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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及其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启示
2020-06-14 18:58:37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1期 作者:马立志 【 】 浏览:5483次 评论:0

    公共性是指共同体的公共性质,也是个体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公共性的历史性生成是民族、国家的历史进入世界历史的逻辑必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之现代性意识内蕴的集中表达和鲜明特征。正如有学者指出,我们在寻找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的现代性意识时,不仅发现了实践性,还发现了我们的生活所深蕴着的公共性。当前,“携手构建共商共建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化新时代,都鲜明地昭示着从主体性向公共性转换的时代发展趋势”。而“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始终以全人类的解放为根本立场,并以此塑造一种全新的、人类真实的公共性状态——‘自由人的联合体’”。作为驶向这个联合体的必经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其必然有着共同的指向。或者更确切地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和行动,正以另一种思维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创造契机”。也就是,正以另一种思维为与之相对应的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创造契机。因此,立足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来探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核心内涵
    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是以蕴含性的方式存在其科学理论体系之中。1920年10月2日列宁在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青年团的任务》的演说,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者”“一词是‘公共’的意思”。可以说,“公共性”是马克思毕生所追求的奋斗目标,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价值指向也就毫无疑问的是共产主义。那么,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呢?
    (一)个人与社会:公共性现实存在的基本形式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构成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原初出场语境的方式图景。一方面,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另一方面,“社会……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是个人现实存在的组织实现形式。
    “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是公共性生成的立足点。社会性是人称之为人的根本属性。只要是现实的人,就毫无例外地要与“不同他人发生关系”——社会关系。因为,它“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在马克思看来,人“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M-2]才能独立的动物”。所以,“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只有在人与人派生出来的社会关系中,他才能“生产人——他自己和别人”,才能“再生产整个自然界”。而所有这些都是构成公共性必不可少的要素。公共性是与个人(或私人)相对而言的。在这里,社会关系具有双重维度:其一它“是由人生产的”;其二它又“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质言之,“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性质”。这一人的现实普遍性,即一切人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存在……是公共性产生的存在论根源”。可以说,人类只有而且只能在自身构建的社会之中,才能既满足自身个体的不同诉求,同时又促进整个人类的永续发展。这也就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何作出“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的科学论断。
    公共性的生成就是个人与社会一体的“共在”。“人类和同时存在的社会是同一实体。”这意味着,一方面,“我”与“他者”“共在”即“共处”于“共同分有的世界”;另一方面,在“‘在之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进一步地,社会是个人活动得以展开的共同体,由此,意蕴着公共性的“同一实体”、“共在”、“共处”,也就使公共性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需要指出的是,个人的活动在社会中是随心所欲的吗?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一样,个人活动也同样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而要受制于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这是人类无论如何也无法完全改变的铁的现实。特别是伴随着历史进入世界历史,共同体中作为人与自然背后所呈现的深层次、根本性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也彻底由隐性转变为显性(如最典型的就是生态危机)。由此,个人与社会一体的公共性矛盾也随之成为了人类日益共同关注的理论焦点和现实课题。可以说,人在哪儿,社会就在哪儿,共同体就在哪儿,公共性就在哪儿。公共性的生成就是个人与社会一体的“共在”。因此,“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里找到了最好的注脚。
    (二)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自然的真正公共性
    “合群的动物”是人类早期社会性的集中体现。他们主要以家庭或氏族或部落等为单位形成较为稳定的群体,而散居于自在自然和“站在社会之中”。人进入自然,使之成为社会的自然;自然进入社会,使之成为自然的社会。由此,公共性的发展史首先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公共性发展史,它构成整个公共性发展史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公共性呈现着“自然的真正公共性”。它是公共性的早期形态。
    必须强调的是,在这个时代——前资本主义时代,虽然伴随手工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劳动的发展,一方面,“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共同协作的好处”;另一方面,其也使人民之间“互相支持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但归根结底,这种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形成的“共同协作”或者“公共关系”并没有打破“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没有也不会改变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这种与之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因而,在此基础之上生成的“等级的共同体”,体现的是“自然的真正公共性”,揭示的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继而导致公共性对个人的绝对控制。毫无疑问,此时的公共性还不是普遍性的,也就是,人们尚未走出且也不可能真正走出“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所展现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因而公共性发展水平低下,加之人们自我意识匮乏,经济、政治等公共领域的公共性问题也相对较为简单。生产力水平低下,是制约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根本无法使自身从“人的依赖关系”所呈现的“自然的真正公共性”中解放出来的根本原因。这种无法摆脱的“人的依赖关系”,是对个人自由受限的集中表达,显然不是理想的公共性。
    (三)资本主义社会“虚幻的共同体”:虚幻的公共性
    人从自然形成的公共性中解放出来,是进入资产阶级时代——“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时代”——才具有现实性的。在这个时代,不仅“民族—国家”内部的频繁交往成为趋势,而且,由于资产阶级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创造了现代的世界市场,“民族—国家”之间不同领域、不同文明的各种交往也共处于世界范围内。与之相伴随的,经过主体间性、他者性的普遍实现即公共性,也超越“民族—国家”界限内蕴的世界历史意涵,其发展水平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巨大发展。但在以正走向成熟、制约和决定国家的“市民社会共同体”(或“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尤其是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越成熟,“自然的必然性”——“私人利益”表现得越纯粹,社会关系将只表现为纯粹的“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总之,社会关系最终会被“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彻底“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
    由此,产生“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完全虚幻的共同体”——的“唯一纽带……是需要和私人利益”,它成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不仅如此,在这里,法为私人利益制定法律,私人利益为法制定法律,“社会的权力越大……人就变得越利己”,甚至“国家被贬低为手段”;个人看似独立地自由地互相接触和互相交换,但实则不过是被货币关系遮蔽而呈现的错觉,或叫做彼此漠不关心;剥削、压迫、赤贫、不公正、霸权、污染、危机等成为工人生活的要素,安全和和平、公平和正义、文明和和谐、道德和伦理、平等和共享、清洁和美丽、美好和幸福、自由和解放都被抛置其外;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对立、劳资对立、城乡对立、人与自然对立、社会与价值对立全面普遍化。一句话,在这里,“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文明的进步使得“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因而,“虚幻”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的“特质”。与之相对应的公共性在这里也毫无例外的“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成为了“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由此,“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就不可避免,进一步地,“社会问题、自然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精神问题相互交织,构成了当代公共性问题的复杂图景”。
    (四)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共同体”: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
    扬弃“自然共同体”和“虚幻的共同体”,继而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是“现实的共同体的意义”诉求。由此,在这个新共同体内,与之相对应“共在”的“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的内容和形式,也都不可避免地会呈现出科学的理论表现形式和现实具体的方式图景,而不再具有任何异化的、抽象的虚幻形式。毫无疑问,“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是与“虚幻的公共性”根本相对而言的,更是对其的超越。
    在这里,最终一切活动的目的都会指向一个“共同点”:“让全人类永远安然的自得”。唯有如此,每个人才能完全克服异化、抽象、片面和孤立,真正“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既独立的自由存在,又公共的自由存在;才能永恒的确保“‘现存的社会关系结构’与‘人性的应然价值’之间保持一致性”,使每个人都能“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个人活动和公共生产,按照共同意志创造人类历史和推进公共事业;才能现实地实现“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以符合“自然—人—社会”和谐结构的真正复归。总之,一切社会关系在这里都将得到根本性和彻底性地改造。“所谓一切社会关系,应该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方面的关系。”在经济方面,“按需分配”取代“按劳分配”,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相一致”,实现每个人共享成为共有的事实。在政治方面,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质,“剥削……过去各个世纪所共有的事实”及其制度被彻底消灭,“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从主体间性、他者性到公共性呈现出自由、民主、平等的美好景象,任何解放都得以现实地实现,每个人都能“建设自己的生活,建立共产主义的秩序”,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在文化方面,“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科学、艺术、哲学、政治等,这些带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在生态方面,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呈现出持续的动态平衡,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均得到充分彰显。一句话,在这里,完全现实地实现了“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可以说,从马克思对“真正的共同体”呈现着“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的历史考察和逻辑揭示来看,在扬弃“自然共同体”表现着“自然的真正公共性”、“虚幻的共同体”体现着“虚幻的公共性”之后所建立的“真正的共同体”呈现着“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是统一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人的解放的伟大征程之中的,而与之相对应的“共产主义是一种和谐社会”:“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只有在这里,“自然—人—社会”结构中的一切矛盾和斗争,才能得到真正彻底的解决。
    可见,“虚幻的共同体”只要在场,公共性问题就永不退场。而且,资本主义一着手克服这种“虚幻性”,“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就会使各种公共性问题井喷式爆发。因为,这种“虚幻性”本身就是其“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从历史的、在生产过程中是暂时的关系变成永恒的自然规律和理性规律”,其意志的内容就扎根于其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之中,确切地说,他们只是在“完全虚幻的共同体”或单向度的世界中来论证其合法性,这对于解决公共性问题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只会激化社会各种矛盾。不仅如此,彻底克服这种“虚幻性”的那日,也就是“它的生存不在同社会相容”的那日,而那时也就是“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同时也就是,“虚幻的公共性”走向灭亡,而“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必然生成。由此可见:在消灭阶级性的同时,也就消灭了公共性对立的存在条件,前者的瓦解同后者的发展是同一个历史进程。
    二、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理论特征
    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是在自觉扬弃前人乃至同时代其他人关于公共性思想的基础上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完备的思想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理论特征: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统一。
    (一)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
    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作为其一大重要发现和科学理论当然具有科学性。规律具有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必然性和不可抗拒性。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离开了自然界,主体(人)将不复存在,社会性就是无,更谈不上阶级性和公共性。也就是说,自在自然是公共性生成的先在性条件。它为从社会性、阶级性到公共性的最终实现,提供了进行生存和生产所必需的场所和物质资料。因而,在实现公共性的过程中尊重、顺应、保护自然,既是有效避免自然规律惩罚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人与自然矛盾以走向二者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自然规律的制约是如此,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也是如此。在进行公共性构建的过程中,既要发现和尊重规律,还要认识规律,以探寻克服规律的有效途径。如“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与之相对应的“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也不例外。这就是说,为这种公共性构建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公共性需要的条件,以使其受每个自由人支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尊重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与此同时,“对于历史哲学来说,人的问题尤其重要”。这就涉及到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价值性问题。“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价值维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及其实践的逻辑起点和逻辑归宿,当然也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之人文关怀、价值导向的集中表达。恩格斯指出:任何思想活动“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而从“自然的真正公共性”、“虚幻的公共性”到“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则就是以“现实的人”为逻辑主线而展开的现实历史运动。总之,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科学性与价值性就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这一体的两面,二者互为前提、互相贯通,任何人为割裂二者关系的行为,都不可避免会陷入虚幻的泥潭,走向马克思主义的反面。
    (二)坚持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统一
    坚持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庞大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其同样不乏具有这一特点。毫无疑问,任何思想理论都不会凭空而生,都有其特定的生成条件。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是在扬弃“古希腊的城邦公共精神、空想社会主义的公共理想、德国古典哲学的公共性反思及自由主义的公共性理念”的基础上逐步建构起来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从来都不是简单地批判前人的研究成果,相反,在他看来,正是这些成果为其理论的建构,提供了难能可贵的思想资料。一方面,马克思肯定这些成果的合理之处。如他“通过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的民主建制、城邦国家权力的公众性质和市民的‘高水平的休闲方式’,看到了未来社会的某种历史雏形”。另一方面,敏锐指出这些成果显示出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性,如空想社会主义的公共理想只是抽象地谈论公共理想;德国古典哲学的公共性思想是为特权阶层私人利益即少数人的阶级利益作理论上的辩护。但归根结底,这些理论不足之处的共同点就是都忽略了现实性,尤其是生发于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中的这些不彻底的理论成果,都不约而同的或多或少的带有虚幻的色彩。由此,马克思的任务就是扎根现实、扎根人类社会现实基础,在批判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公共性思想。现实地看,在未完成批判任务之前的历史阶段,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建构或创造是与这种批判的进程同步一致的,但批判结束并不意味着其思想创造也随之结束,确切地说,正是批判的结束才意味着超越这一进程的自觉建构逻辑的真正开始。因为,理论在建构中克服阻碍而有其意义,也就是坚持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统一,理论才能彻底,继而才能说服人,最终真正掌握群众,变成解释世界的智慧支持和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因而可以说,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既为我们批判与之相联的错误理论提供了思想武器,又为我们建构“自由人的真正公共性”提供了行动指南:消灭“虚幻的共同体”,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即与之相对应的共产主义。
    三、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启示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明确指出,如果不就内容而就形式来说,“‘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在经济上‘处在世界市场的范围内’,在政治上‘处在国家体系的范围内’”。但今日民族国家的范围,其内容和形式都已与马克思所处时代“民族国家的范围”不可同日而语,他们既都与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又都与其相互作用。“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重心从北大西洋转向太平洋”,“政治格局呈现出非西方化与多极化并行”,“全球化进程主要推动力量面临重组”,“科技与产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新兴国家或成全球治理重要角色”。可见,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已然共在、共处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相互接触、相互联系的同一时空里,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高度依存的命运共同体。“人们在共同体里……休戚与共,同甘共苦。”这就决定了要消除全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日益凸显的因素,要解决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等一系列难题,已成为摆在全人类面前的公共性事实。对此,习近平在科学审视国内外环境后,为解决“人类的未来在哪里,地球的命运走向何方”,给出了“中国方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具有公共性意蕴的人类共同体,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当代拓新。如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的“三共”,“倡导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的‘四体’”,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向外界传递着‘一带一路’的公共性意蕴”。由此可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既不是“我”,也不是“他者”,而是“我们”,彰显的是共同主体性即公共性,其目的在于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共同利益,建设安全稳定、发展繁荣的共同家园。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对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反过来,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又对这一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启示。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基本前提
    “公共利益是马克思公共性的基本要义。”它是与私人利益相对而言的。前者体现的是人的公共性,后者体现的是人的自利性,但归根结底,“都是人类生存的主观模式”。因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马克思看来,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不是不可调和的一对永恒的逻辑矛盾——因为逻辑矛盾仅仅是资产阶级借公共利益之虚以实现自身特殊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之实的手段,二者都有其现实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因而是一种辩证矛盾:公共利益表现的是私人利益一般,即“一般利益就是各种自私利益的一般性”,而“私人利益的存在验证公共利益的现实性”,即“共同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交换”。由此,不是普遍的否定,而是普遍的肯定。质言之,“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那么,这种普遍的肯定何以可能呢?那就是,打破资产阶级的逻辑矛盾,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即与之相对应的共产主义。到了那时,通过共产主义革命,人们就既能实现对物质利益的全面控制和自觉驾驭,同时又能实现对政治、文化、社会等其他利益的全面控制和自觉驾驭。
    需要和利益是将各民族国家连接在一起的重要纽带,但这种需要和利益是基于公共性意义的全面性、现实性的“同构双向”或“同构多向”或“同构同向”存在,而非片面性、虚幻性、利己性的“单构单向”存在。因为,“共同利益……只存在于双方、多方以及各方的独立之中”。那么,做大共同利益蛋糕何以可能?在这种“捆绑的世界”中,各成员国在涉及共同利益的领域,尤其是大国决不能以牺牲别国(特别是小国)核心利益为代价,而是既要“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又要兼顾别国(特别是小国)合理关切。在推进全球治理过程中,综合考量各成员国不同发展水平,以各方共同受益、共同担责为原则,对主权让渡程度作出科学、合理、可操性较强的内部决策方案,以促成实现利益最大公约数。这既有助于各国在治理模式上达成共识,共同应对世界风险和挑战,又直接关系破解治理赤字效果。
    从具体实践看,一方面,要树立正确义利观,始终坚决抵制“逆全球化”浪潮、单边主义、内倾等利己主义,继续高擎联合国这面多边主义旗帜,推进多边进程,发挥区域多边机制的建设性作用,“共同优化全球经济资源配置,完善全球产业布局,建设利益共享的全球价值链”,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共同体”等重要实践平台的桥梁作用,在实现共同利益的框架下,“提倡‘经济大合唱’:一方面,要达到‘1+1>2’的溢出效应;另一方面,还要追求‘2×2>4’的乘法效应”。如加快中哈“光明之路”、中越“两廊一圈”、中波“琥珀之路”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交流与对接,以共同打造全球公共产品;进一步推进“中非命运共同体”、“亚太命运共同体”等“区域共同体”,以真正实现共享发展机遇和成果,为地区乃至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这对于实现全球普惠平衡发展,以有效解决发展赤字大有助益。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以彰显公共价值为最终取向
    公共价值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独占性的一种价值意义存在。公共价值的主体是具有共同主体性的“我们”。这是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始终贯穿的一条十分鲜明的逻辑主线:“由前主体性到主体性,经过主体间性,到公共性或共同主体性。”正如他所强调指出:“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它构成了公共性现实存在的立脚点。也正因如此,马克思认为,“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共在、共处于人的一切社会关系之中,要促使其实现真正的复归,一定还要诉诸于社会关系来实现:“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而这种复归又要诉诸于“真正的共同体”。因为,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们才能实现全面自由交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才能得到彻底“和解”,即自然史和人类史才能真正得以统一。此时,共享、共有等公共性价值,才能从可能转变为现实,从理念转变为实践。

    历史地看,世界的开放程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之高,各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范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之广,各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频率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之繁,各民族国家之间的依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之强。一句话,各民族国家之间的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紧相连。在这样的背景下,各民族国家之间交往场域的打开必然诉诸于公共性价值诉求,作用于公共实践,红利共享与之人民。这就是说,每个民族国家——不分地域、不分文明、不分大小,作为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共在、共存、共有一个地球村。习近平明确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因而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从思想理念看,是从“现实的人”的需要出发,而为实现人类美好愿景提供的中国智慧;从实践效果看,如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没有客观凝聚着不同民族国家的共识性诉求或公共价值表达,它就绝无可能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更不要说上升为国际社会共识;从价值取向看,它旨在公共实践中遵循“社会共有、权利共享、和平共处、价值共创”原则,“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充分展现了各国思想共识凝聚的本质所在。
    由此,这一理念“既源于中国的自身经验、自身智慧,又融合人类共同价值观,具有全球普遍意义”。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集中展现了各国主体在公共价值诉求上所具有的共通性、互识性和共识性,目的在于让各国在合作中互惠、在利己中共赢,是一种非排他性的话语表达,表征着中国声音已成为世界声音的重要组成;另一方面,这种公共价值具有史无前例的深刻内容和广阔空间。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作为参与其中的多元共同主体——“我们”,在思想上要筑牢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实践中“不能搞‘一国独霸’或‘几方共治’”,而应以协商为基本原则,来共同书写国际规则和共同治理全球事务,探寻适用于各国共同发展的新模式,以“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这大大超越了西方那种“少数人的民主、低效的民主、内外矛盾的民主”。由此得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呈现出的立足全球视野和全人类高度共谋全球愿景和整个人类发展前途的思想实质,与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所彰显的公共价值不谋而合。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以确保公共安全为根本保障
    “让人类永远安然的自得”即自由地存在,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未来面向和理想状态。在马克思看来,公共安全是实现“现实的人”真正自由的重要保障。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中,一直被资本主义奉为“圭臬”的却是“丛林法则”,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其走向世界的动力支撑。可以说,资产阶级头脑中的安全意识是掠夺和牺牲“他者”安全以换取“私己”安全。也就是,公共安全从来都是游离于他们的视野之外的,起而代之的是“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回顾历史,只要我们掀开人类历史的近代篇章,资本主义的虚幻性就会原形毕露,相应的利己性和掠夺性也就一目了然。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近代以来,“凡是有英国参与的欧洲战争都是世界战争”。他们的目的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许多民族变成自己的雇佣工人,并用自己的巨手来扼制整个世界”,以“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制度文化即价值理念也就随之走向“全球化”,导致“无产者失去了任何民族性”。但这种“全球化”趋势越是推进,资本主义的虚幻性越清晰可见,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越凸显,人类生活世界公共空间的不安全性越突出,而且这种现实的不安全性必然引致历史不安全性的应然,呈现着“多维度不同向的共在的社会历史性不安全表演”。如生存不安全性、文化不安全性共在于历史之不安全性。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要解决人类生活世界公共空间中全部意蕴着公共性的不安全性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也就是,既要反对又要超越西方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类生活世界公共空间的公共安全。
    实际上,从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有关安全的一系列表达就可以看出,其向世界所传递的公共性意蕴,如“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推进全球和安全治理”、“坚持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团结协作,开放包容,建设安全稳定、发展繁荣的共同家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今天,和平与发展虽是21世纪的时代主题,但由于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因而它也是一个风险社会。因而,转“险”为安,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现实任务。中国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理应为“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历史地看,“协和万邦”、“以和为贵”是我国优良的文化基因,揭示了我国从来没有称王称霸、穷兵黩武的基因,因而“国强必霸”逻辑从来就游离于中国视野之外,我们将继续高举和平旗帜,呼吁各国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为加强中国与各国的政治互信,减少猜忌意义重大;现实地看,当前“社会的发展变成了世界性的活动”,在安全问题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旦任何一个国家出现安全短板,就会形成“安全风险洼地”,而且如果这一短板未能及时补齐,“积累到一定程度又会外溢为区域性甚至全球性安全问题”。
    由此,我们应坚决反对并改变现存的那些民族国家“身体已进入二十一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殖民扩张的旧时代里”的旧思维,致力于构建“相互确认的主权国际体系”,以破解“和平赤字”;从发展过程看,我国一直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辟新空间,如2019年3月21日至26日,习近平出访欧洲,引领中国与意大利、摩纳哥、法国关系迈上新征程,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在亚欧大陆开辟新的空间,既深化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又加深了东西关系的友谊和合作。实践地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离不开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国际秩序。而我国既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倡导者,又是积极践行者。各种庆祝建交周年的活动就是有力的证明,如庆祝中苏建交60周年、中美建交40周年、庆祝中法建交55周年、中意建交15周年等。需要指出的是,大国之间的友好建交对维护世界和平具有极端重要性。因为“大国往往是决定战争与和平的关键要素”。总之,安全问题是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保障公共安全是历史进程的一个原则,其不仅是现时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遵循,也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一个唯物史观的重要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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