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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海外学界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评析
2019-08-28 10:30:15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3期 作者:高小升 【 】 浏览:2383次 评论:0

一、 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发展动力和影响因素的认知

    在国际气候谈判启动之初,海外学界对中国气候政策发展的驱动力和影响因素并不关注。然而随着中国构建起日趋完善的气候政策框架体系,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发展动力和影响因素的研究越来越多,并形成了四种基本的认识。

    首先,经济利益是中国气候政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德国知名气候政策研究学者米拉姆·施罗德(Miram Schroeder)曾撰文指出,“尽管中国在国际气候政治中展示了日渐增长的充当积极行为体的意愿,但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仍极大地受到经济优先等因素的重大影响。” 在海外学者看来,四个方面的经济利益正在塑造并将继续塑造着中国气候政策:一是降低气候变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许多海外中国气候政策研究专家,譬如瑞典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SEI)何凯乐(Karl Hallding)、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访问学者特里夫·豪斯(Trevor House)、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WRI)黛博拉·赛林森(Deborah Seligsohn)等均认为,气候变化对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以及对其他发展的挑战是中国采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主要关切。二是应对日益严重的污染等国内环境问题。不少海外学者认为,虽然气候变化的确给中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但中国更看重通过应对气候变化来解决中国国内日益严重的其他环境问题。澳大利亚罗伊国际事务研究所丽萨·威廉姆斯(Lisa Williams)认为,中国国内严重的雾霾等环境问题和公众在环境问题上的呼声驱使中国在国内投入大量资源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三是推动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转型。海外学者认为,伴随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的不断增长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日渐突出,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成为中国必须解决的问题。德国公共政策研究所(GPPI)毕约恩·康拉德(Bjorn Conrad)指出中国气候政策的巨大变化源于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家利益的变化,即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能从更大意义上实现中国经济的转型以确保未来经济增长的长期可持续性、社会稳定和政治合法性。四是提升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气候变化问题的全球性和多面性意味着采取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将会改变世界的产业结构,因此海外学者认为中国也有借助应对气候变化提升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意图。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弗兰克·约佐(Frank Jotzo)等认为中国借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向创新驱动的转型,从而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进而潜在地实现中国在高新能源技术的领导地位。

    其次,能源安全是中国气候政策发展至关重要的考虑。国际知名中国气候政策研究专家何秀珍(Gorild Heggelund)指出,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主导中国气候政策决策凸显了中国气候政策的经济和能源含义。基于这一认识,海外学界对中国气候政策的能源驱动力进行了多视角的分析。美国乔治城大学中国能源与气候政策研究专家乔安娜·路易斯(Joanna Lewis)撰文称,全面经济发展目标驱动的能源发展战略是中国气候战略的核心,能源使用与经济增长关系不管是从温室气体排放还是从能源安全的角度都意义非凡。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陈刚(Gang Chen)更是得出结论认为,中国能源官员将气候变化作为提升能源效率技术和逐步减弱以煤炭为基础的中国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气候变化问题对中国来说,不仅是形象问题,更是应对由能源需求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不高和有限能源储备带来的中国国内能源短缺的绝佳机遇。

    再次,实现政治利益也是中国气候政策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海外学者认为,中国在应对无法回避且日益严重的气候变化问题时,期望实现三个方面的政治利益:一是维护中国国内的政治和社会稳定。美国杜克大学乔内森·维纳(Jonathan B. Wiener)教授认为,气候变化问题进一步恶化中国原本就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均等问题,也会有引起政治动乱的风险,这成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很重要的考虑。二是维护国家主权和中国国家安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张志弘(Zhihong Zhang)得出结论称,中国气候政策在中国外交政策考虑的影响下,主要由三大因素决定,其中之一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台湾中兴大学德鸿鸣(Hung Ming-Teh)等更是认为,中国采取了一系列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政策来寻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三是提升中国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尤根·德尔曼(Jorgen Delman)教授指出,通过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有目标的减排和经济的绿色转型,中国国内和国际气候话语权以及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行为进一步增强了中国政权的政治合法性。

    最后,日趋增加的国际压力也驱动着中国气候政策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海外学界研究认为中国气候政策的发展受到三个方面国际压力的影响:一是地缘政治的竞争。德国学者米拉姆·施罗德认为中国气候政策,尤其是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立场受到与美国进行地缘政治经济的严重影响。二是维护国际形象与声誉的压力。法国巴黎政治学院教授理查德·鲍姆(Rich ard Balme)撰文称,尽管国际气候机制不会给中国带来任何潜在的制裁,但作为世界最大的“污染者”的形象将中国置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地位,改变这一国际形象为中国气候政策的发展提供了额外的激励。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黛博拉·赛林森等也认为对中国国际声誉的考虑和提升中国国际形象是中国在制定和调整气候政策中的重要决定因素。三是争夺国际政治经济规则制定权的竞争。美国乔治亚大学何立朝教授(Lichao He)提出,中国国家大战略的变化是中国气候政策调整的根本原因,从而使中国将气候谈判视为中国发挥在全球主要议题上规则制定和机构创立影响力的机遇。

二、 海外学者对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剖析

    虽然中国没有承担强制的量化减排的责任和义务,但中国仍在国内采取了诸多应对气候变化政 策和举措,由此也引起了海外学者对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关注,并从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制定过程、执行状况与效果以及国内气候政策目标等方面展开了研究。

    就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制定而言,海外学者主要关注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决策模式和决策效率。对于前者,海外学者总体认为中国气候政策决策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性。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克瑞格·哈特(Craig A. Hart)领衔的研究团队称,中国气候政策决策模式采取政府机构引导,在政府内外利益相关行为体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气候政策决策起着主导作用,发挥着领导和协调中国气候政策立场的角色,其他影响中国气候政策决策的行为体则包括国有工业和专家组织(譬如中国的主要大学)等。对于后者,海外学者肯定中国气候政策的决策效率,但同时认为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譬如日本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IGES)田村健太郎(Kentaro Tamura)等指出,那些认为中国气候政策因为国家利益冲突和碎片化的政策决策机构导致中国难以达成全面气候政策的看法是缺乏根据的。相反,归因于不同利益、机构和观念之间的互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已经从支离破碎、被动反应转而形成了内在一致性更高和更加积极的气候政策。而泰国学者丹尼·马克斯(Danny Marks)则认为,中国气候政策过程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依然软弱。

    就中国国内气候政策总体执行效果而言,海外学者的分歧比较大。大多数海外学者认为不管是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还是气候变化问题在中国政策议程的位置以及中国气候政策举措的执行和落实均值得肯定和可圈可点。譬如阿登纳基金会(KAS)安德烈亚斯·迪特里希(Andreas Dittrich)指出,西方政治家经常费尽心机批评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缺乏进展,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国在国内已经采取了颇具雄心的气候政策,中国已经投入数十亿美元来推进替代能源和提高能效,因而西方不应该把中国当作替罪羊,应该给予更多建议和技术转移帮助中国经济向更加可持续和资源高效的模式转型。然而仍有部分海外学者却无视中国在国内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对中国国内气候政策与举措的执行持消极的否定态度。芬兰国际事务研究所(FIIA)高级研究员琳达·雅各布森(Linda Jakobson)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撰文指出,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减排效果有限,中国政府大规模提高能效、发展清洁能源和植树造林的举措仅仅能减缓中国排放的增长,但是不会带来中国排放量的绝对下降。另外还有一些海外学者,以国际知名气候问题研究专家保罗·哈里斯(Paul Haris)、新气候研究所创始人尼克拉斯·汉纳(Niklas Hohne)、加拿大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ISD)马娅·帕皮诺(Maya Papineau)等为代表,他们在肯定中国在国内气候政策举措执行上所做出的进展的同时又认为中国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中国还能做更多。

    至于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具体目标,海外学者总体以肯定为主,但仍不乏批评和否定之声。绿色和平组织东亚分部(Greenpeace East Asia)李硕(Shuo Li)研究称,中国的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到中国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s)目标,这暗示中国有成为全球控制温室气体领导者的雄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费格斯·格林(Fergus Green)和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预测中国将比承诺的时间更早实现《巴黎协定》下的目标,并认为中国正在进行重大的经济转型,从能源密集型、重工业为基础的增长转向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然而需要注意的,也有少数海外学者对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目标持消极的评价,譬如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涂建军(Kevin Jian Jun Tu)等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分析后认为,中国的十二五规划(2011-2015)包含一个17%的碳强度目标来支持中国“到2020年在 2005年的基础上碳强度降低40-45%”的国际承诺,但这个目标缺乏雄心,对中国来说是照常发展(Business as Usual)。

三、 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外交政策和立场的解读

    总体来看,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外交政策和立场的解读主要集中在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立场及其作用、中国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目标以及中国国际气候领导权地位问题等。

    第一,中国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和巴黎气候大会中的表现是海外学者研究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作用的重点。就中国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作用而言,海外学者的看法分歧很大,且以消极评价居多。美国乔治亚大学何立朝教授(Lichao He)等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撰文指出,气候变化战略正在成为中国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立场越来越积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具有建设性,尤其是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有明显的体现。但也有不少海外学者无视中国在为达成《哥本哈根协议》做出的重大贡献,对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发挥的作用持否定态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彼特·克里斯托夫(Peter Christoff)比较分析了中美两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的表现后认为,中国的作用令人困惑。在程序上,中国多次延迟哥本哈根大会进入工作组和会议模式,阻滞了气候谈判谈判的进展;在实际议题上,中国要求从各种谈判文本中,包括《哥本哈根协议》中删除至关重要的附件一国家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从而《哥本哈根协议》被中国成功削弱。

    至于中国在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上的贡献和作用,海外学者则持普遍持明显的积极肯定态度。德国慕尼黑科技大学米兰达·斯雷尔斯(Miranda A. Schreurs)分析指出,中美欧的共同努力是《巴黎协定》得以成功的主要因素,尤其是中国和美国积极的立场转变。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期间,中参馆(China File)研究网站召集了绿色和平组织李硕(Shuo Li)研究员、美国乔治城大学乔安娜·路易斯(Joanna Lewis)、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黛博拉·赛林森(Deborah Seligsohn)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王培沂(Alex Wang)等顶尖中国气候问题研究专家和学者召开了题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者还是拖后腿者?”的研讨会,对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众的作用进行了讨论和展望,多数与会学者均对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中的作用持积极的肯定态度。香港大学李浩辉博士(Anthony H. F. Li)专门撰文就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在《巴黎协定》的达成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并指出这在巴黎气候大会前中国的一系列外交举动中得到了非常明显的体现。

    第二,剖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目标的意义和世界影响也是海外学者评判中国国际气候谈判立场的重要方面。作为不承担强制性的应对气候变化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推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取得进展,依然依据自身能力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进展,先后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目标,从而引起了海外学者很大的关注和研究。针对中国提出的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海外学者的看法分为两种,一是认为中国2020年自愿承诺目标颇具雄心,对世界意义重大。譬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大卫·斯特恩(David Stern)在该校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承诺的排放强度目标要比照常发展高得多,中国需要采取巨大努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的2020年目标是“照常发展”(Business as Usual),此类观点以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和国际能源署(IEA)的《全球能源展望》、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FR)的部分研究学者为代表。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迈克·莱维(Michael Levi)称中国公布的目标是令人失望的,“这一目标并没有让中国摆脱照常发展的老路,美国已经提出了具有雄心的2050年减排目标,中国需要提高承诺雄心才能与美国旗鼓相当。”

    中国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承诺也是海外学者研究的焦点之一。与对中国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反应和评价不同的是,海外学者普遍对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前做出的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承诺持总体肯定的态度。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亚洲中心主任芭芭拉·费尼莫尔(Barbara A. Finamore)认为,如果中国的承诺得以落实的话,中国将实现重大减排,而且预计将在 2030年前实现排放峰值,并且中国将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比西方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排放峰值。美国国际战略与研究研究中心(CSIS)研究员萨拉·拉迪斯洛夫(Sarah O.Ladislaw)也研究称,中国承诺建立200亿美元的南南合作基金来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很有可能使中国从一个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接受国转变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融资的净捐赠国。需要注意的是,仍有部分海外学者,他们一方面肯定中国做出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又指出中国可以做出更大的承诺。譬如,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弗格斯·格林(Fergus Green)等称,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峰值更可能在2020年左右而非2030年前实现,因而认为中国在2030年前尽量实现峰值的目标是受人欢迎的,但是却应该被视为相对保守的下限。

    第三,对中国在国际气候领域的领导权的研究正日益成为海外学者的热点。自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结束以来,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领域的立场和政策日趋主动和积极,海外学者对中国在构建国际气候机制中的作用开始重新认识,并日益关注和研究中国在国际气候领域的领导地位和领导权问题。从目前来看,海外学者对中国国际气候领导权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从2020年后国际气候谈判启动到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召开前。在这一阶段,海外学者开始审视中国在国际气候领域中主导地位的状况,并对中国成为国际气候领导者的前景进行了展望。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贺刚(Gang He)教授指出,当世界在讨论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结果的时候,中国已悄无声息地实现了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转变,确立起了在清洁能源领域的领导地位,因为到2009年底中国已经是世界领先的风车制造商、太阳能电池板出口国、新核能建设者和世界领先的清洁能源投资国。美国国际战略与研究研究中心(CSIS)研究员萨拉·拉迪斯洛夫(Sarah O. Ladislaw)等研究则认为,中国既是气候领域的领导者,但同时又是气候领域的拖后腿者。一方面中国降低能源强度和增加非化石能源在一次性能源中比例的努力已经大大改变了中国能源使用的前景,降低了未来对排放增长和煤炭消费的预期和引领世界核能扩张。另一方面,中国当前采取的努力仍然远远低于世界应对最严重气候变化影响的要求,所以又是拖后腿者。

    二是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以来海外学者对中国国际气候主导地位和领导权的讨论。中国在达成《巴黎协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发了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领导权和领导地位的热烈讨论。总体来看,海外学者的讨论围绕两个方面的内容展开:一是中国成为国际气候领导者的条件和可能性。以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DRC)芭芭拉·费尼莫尔(Barbara A. Finamore)、林明彻(Alvin Lin)和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尼古拉斯·斯特恩等为代表,认为中国正在成长为全球气候变化的领导者。而以绿色和平组织气候政策顾问李硕(Shuo Li)等为代表,坚持认为中国成为国际气候领导者尚不确定,其未来取决于中国的外交能力和政治意愿。二是美国特朗普上台执政对中国国际气候领导权地位的影响。多数海外学者认为,美国特朗普政府气候政策将进一步增加中国成为国际气候领导者的前景,并且认为这一趋势在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后进一步加快。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Chatham House)菲利克斯·普雷斯顿(Felix Preston)等撰文认为,随着美国总统特朗普威胁退出《巴黎协定》,中国已经做好了发挥世界应对气候变化领导者的准备。但是也有部分海外学者持谨慎乐观的立场,譬如美国斯密斯大学朱苏菲(Sophia Zhu)认为,选择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者对中国来说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选择,中国也有担任这一角色的财力、政治影响和社会支持,但是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四、 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未来发展的展望

    从目前来看,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走向的关注更多的抱着实用主义的目的,因而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气候政策面临的挑战、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前景以及未来应该采取的政策举措等方面。

    就中国气候政策面临的主要挑战与问题而言,海外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学者张宇涵(Yuhan Zhang)等撰文认为,中国气候政策发展主要面临两大挑战:一是中国在一定的时期内仍将难以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加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会导致减排的努力面临巨大压力。二是中国气候政策能力建设不足使得获得能源和排放数据面临挑战。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艾瑞克·斯恩克(Eric Schienke)等则指出,中国气候政策问题在于相互联系的多元治理,因而认为中国未来需要更加强有力的公众参与以确保国内政策更好落实。而加拿大工业最终能源利用数据分析中心涂建军(Kevin JianJun Tu)则认为中国未来气候政策面临三大挑战:一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越来越难以捍卫(包括中国排放增加等、中国虚报排放数据和人均排放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二是发展中国家内部在气候承诺上立场的分化;三是中国在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中主导性地位也可能会激起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反感情绪。由此,海外学者在中国气候政策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上的认知差异可见一斑。

    至于中国能否兑现在2030年实现排放峰值的承诺,海外学者也有着很大的差异,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气候政策专家费格斯·格林(Fergus Green)等为代表,认为中国将在近期达到排放峰值,或者可能已经在2014年实现了排放峰值。第二种观点以奥斯陆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所(CICERO)葛兰·皮特斯(Glen Peters)和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的宋然平(Ranping Song)为代表,认为中国目前排放还没有实现峰值,鉴于中国复杂经济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目前尚难以判断中国能否在2030年达到峰值。第三种观点以斯坦福大学地球系统科学教授罗伯特·杰克逊(Rob Jackson)为代表,认为在接下来的十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将以1%-2%的速度增长,但认为中国极有可能在2030年实现峰值。德国慕尼黑科技大学米兰达·斯雷尔斯认为,中国宣布在2030年左右实现排放峰值,并尽量使排放峰值尽早来到。这一承诺表明中国领导人认为更早实现排放峰值是可能的。

    此外,海外学者还就中国气候政策的未来走向做出了判断。海外学者总体肯定中国气候政策的积极发展动向,认为未来将更加主动,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斯蒂芬·唐(Stephen Tsang)和安思·科尔克(Ans Kolk)认为,由于减排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短期影响,中国持续将国内减排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视为最重要的。随着中国在日益严重的气候变化影响面前的脆弱性,其将给中国带来更大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成本,也可能成为中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影响因素,因而如何在决策中平衡减排带来的空气质量和健康提升与应对气候变化成本和获得比较优势将决定中国国内气候政策的未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弗兰克·约佐则指出了中国国内气候政策未来应该努力的方向,即中国要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减排,就需要转变其发展模式,使经济增长与排放脱钩,进一步实现增长的绿化。而实现这一转变需要中国政府精心设计政策,需要通过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场体系并启动精心设计的环境市场机制,诸如范围宽泛的国家排放贸易体系等。

五、对海外学者中国气候政策研究现状的剖析与回应

    中国自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启动就积极参与其中,从将气候变化问题视为一般的环境问题到构建独立的气候政策框架体系,从不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到主动采取适当国家减排行为(NAMAs),再到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s)承诺在2030年前尽早实现排放峰值,中国气候政策愈来愈积极主动。伴随着中国气候政策的发展演变和中国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中地位和作用的提升,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关注和研究也越来越多。从以上的分析来看,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呈现三大特点。

    第一,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研究往往与中国气候政策的发展阶段紧密相连。在1997年以前,鉴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依据《公约》不承担任何强制性的应对气候变化责任,因而海外研究中国气候政策的论述几乎没有。1997年《京都议定书》达成后以及伴随着中国对京都灵活机制立场的转变,尤其是对CDM的参与,海外学者研究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成果开始增多。在此之后,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关注和研究热度的提升往往源于中国出台重大气候政策及其调整。海外学者研究中国气候政策的文献主要出现在中国气候政策发展的关节点前后,譬如2007年中国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承诺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发布《中国参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立场和政策》、在巴黎气候大会前提交的《中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文件等。海外学者的研究也往往围绕着中国气候政策的上述发展变化展开。

    第二,就研究内容而言,在实用主义取向的驱动下,中国气候政策发展的动因和影响因素、国际气候谈判立场以及未来政策走势是海外学者研究的重心和热点。如前所言,在中国不承担强制性、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以及在国际气候领域地位不受关注的情况下,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成果总体不多。然而随着中国日趋积极的参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和成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体以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海外学者从为本国政策服务的实用主义目的出发,开始深度关注中国气候政策的构建和发展。而要理解和认识中国气候政策,首当其冲就是研究中国气候政策发展的动因和影响因素,也这是目前海外学者研究中国气候政策的成果最为集中和最多的领域。与此同时,为了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获得最有利于自身的安排,海外学者也将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立场和政策作为仅次于中国气候政策发展动因的第二个研究重点,尤其是分析中国气候谈判立场对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影响。譬如,在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后,海外学者纷纷评估中国成为国际气候领导者的可能性和前景,其意图不言而喻。可以说,服务于所在国气候政策决策的实用主义目的是驱使海外学者选择中国气候政策研究内容的根本动力。

    第三,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认知日渐肯定和客观,但片面性、误读和错误认识仍不容忽视。随着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了解程度的增加和研究的不断深入,他们愈来愈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政策和采取的积极努力,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加大了中国气候政策对外宣传力度,譬如自2009年以来中国连续九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年度报告,海外学者对中国采取气候政策越来越了解,由此也促使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愈加客观的评价。然而仍有不少海外学者受个人研究偏好、所在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利益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忽视中国气候政策积极发展的客观现实,对中国气候政策做出片面的解读,甚至刻意抹黑、扭曲中国气候政策。譬如,就中国气候政策的发展动因而言,目前仍有不少海外学者认为中国不是要真的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而是要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安全,提升国际形象等非气候利益,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分析中的误读仍不容忽视。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目的,受到中国气候政策的发展状况、海外学者个人的研究偏好、对中国气候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有鉴于此,塑造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和认知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努力:一是中国在国内采取更加有效的应对气候变化行为和在国际上更加建设性地参与和塑造国际气候机制的构建。通过在国内外层面做出更加有效的应对气候变化承诺和行为,促使海外学者改变对中国气候政策认知的现实基础。二是加大中国气候政策对外宣传和解读的力度。鉴于中国采取的很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努力并未被海外学者深入了解,因而中国应通过各种途径定期向包括海外学者在内的国际社会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采取的各种努力,对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政策安排、立场以及采取的努力和成就要有意识地以英文等外文语言出版,甚至有必要借助海外主流媒体宣传中国气候政策的意图、主张和成就。三是加强中外学界之间在学术上的对话和交流。中国政府相关部委可以支持中国气候政策研究的“走出去”和“引进来”,即一方面支持中国的气候政策研究学者以访问学者、参加国际会议等方式走出去和与海外中国气候政策研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另一方面支持中国在气候变化研究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机构和学者邀请海外学者开展联合学术研究、承办国际气候学术会议等方式使海外学者能够更客观地了解和认识中国气候政策的现实,从而塑造他们对中国气候政策的认知。

    总之,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体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决定了新时代中国气候政策将愈加引起海外学者的研究兴趣,海外学者对中国气候政策的研究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国气候政策认知也将极大地影响和塑造中国在海外的国际形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的国际秩序观——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最为重要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和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气候变化问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塑造和树立良好的国际气候形象,多举措引导包括海外学者在内的国际社会客观公正认识中国气候政策,不仅是中国开展国际气候合作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中国气候政策 海外学者 温室气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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