生动局面,为包括农业在内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政治环境。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农村土地产权政策也在这一背景下得以较快发展。此外,在历经了人民公社时期生产生活的极度困难后,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的小农耕种模式和家庭私有观念进一步催化了广大农民希望改变“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的改革情绪,他们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表现出强烈的愿望与积极性。据相关研究显示,1980年全国仅14.4%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到1984年则99%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1,四年之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取代公社型集体所有制,实现全国覆盖。
综上所言,从“谈包色变”、“两个不许”到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形式、要“长期稳定,不断完善”,反映了我们党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认识的不断深化,是全国范围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果,是从“阶级斗争为纲”到“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的产物,符合广大农民强烈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期盼。这种政治意识形态的变化与广大农民要求变革土地产权政策的公共情绪共同汇聚了促进农地产权政策演变的强大政治源流。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过程中的窗口打开。多源流理论认为政策演进最终有赖于政策之窗的打开,而政策之窗的打开则在于问题源流、政策源流和政治源流的交汇与耦合。因而“三条源流的交汇便意味着特定的问题、政策方案与政治形势之间的有机结合。而这种有机结合又意味着问题、政策方案与政治形势之间具有共容性,而不具有互斥性”1。从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历程来看,在人民公社时期,尽管问题源流已经凸显,但囿于当时极左的意识形态和缺乏可行的改革之策,政治源流和政策源流尚不充分,因而农地产权政策演变迟迟没有发生。直到以邓小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政府产生,中央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判断与对市场经济的态度都发生了重大转变。与此同时,“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等改革举措逐渐在民间自发实行,取得良好效果,并得到部分政治精英的认可与支持,由此成为农地产权政策改革的一种可行备选方案。而当这种展现出极大经济绩效的备选方案和工农业领域严重的生产生活困难通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等党的重要会议与有利于改革的政治形态相结合时,政策演变的问题源流、政策源流和政治源流最终实现有机汇合,从而形成农地产权政策改革的机会之窗。至此,我国农地产权政策变迁新的历史契机和关键节点得以生成。基于以上分析可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改革是我国工农业领域生产生活的现实困难,农民在实践中自发探索出的具有较高经济绩效的改革备选方案和改革开放之后国家逐渐回暖向好的政治形态有机交汇与合力作用的结果。
四、小结
本文引入多源流理论这一新的分析框架,对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内在机理和变化机制进行了探索性分析。通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探讨了农地产权政策“为何变迁”以及“如何变迁”的问题,分析了农地产权政策变迁过程中多因素间的交互影响机制,关注了特殊事件、关键节点、历史契机等在农地产权政策变迁过程中的作用。仍需指出的是,尽管多源流理论创新了公共政策的分析框架,对解释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总体具有适用性和启发意义,但它在解释力上也存有限度。其一,多源流理论虽然强调了问题、政策和政治源流共同作用于政策演变,但是对哪种源流起着主导作用以及三条源流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并未进行更深的分析。其二,我国现实中的政策变革并非总是有成熟的改革备选方案,而经常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形式进行。这些表明多源流理论在分析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中仍然存在着解释力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局限性问题。制约或促进我国当代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相关变量和动力机制要比多源流理论模型更为复杂。因而,本文虽然为探索我国农地政策演变的动力机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但只有在更加全面系统地把握我国农地政策演变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上进行更多的尝试与创新,我们才能对我国农地产权政策演进的深层逻辑和内在机理有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